- 索 引 号
- 07B070403200900823
- 信息所属单位
- 财务司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财[2009]59号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09年07月07日
- 内容概述
- 2009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 索 引 号
- 07B070403200900823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财[2009]59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财务司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09年07月07日
- 内容概述
- 2009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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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款日期:2009年6月18日
摘要:2009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主题词:土壤有机质 实施方案 通知
2009年,农业部、财政部结合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进一步加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力度,大面积推广应用稻田秸秆还田腐熟技术,恢复发展绿肥种植,开展商品有机肥补贴试点。为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农业部、财政部制定了《2009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指导意见》和本区域项目资金及任务(附件2),组织编制本辖区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县域基本情况、组织实施项目的乡镇村及范围与规模、推广应用具体技术模式、补贴内容、组织方式、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
二、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工作。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做好相应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工作督查和资金使用监管。
三、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7月1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农业部和财政部审核备案。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nyszgp@agri.gov.cn。广东省农垦总局确定项目实施农场,组织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农业部农垦局申报。
邮寄地址:100125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100820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南三巷3号 财政部农业司。
联系电话:010-59193349(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524(农业部财务司)
010-68551431(财政部农业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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