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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委市政府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承诺书

日期: 2013-07-19 11:30 作者: 平度市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扎实做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组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工作统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应用,不断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力争“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新型经营主体保险保障水平,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农业经营新体系、农业产销新模式、资金使用新方式、投融资新机制和风险防范新措施。

  四、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支持资金支持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提高支持农业改革的资金总量和比重。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金融服务、订单农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五、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认真学习各地开展农业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宽改革思路,提高改革工作水平。切实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改革得失,努力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区域农业改革提供经验和政策储备。

                                   平度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青岛市平度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选择天津市武清区等2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通知》(农财发〔2013〕13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平度示范区将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部署和要求,以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主要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撬动资本、集成技术等现代要素投入为根本举措,以健全产业体系、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综合效益为主攻方向,深化农业改革,加快建设步伐,着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打造“田、园、场、区”现代农业建设平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有机结合,为丰富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储备政策,提供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协调发展。着眼于消除制约平度现代农业发展的深层矛盾和体制障碍,推进改革探索,创新现代农业发展体制机制;立足于有效促进平度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和“四化”同步推进,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制定政策,构建平台,整合项目,加强引导,促进发展。

  2.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农业市场化发展方向,积极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特征,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服务管理功能;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发挥现代农业建设主体作用。

  3.坚持整体谋划、分步实施。围绕平度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目标,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整体谋划推进现代农业改革与建设的主体与产业、阶段与速度,统筹、整合农业及相关产业的资源与政策、资金与项目,先试点再推广,先分项再综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4.坚持重点突破、注重实效。从平度实际出发,抓住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影响大局的产业、工程、项目,合力撬动财政金融资本和民间社会资本,集成推广关键技术和管理经验,逐步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增强改革与建设的综合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围绕有关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项目,经过集中试点和示范推广,到2015年,力争在现代农业发展和示范区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路径上,探索有效模式,形成制度规范,积累有益经验;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粮食单产水平比2012年提高20%以上;土地投入产出率由1:3.5提高到1:4以上,农业劳动生产率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以上;科技支撑作用显著提高,农业科技入户率达95%以上,农产品加工率达6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000家以上,50%以上合作社达到“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规范化”的“四化”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年均增加10%以上。具体目标是:

  1.探索有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路径。深化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租种农地和农民退出承包地制度规则,促进农民承包地有序流转,使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45%以上。

  2.探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素质新路径。培育1万个经营50亩以上的大户、200个家庭农场和50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20个专业型和社区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带动600家农民合作社能力提升;新建5个产地批发市场,推进50家农民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建设项目,促进粮油、蔬菜、果品、畜禽等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

  3.探索建立订单农业为基础的产销新模式。建立“订单农业”风险违约金制度,扶持20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100万亩农产品生产基地,联接50%的农户;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名特优农产品连锁经营、鲜活农产品配送销售网络和农产品物流、冷链体系,在30个大城市、特大城市建立30个农产品直销中心、配送中心。

  4.探索促进农业集成发展集约经营新模式。整合利用涉农项目资金,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制度;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平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50万亩,累计200万亩,占比超过80%(其中粮油占80%);新建100个高效特色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农场和2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推进种业大县建设,新建良种繁育基地30万亩;集成推广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综合配套技术30套(台)。

  5.探索健全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新方式。探索建立10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探索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加大财政支持,探索建立四大主导产业融资担保与运行管理一体化制度;探索创新农业融资服务方式,开展扩大农贷抵押物、质押物试点。

  6.探索财政、保险、信贷有机结合新方式。探索创新农业保险品种,提高规模化种养主体农业保险补贴标准,完善保费补贴方式;探索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探索财政支持下农业保险与信贷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机制。

  二、试点任务

  (一)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1.深入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全面完成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至”确权登记,选择部分粮油主产区开展空间位置确权登记,使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信息、管理和验证手段上,实现书面与网络统一、平面与立体统一。

  2.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完善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建设,不断提高建设质量,实现“有形市场”服务与管理全覆盖,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全过程、全方位、高质量服务。

  3.探索建立工商企业租种农民土地、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则与办法。根据工商企业资质条件和承包地用途,按照中央“三不得”要求,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与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补偿机制与管理办法。

  (二)健全新型主体组织体系

  1.探索家庭农场培育发展机制。探索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探索总结家庭农场建设的条件、原则和路径,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运行体制机制;探索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环境的方式方法,研究制定专门扶持政策。

  2.探索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注册登记制度,研究制定规范《章程》;探索建立入社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保护制度,研究制定专门的促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

  3.加强农民合作社体系建设。探索成立专业型、社区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探索制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工商登记、服务管理、财务分配、运行保障等各项制度;组织成立平度市农民合作社联合会。

  (三)提升主体利益联结水平

  1.扶持引导新型农业主体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基地为载体,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不断提高产业链条各环节组织一体化、利益共同体水平。

  2.探索提高农业订单履约率的有效办法。探索建立“订单农业”风险违约金制度;探索利用期货市场机制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粮油产品“订单”履约率的有效办法;探索建立“订单”农业违约外在约束机制。

  3.构建名特优农产品销售网络。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销售网络和物流、冷链体系,探索建立平度名特优农产品产销机制。

  (四)整合现代农业要素投入

  1.整合利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探索完善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整合利用涉农项目资金的基本原则、组织机制、判断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平度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制度。

  2.综合打造农业集约发展平台。探索创新财政支持“田、园、场、区”农业发展平台建设的方式方法与运行管理机制,集成推广利用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综合配套技术;研究推广现代农业发展“平台”示范带动模式。

  3.全面推进现代种业大县建设。制定《平度市现代种业发展规划》,研究现代种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农业标准化良种、畜禽、苗木繁育基地和新品种引进试验基地建设,多品种开展对比试验、示范。

  (五)构建现代农业金融体系

  1.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探索建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研究制定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章程与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互助资金运作规范、内部管理分配制度和外部监管机制。

  2.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财政补偿基金;加大金融机构农贷产品创新力度;探索建立农业融资担保与运行管理一体化制度。

  3.探索创新农业融资服务方式。开展扩大农业贷款抵押物、质押物范围试点;探索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农贷批发业务试点;探索建立保险担保融资制度。

  (六)加强政府财政引导支持

  1.健全财政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发展政策体系。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国家涉农建设项目的办法;探索财政贴息支持新型主体开展融资、建设产地批发市场的政策、措施;制定优惠财政、税收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

  2.支持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提高规模化种养主体农业保险补贴标准、完善保费补贴方式;探索创新农业保险品种;探索创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贷款信用财政保证保险和小额信贷财政保证保险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探索有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路径

  1.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一是加强组织。市、镇党委、政府牵头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在试点村建立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确权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开展确权工作。

  二是摸清底数。以试点村为单位,通过实地测量,摸清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按统一地块编码进行标识。

  三是明确权属。补发、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把地块、面积、证书等落实到户,附加地块空间位置图;健全登记簿,对变动或消灭的权属开展变更、注销登记。

  四是完善管理。以实地测量为依据,完善相关档案;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流转管理电子网络信息系统,绘制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图,实行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

  2.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

  一是规范流转程序,健全运行机制。市、镇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土地流转的专门文件和管理办法,界定主体资格,明确法定程序,规范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载明土地流转的标的、用途、方式、期限及费用等内容。

  二是构建服务体系,搭建服务平台。建立乡镇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收集、登记和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协助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在此基础上,建立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跨区域土地流转提供服务。

  3.建立工商企业租种农民土地的准入与监管制度

  一是坚持民主协商、农民自愿。具体的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和流转费用由企业和农户双方协商确定。

  二是坚持土地流转双方直接签订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收益分配办法;流转期限须限定在二轮承包期内;流转到期后,转出户有权、并能够完整收回转出的权利。

  三是坚持土地用途和质量管制。禁止“以租代征”、“明租暗征”,禁止流转承包地“非农化”,用于“非农”建设;限制粮食主产区流转土地“非粮化”;企业要严格保护流转承包地的质量,不得进行“掠夺式”经营。

  四是村级组织见证。村级组织作为第三方,参与协商过程,见证合同签订,监督合同履行,保护双方权益。

  4.建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

  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形外,探索农民自愿基础上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办法。

  一是采取村集体出资“赎买”的办法,引导有稳定非农职业和非农收入的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采取发放补贴的办法,引导年龄大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是采取帮助建立和加入城镇职工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办法,引导进城居住的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是采取有效惩罚措施,对连续多年抛荒承包地的农民给予经济处罚,引导农民退出抛荒地承包经营权。

  (二)健全新型主体组织体系,探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素质新路径

  5.建立家庭农场培育发展机制

  一是根据不同产业,设定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门槛”。家庭经营种植业、林果业要在100亩以上,设施蔬菜要在50亩以上,畜禽年饲养量猪出栏5000头、肉鸡存栏10万只、蛋鸡存栏5万只、肉牛存栏1000头、奶牛存栏500头。

  二是授予独立市场法人资格。实行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有权使用发票。

  三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家庭农场要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财务收支账目,开展成本收益核算等。

  四是出台优惠支持政策。制定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税收减免和财政、用地、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

  6.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一是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专门文件,研究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

  二是研究制定《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治理机制,明确建社目的、经济性质、经营范围、股权设置、社员资格、权力与义务、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三是在各方社员股东平等协商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依据,进行土地折价入股。

  四是健全财务与分配制度,建立公积金、风险金制度,明确分红比例。

  7.加强农民合作社体系建设

  一是依托粮油、蔬菜、果品、畜禽四大主导产业区域,按照多领域、多形式、规范化原则,在已建农民合作社基础上,组织成立专业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社区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二是制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研究“联合社”建设的工商登记、组织框架、职能范围、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与分配、运行保障等各项制度;研究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和业务开展的支持政策。

  三是组织成立平度市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广泛吸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作为团体会员加入,研究“联合会”开展服务的机制与制度。

  (三)提升主体利益联结水平,探索建立订单农业为基础的产销新模式。

  8.建立订单农业为基础的紧密型产销机制

  一是设立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新型主体培养或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基地农户按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进新型主体与基地农户签订规范化、标准化农产品购销订单合同,建立稳定购销关系。

  二是建立财政支持“订单农业”风险违约金制度,引导订单双方按照一定标准交纳风险违约金,用于弥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利用期货市场的风险转移与再分配功能和市场风险规避机制,探索提高粮油产品“订单”履约率的有效办法;利用“订单+公司担保+银行信贷”模式,探索建立“订单”农业违约外在约束机制。

  三是引导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名特优农产品连锁经营、鲜活农产品配送销售网络和农产品物流、冷链体系,建立平度名特优农产品直销中心、配送中心,完善和健全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产销机制。

  (四)整合现代农业要素投入,探索促进农业集成发展集约经营新模式

  9.整合利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

  一是确定整合范围。除救灾性和具有特殊用途的项目和资金外,将各综合部门和涉农部门归口管理的国家、省、市专项涉农项目和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列入整合范围,对各种社会融资有条件地进行整合,建立健全平度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制度。

  二是认真谋划,科学评价。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综合建设、整体推进的原则,对涉农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优化、统筹安排、打捆使用;研究制定整合资金的投入方式、评价机制与监管办法。

  10.综合打造现代农业集约发展平台

  一是采取“以奖代补”办法,支持引导新型主体开展“田园场区”平台建设,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平台”建设的方式方法、评价标准与运管机制。

  二是利用整合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规模效益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道路交通、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土壤改良等基础建设。

  三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场)建设,培植小麦、玉米、花生、蔬菜、果品和畜禽等优势产业基地。

  四是以现代农业发展“平台”为载体,集成推广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等综合配套技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区域农业集约发展水平。

  11.建设现代种业大县

  一是研究制定《平度市现代种业发展规划》,出台支持现代种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用地政策,本土种子骨干企业发展政策,优势种子企业科研创新政策,优势种质资源保护政策,优良品种引进政策等。

  二是支持和鼓励本地或外来优势种子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商业化育种和应用技术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16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种质资源保护研究。

  三是加大投入补贴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子企业开展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加强新品种引进试验基地建设,全方位、多品种开展小麦、玉米、花生、蔬菜、果品和畜禽等新品种试验、示范和商业化育种。

  (五)构建现代农业金融体系,探索健全现代农业金融服务机制新方式

  12.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

  一是研究出台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意见,健全审批会商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加强政策业务指导,不得突破本行政区域吸纳社员、不得超越本社社员范围开展互助业务;坚持“短期小额”,单笔和单户投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投放周期。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审查从业者的资格和条件、风险承担能力、安全防范的设施和制度等;及时把握合作社资金吸收规模、资金充足率、备付金准备率、利率执行等情况;把维护和保证入股社员利益放在首位,减少社员利益损失。

  四是选择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运作规范的农民合作社,从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开始,探索建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路径,制定章程与管理办法。

  13.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

  一是加大政府财政对农业贷款的支持。设立财政贴息专项资金,建立农业贷款贴息制度,为农户、尤其是新型主体农业贷款提供贴息;设立农业贷款风险财政补偿基金,用于补贴因农业贷款偿还困难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失。

  二是研究出台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免征政策性农业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和地方基金,降低商业性农业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税率和农村金融机构所得税税率,金融机构对减征的税收资金增提贷款损失准备或补充资本金。

  14.探索创新农业融资服务方式

  一是开展扩大农业贷款抵押(质)物范围试点。以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为主,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林权、农业机械等抵押贷款试点,开展粮食直补资金存单、农业保险单、农业订单等质押贷款试点。

  二是依托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开展农业贷款服务。以政策性农业担保为平台,为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提供财政担保支持,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为依托,接受金融机构委托,面向广大农户开展农贷批发再贷款业务,以降低农贷风险和交易费用。

  (六)加强政府财政引导支持,探索财政、保险、信贷有机结合新方式

  15.创新农业保险制度

  一是完善农业保险组织。探索建立有利于协调政府、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和参保农户关系的农业保险组织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互助式、合作式农业保险组织,并对连续多年参保未出现灾害损失的农户,采取积分制办法,用积分代替应交保费,降低农民保费负担,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

  二是探索创新农业保险品种。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提高区域性规模化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标准;开展设施农业保险,提高设施农业保险标准;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贷款信用财政保证保险、小额信贷财政保证保险。

  三是加大财政农业保险补贴力度。进一步提高种植业尤其是粮油产业、粮农尤其是新型主体规模化粮油生产者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标准。

  16.建立政策性农业贷款担保平台

  总结借鉴畜禽养殖融资担保平台建设经验,政府设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并与粮油收储加工企业合作,成立粮油产业融资担保公司,为农户尤其是粮油生产大户、家庭农场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担保公司为平台,为贷款农户提供“借钱与管钱”、“农资购买与结算”、“产品销售与结算”等融资与管理一体化服务。

  四、进度安排

  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采取集中试点与示范推广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周期3年,即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其中集中试点安排在南村、明村、蓼兰、大泽山等镇。试点工作的布点和进度安排如下:

  (一)创新土地流转制度

  具体实施进度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月—2013年6月。主要工作:对前期的相关联的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确定主攻方向,搞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

  2.集中试点阶段。2013年7月—2013年12月。主要工作:

  ①选择南村镇、明村镇2个镇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试点,其中每镇选择2个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空间位置确权登记试点。

  ②选择蓼兰镇进行工商企业租种农民土地准入条件管理、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机制建设试点。

  ③研究起草《平度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平度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管理办法》、《平度市工商企业租种农民土地准入条件和监督管理办法》、《平度市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机制与管理办法》。

  3.中期评估阶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主要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监测评估,完善方案,修订前期制定的相关“办法”。

  4.示范推广阶段。2014年4月—2015年9月。主要工作:在集中试点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修改完善的方案、“办法”,面上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5.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2月。主要工作:总结试验工作,提炼试验成果,组织专家评估论证。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月—2013年6月。主要工作: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民主评议,制定工作方案。

  ①选择蓼兰镇进行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建设、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试点。

  ②分别在南村镇、明村镇、旧店镇进行农民合作社体系建设试点。

  ③研究起草《平度市家庭农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平度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平度市农民合作社运行监管办法》、《平度市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及《平度市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设管理办法》。

  3.中期评估阶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主要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监测评估,完善方案,修订前期制定的相关“章程”、“办法”。

  5.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2月。主要工作包括:总结试验工作,提炼试验成果,组织专家评估论证。

  (三)提升主体利益连接水平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月—2013年5月。主要工作:调查摸底,调研目前平度市新型经营主体与生产基地、与生产户之间在利益连接与利益分配、合同执行与违约仲裁、生产管理与质量监督、农产品销售网络等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发展瓶颈,制定工作方案。

  2.集中试点阶段。2013年6月—2014年5月。主要工作:

  ①在南村镇蔬菜批发市场、明村镇大黄埠西瓜合作社进行扶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试点工作。通过规范化、标准化订单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不断提高产业链条各环节组织一体化、利益共同体水平。在试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平度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扶持与管理办法》。

  ②在南村镇的顺科蛋鸡合作社、天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探索提高订单履约率的有效办法的试点工作。通过经济手段,利用期货市场机制,采用“订单+公司+公司担保+银行信贷”等手段,提高订单农业履约率。在试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平度市“订单农业”风险违约金交纳与管理暂行办法》。

  ③在明村镇青岛奥森农产品有限公司进行构建名特优农产品直销、配送、网购等销售网络的试点工作。扶持引导企业建设农产品物流、冷链体系,在青岛、上海、北京等地建立平度名特优农产品直销中心,探索完善和健全农超、农校、农社对接的产销机制。在试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平度市名特优农产品连锁经营、鲜活农产品配送销售网络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平度市农产品物流与冷链体系建设与管理办法》。

  3.中期评估阶段。2014年6月—2014年7月。主要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监测评估,完善方案,修订前期制定的相关“办法”。

  4.示范推广阶段。2014年8月—2015年10月。主要工作:在集中试点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修改完善的方案、“办法”,面上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5.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主要工作:总结试点工作,提炼试点成果,组织专家评估论证。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月—2013年6月。主要工作:调查摸底,摸清各类涉农资金建设内容,平度市“田、园、场、区”农业的现状、制约因素,平度市种子产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发展瓶颈,制定工作方案。

  ①在蓼兰镇组织实施整合利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探索完善涉农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与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平度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利用与管理、监管办法》。

  ②在蓼兰镇、明村镇和大泽山镇组织实施财政支持“田、园、场、区”农业发展平台建设的方式方法与运行管理机制,研究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集成技术,研究制定《平度市财政支持“田、园、场、区”农业发展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

  ③在蓼兰镇的“山东省青丰种子有限公司”和大泽山镇的“山东省鲜食葡萄研究所”两个种子产业的骨干企业,探讨我市种子骨干企业的财政支持和培育引导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新品种引进、良种良法集成技术研究和种子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平度市现代种业发展规划》。

  3.中期评估阶段。2014年1月—2014年2月。主要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监测评估,完善方案,修改完善“办法”和“规划”。

  4.示范推广阶段。2014年3月—2015年10月。主要工作:在集中试点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修改完善的方案、“办法”和“规划”,面上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月—2013年6月。主要工作:在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涉农贷款、农业融资服务方式等方面开展调查摸底,查摆问题,研究制约平度现代农业金融体系建设的瓶颈,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

  ①选择明村镇,按照试点任务要求,开展建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集中试点工作。成立2个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研究制定《平度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章程》和《平度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互助资金运作规范、内部管理分配制度和外部监管机制。

  ②选择南村镇、蓼兰镇,按照试点任务要求,开展涉农贷款风险补偿集中试点工作。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财政补偿基金,制定《平度市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创新农贷产品;加大财政支持,建立一套粮油产业融资担保与运行管理一体化制度。

  ③选择蓼兰镇,按照试点任务要求,开展创新农业融资服务方式的集中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平度市财政支持建设规模化种养业银行资金借贷担保平台办法》和《关于创新农业融资服务方式、扩大农业贷款抵押物范围的意见》。

  3.中期评估阶段。2014年1月—2014年4月。主要工作:调查研究,监测评估,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工作方案,修订完善各类章程、办法、意见和制度。

  4.示范推广阶段。2014年4月—2015年10月。主要工作:按照修改完善的方案、“章程”、“办法”和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集中试点工作经验,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5.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主要工作:完善“章程”、“办法”、意见,总结提炼试点工作成果,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月—2013年5月。主要工作:调查摸底,组织发动,民主评议,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平度市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国家涉农建设项目的路径、机制和管理办法》、《平度市关于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税收政策优惠的意见》、《平度市关于提高规模化种养主体农业保险补贴标准、完善保费补贴方式的意见》、《平度市关于支持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意见》、《平度市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有机结合、互动发展的意见》、《平度市关于支持特色农业保险发展的意见》。

  2.集中试点阶段。2013年6月—2013年12月。主要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和意见的要求,在南村镇组织开展财政、信贷、担保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和农业保险试验工作,在大泽山镇组织开展支持特色农业保险发展试验工作。

  3.中期评估阶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主要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监测评估,完善方案,修改完善相关意见和政策措施。

  4.示范推广阶段。2014年4月—2015年10月。主要工作:在集中试点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修改完善的方案、“办法”、意见,面上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5.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主要工作:总结试点工作,提炼试点成果,组织专家评估论证。

  五、2013年任务安排

  1.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013年4月1日启动第一批试点,选取明村镇大南营、辛北、兰科三个村作为第一批试点村,7月底完成试点任务;8月1日启动第二批试点,覆盖明村镇所有村(居),其余镇(街)各选择3个村(居)进行试点,研究起草《平度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建立组织。4月份,市、镇(街)成立试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试点村建立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确权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开展确权工作。

  ②调查摸底。5月份,对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对试点村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件资料。摸清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和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

  ③勘察测绘。6月份,聘请专业公司测量,绘制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图,做到位置明确详细、群众认可。对群众有异议的,组织村干部、群众代表实地测量,确认农户实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记载情况,彻底查清与实测结果的差别,制作村组土地承包实际情况表。

  ④登记确认。6月份,在农户承包地块清查、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入户核查农户土地承包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最终确认每一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按照规定审核程序确认,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退耕还林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退出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实事求是地实施变更或注销登记。

  ⑤权证发放。7月份,按照“申请、审核、登记、颁证”的登记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市统一组织,镇(街)具体负责,村民委员会具体办理,经办人和农户代表在权证发放登记表中签字盖章,旧的经营权证收回,统一交原颁证机关,加盖“作废”章后封存。

  完善管理。8月份,将权证相关数据录入微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流转管理电子网络信息系统,绘制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图,实行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

  2.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2013年7月—12月,选择南村镇、明村镇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试点。

  ①7月份,市、镇(街)出台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专门文件和管理办法,界定主体资格,明确法定程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载明土地流转的标的、用途、方式、期限及费用等内容。

  ②8月份,修改、推行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推行小麦(市场价或保护价)定价法,镇(街)对本辖区内土地流转建立价格指导机制,维护转出户农民权益。在南村、明村镇建立镇(街道)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挂牌办公、设岗服务,提供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协助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服务。

  ③9月份,以江北(平度)农业信息网为依托,建立市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进行修改,各镇配备流转信息联络员,自主提报流转信息,为跨区域土地流转提供服务。

  ④12月份,起草《平度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管理办法》。

  3.建立工商企业租种农民土地的准入与监管制度。2013年7—12月,选择蓼兰镇试点,对各类企业、组织租赁使用农户承包地,村、镇、市逐级严格农业经营能力审查,着重审查企业资信、技术力量、产业规划、风险防范等情况,规范流转行为,从源头上抑制“非粮化”、“非农化”行为。

  一是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建立报批制度。由工商企业向村提出申请,村向镇提供资料,镇级进行审查,镇级向市提交审批并备案。

  二是严格流转合同签订程序。村级组织作为第三方,参与协商过程,见证合同签订,监督合同履行;镇级经管部门提出价格指导意见,指导签订流转合同,保护双方权益。

  三是坚持土地用途和质量管制。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后,对“以租代征”、“明租暗征”或将承包地“非农化”,用于“非农”建设的,进行依法查处。

  四是出台办法。12月份,根据试点情况,研究起草《平度市工商企业租种农民土地准入条件和监督管理办法》并全市施行。

  4.建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2013年7—12月,选择蓼兰镇进行工商企业租种农民土地准入条件管理、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机制建设试点。

  1.建立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培育发展机制。

  ①5月份,对全市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掌握一手数据。

  ②6月份,根据调查情况,研究制定《平度市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发展意见》。根据不同产业,设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经营规模“门槛”。

  ③7—11月,选择蓼兰镇进行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建立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财务收支账目,开展成本收益核算等。

  ④12月份,出台《平度市家庭农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家庭农场财政补助项目管理跟踪办法》。

  2.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①6月份,起草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专门文件《平度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

  ②7月份,选择蓼兰镇青岛杨家顶子蔬菜专业合作社进行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试点。

  3.加强农民合作社体系建设

  ①8-9月,分别在青岛顺科蛋鸡产销专业合作社、青岛大黄埠樱桃西红柿专业合作社、青岛旧店果品专业合作社、青岛得兴果菜专业合作社进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试点。

  ②10—11月,研究制定《平度市农民合作社运行监管办法》、《平度市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及《平度市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设管理办法》。

  ③12月份,研究制定《平度市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章程》,以农业局为依托组织成立平度市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广泛吸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并开始运作。

  1、整合利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

  将各综合部门和涉农部门归口管理的国家、省、市专项涉农项目和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列入整合范围,对各种社会融资有条件地进行整合,建立健全平度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制度。

  2、综合打造现代农业集约发展平台

  三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培植小麦、玉米、花生、蔬菜、果品和畜禽等优势产业基地。

  3、建设现代种业大县

  三是加大投入补贴力度,2013年,重点扶持本地两大种苗企业(青岛青丰种子公司、山东省鲜食葡萄研究所)开展农作物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加强新品种引进试验基地建设,全方位、多品种开展小麦、玉米、花生、蔬菜、果品等新品种试验、示范和商业化育种。

  (五)构建现代农业金融体系,探索健全现代农业金融服务机制新方法

  1.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

  ⑴5-6月,对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涉农贷款、农业融资服务方式等方面开展调查摸底,查摆问题,研究制约平度现代农业金融体系建设的瓶颈,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⑵7月份,研究出台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意见,制定《平度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章程》和《平度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审批会商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⑶8-11月,按照试点任务要求,成立2个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集中试点工作。

  2.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

  ⑴8-11月,选择南村镇、蓼兰镇,按照试点任务要求,开展涉农贷款风险补偿集中试点工作。

  ⑵9月底前,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财政补偿基金,制定《平度市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创新农贷产品;加大财政支持,建立一套粮油产业融资担保与运行管理一体化制度。

  ⑶10月底前,研究出台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免征政策性农业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和地方基金,降低商业性农业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税率和农村金融机构所得税税率,金融机构对减征的税收资金增提贷款损失准备或补充资本金。

  3.探索创新农业融资服务方式

  ⑴8-10月,开展扩大农业贷款抵押(质)物范围试点。以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为主,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林权、农业机械等抵押贷款试点,开展粮食直补资金存单、农业保险单、农业订单等质押贷款试点。

  ⑵9月底前,研究制定《平度市财政支持建设规模化种养业银行资金借贷担保平台办法》和《关于创新农业融资服务方式、扩大农业贷款抵押物范围的意见》。

  ⑶8-11月,选择蓼兰镇,按照试点任务要求,探索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农贷批发业务试点。

  1.创新农业保险制度

  二是不断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提高区域性规模化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标准;开展设施农业保险,提高设施农业保险标准;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贷款信用财政保证保险、小额信贷财政保证保险。2013年,在继续扩大小麦、玉米、花生、设施蔬菜保险面积的基础上,增加马铃薯政策性保险。

  2.建立政策性农业贷款担保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农业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王中任组长,市长杨钊贤、分管副市长牛润之任副组长,农业局、财政局、农工办等部门和17个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平度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市长牛润之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局局长张娴君任常务副主任,农业局副局长孙美芹、经管局局长刘峰、财政局副局长张锡田、金融办副主任孟范涛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改革试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运作机制,做好农业改革与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项目资金的整合、使用。围绕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培植特色,优化投资环境,搞好服务等。

  2、成立农业改革与建设技术指导组。现代农业办公室下设三个技术指导组,分别是新型经营主体组、产业发展组、金融服务组。

  (1)新型经营主体组,刘峰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健全新型主体组织体系、提升主体利益联结水平。

  (2)产业发展组,孙美芹任组长,主要任务是:整合利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综合打造农业集约发展平台、全面推进现代种业大市建设。

  (3)金融服务组,孟范涛任组长,主要任务是:构建现代农业金融体系、加强政府财政引导支持。

  (二)精心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总体要求,细化试验工作方案,制定专项年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推进试点工作,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三)加强协调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力保证农业改革与建设集中试点与示范推广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向省市主管部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改革设想,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

  (四)优化试点环境。在中央有关大政方针指导下,鼓励基层干部群众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加大财政支持。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支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在保证原有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的前提下,从今年开始,每年市财政再拿200万元作为试点工作经费,以改善办公条件,调动工作人员参入示范区改革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在整合各类农业项目资金的基础上,每年市财政再安排4000万元、总计不少于9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市财政原来每年已安排5000万元用于特色农业发展,各类奖励等含在内),支持新型主体培育、农业保险保费和农业贷款利息补贴、农业融资担保平台建设等。并根据财力增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

  为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将国家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奖励资金整合优化,打捆使用,统筹安排,支持规模大、效益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发展潜力大的新型经营主体、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具体安排如下:

  1、扶持新型主体组织做大做强、提升主体利益连接水平。投入资金1000万元,其中400万元培育发展十大示范合作社,400万元培育发展十大家庭农场,200万元培育发展十大种养大户。在资金扶持方式上,实行财政补助,主要用于新型经营主体田间基础设施建设。

  2、围绕四大主导产业(粮油、蔬菜、果品、畜牧),打造“十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立农业集约发展平台。投入资金1000万元,扶持“四有”(有明确的建设主体、有较大的经营规模、有较高的科技水平、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农业科技示范园。在资金扶持方式上,每一个园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园田间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政府财政引导支持,构建现代农业金融体系。为调动新型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凡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主体单位,除了享受补助资金外,同时享受贷款贴息政策,投入贴息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十大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十大合作社、十大家庭农场、十大种养大户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扶持的重点是农产品加工(包括粮食加工转化)所需的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废气污染物综合利用、储藏保鲜以及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扶持的重点是收购农副产品、流转土地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