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委县政府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扎实做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组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工作统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应用,不断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力争“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新型经营主体保险保障水平,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农业经营新体系、农业产销新模式、资金使用新方式、投融资新机制和风险防范新措施。
四、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支持资金支持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提高支持农业改革的资金总量和比重。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金融服务、订单农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五、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认真学习各地开展农业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宽改革思路,提高改革工作水平。切实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改革得失,努力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区域农业改革提供经验和政策储备。
富平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陕西省富平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选择天津市武清区等2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通知》(农财发〔2013〕13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特色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以适度规模化经营为途径,以培育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为关键,以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方向,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手段,着力破解现代农业建设中经营规模小、投入分散、融资难、保险发展滞后等制约瓶颈。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积累改革经验,做好政策储备,拓展政策空间,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加速转变注入新的活力。
(二)试点原则
1、坚持以建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全方位加大示范区建设投入力度,搭建改革创新平台,支持引导和鼓励试点单位(园区、经营主体等)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积极调整不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生产关系,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2、坚持政府组织指导,各方协调推动。试点改革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关系错综复杂,必须有效发挥地方政府的组织职能,在上级农业、财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由县农业、财政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试点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和主观能动性,合力推进改革试点实践和探索。
3、坚持鼓励创新创造,注重工作实效。在坚持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维护保护农民利益,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首创精神,超前探索,敢试敢创,努力争取在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体现改革试点成效。
二、试点改革的目标
通过先行试点,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探索并逐步建立“新型经营主体+订单农业+财政资金+金融资金+保险资金+其他资金”有机结合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新路子。到2015年,富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40%以上,粮食总产水平稳定在9.0亿斤以上,单产比2012年增加20%以上,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加20%以上,达到15000元,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试点改革的内容和做法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农财发〔2012〕198号)通知精神,在全面推进富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同时,统筹兼顾,重点完成四项试点任务,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试点工作内容
根据试点任务,结合富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际,为有效破解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制约瓶颈,确定试点期内,重点开展四方面探索实践。
1、以各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构建“一镇(管区)一园”建设格局,形成“一区多园”模式。
牵头部门:县园区办
实施单位:各镇(管区)人民政府
扶持资金来源:本项目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补助资金
配合单位:涉农部门、金融保险机构等。
树立“抓现代农业就是抓农业园区、抓市场主体、抓先进模式、抓规模经营、抓生态农业”的理念,着力打造一批省、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搭建农业园区、市场主体、规模经营、体制保障、模式支撑“五位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径。通过三年的努力,到十二五末,建成省级富平淡村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留古、张桥两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成四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三十个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各级现代农业园区建成面积占示范区耕地总面积的20%以上,辐射带动整个示范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1)实施步骤:在2012年建设的基础上,由园区所在镇(管区)政府对已确定的具备一定产业规模、产业化水平较高、有规范运行合作社或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参与建设,标准化程度高、农民增收份额大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基地做为创建园区,按照省级园区10000亩、市级5000亩、县级3000亩的规模标准重新修订建设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做好创建工作,对达到各级建设标准的,提出创建验收申请,经县园区办会同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命名或向上级推荐申报命名,获得各级命名的纳入县级奖补扶持范围。
(2)扶持措施:“十二五”期间,县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市场建设主体产业发展奖补,其中600万元用于生产性扶持,扩大园区规模;400万元用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扶持。奖补扶持资金按照《富平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规定执行,重点用于园区生产性补贴,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补贴,职业农民培训补贴,外聘专家经费补助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补助、农产品品牌建设补助等。畜牧规模养殖场(区)建设奖补依照富政办发〔2011〕160号文件精神执行。
(3)重点工作:按照城乡统筹发展、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分期实施推进的要求加快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步伐。一是扩张数量,提升质量。以富平淡村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龙头,引领各镇(管区)建设一批“理念超前、设计科学、主线突出、产业完整、要素聚集、管理规范、机制健全、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园区,辐射带动整个示范区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达到每镇(管区)至少一个园区的目标。二是加强扶持,增强实力。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扶持重点,培育一批现代农业建设市场主体。落实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引导其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给予新品种开发包装扶持;优先为参与园区建设的合作社包装申报财政支农项目;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及商标认定认证,给予资金补助,打造农产品品牌。对园区建设实行倾斜,优先申报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资金捆绑使用。三是板块推进,规模发展。坚持因势利导原则,发挥市场主体的引领作用,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推进土地向主导产业集中,向市场主体流动,规范健全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强化流转服务,让承包者放心流转,让流转者大胆投入,实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四是依靠科技,强化支撑。广泛深入开展院校与示范区科技对接活动,创办科研教学试验示范基地,加强人才、技术交流活动,实现优势互补;组建专家服务团,全方位开展技术咨询指导,实行科技单位包建园区制度;以节本增效为目标,普及推广实用增产技术;多层次、多方式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教育活动,开展农民学历教育和绿色证书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农民培训经费列入资金扶持支持范围;健全建立各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农产品重点生产园区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站,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展“种养结合、企业(合作社)主导、品牌引领、标准保障”的有机生态农业,开发有机农产品生产。五是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推进水、田、路、电等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
2、以订单农业为主导,探索“陕富”粮食产销新模式
牵头部门:农业局
实施单位:陕富面业公司、富秦星农机专业合作社
扶持资金来源:本项目补助资金
配合单位:涉农部门、保险金融机构等
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发市场,采取与龙头企业签定生产订单,与超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签定定点销售、定向供应订单的方式创新粮食产销模式。
以国家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陕西陕富面业公司为依托,以国家示范合作社富平县富秦星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桥梁,探索完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订单粮食生产模式。
优质小麦生产由公司与专业合作社签订生产收购订单,由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签订种植收购协议。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良种、生产资料的选购、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统一组织灌溉和机械收种,产品优质优价统一收购,实现产销衔接。使企业通过开发高端产品提升利润,合作社通过开展社会化服务增收,农户通过优质优价和“五统一”节本增收,达到三方共赢。2012年陕富面业与富秦星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与农户签订优质小麦西农979、郑麦366,示范种植3500余亩。2013年示范推广面积达到1.0万亩,同时引领秦力面业公司、宏达面粉公司、雪松面粉公司开展小麦订单农业生产,2015年达到10万亩,从根本上改善全县小麦品质结构,稳定小麦生产。
3、以富平淡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依托,开展综合改革与建设试点模式实践。
牵头部门:基地管委会
实施单位:入园企业
扶持资金来源:省级专项
配合单位:涉农部门、金融保险机构等
富平淡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是陕西省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是一个集现代设施蔬菜生产、生猪养殖、果树种植、蔬菜加工、交易、高新技术品种展示、示范推广、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按照“设施现代化、设备智能化、技术标准化、工艺流程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目标,以农业高新技术为依托,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基地位于淡村镇,规划建设面积5.42万亩,总投资36.5亿元。建设期5年(2011年1月—2015年12月),两年来,建立了“政府引导、规划引领、财政扶持、多元投资”的建设机制,探索形成了“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生产经营模式。目前建成核心区1.5万亩,运行管理趋于正常,是正在建设的优质高效、生态循环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通过发展高效农业、土地流转增值、务工等实现农民增收。2012年基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630元,比全县平均水平高出29%,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彰显。试点改革期内,要不断总结完善“基地生产经营模式”,健全建设机制,开展金融保险支农等创新服务。
重点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经营模式实践,实施农超、农校对接,发展以订单为主的产销模式,促进优质安全农产品营销;完善项目资金捆绑扶持建设机制;开展设施农业保险试点以及金融支农创新试点示范。通过综合措施推进基地建设,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80%以上,主导产业产量增加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20%以上。使基地成为全县现代农业建设的先行区、试验、示范区,引领整个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
4、以推进适度规模养殖为抓手,探索推行“富平奶山羊”模式。
牵头部门:畜牧局
实施单位:红星乳业公司、金牛乳业公司、圣唐乳业公司等
扶持资金来源:省级现代畜牧示范县资金
配合单位:涉农单位、金融保险单位等
富平县是全国最大的奶山羊养殖基地和集散地,“中国奶山羊之乡”。2012年全县奶山羊存栏41.2万只,年产鲜羊奶10万吨。试点改革期将完善推行“富平奶山羊模式”,发挥红星乳业等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以优质奶山羊良种资源为基础,以规模养殖、适度规模养殖和奶山羊产业园区为抓手,以机械化挤奶为突破,以奶源质量安全为保障,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动物防疫、饲草饲料、技术服务等四大体系,构筑优质、安全、高效、和谐的奶山羊产业发展新格局。
通过模式推行,利用3年时间,到十二五末,全县发展1500户百只适度规模养殖户,建设150个千只奶山羊标准化养殖场区、150个机械化挤奶站,新增奶山羊15万只,羊奶总产量达到32万吨,养羊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增加农民纯收入3.6亿元。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加快奶山羊养殖体系建设,引导乳品加工企业建设稳定可控的奶源基地,推行“乳品企业+合作社+大户”发展模式,通过企业及合作社自建奶山羊规模养殖场,大力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
探索乳品加工企业、合作组织及养殖户之间的利益联接机制,由乳品加工企业与合作组织签订生鲜乳收购合同,合作组织与养殖户实行鲜奶保护收购价,以保障养殖户的利益。
推行“乳品加工企业+金融机构+养殖户”的融资机制,由乳品加工企业为养殖户担保,解决融资问题,确保其稳定可控的奶源基地,推动奶山羊产业稳步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奶山羊涉农政策性保险,增强产业风险防范能力。
(二)试点改革的重点工作
1、以加快土地流转为手段,探索建立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业经营新体系。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健全土地流转政策,促进建立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导,对上联结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对下联结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横向与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保险公司签订生产订单和保险合同,建立要素集聚、生产高效、服务到位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体系。
(1)积极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一是要探索土地流转新方法。探索推进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在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和推广,将承包权分解为独立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使承包权获得土地资本收益,经营权实现优化配置,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并积极探索“土地银行”、“土地入股”制度。二是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信息平台,设立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依法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和政策咨询等流转服务工作。
(2)推行专业化、组织化、规模化经营新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统一管理、统一技术、统一品种、统一农资、统一标准、统一收购”为基本方式,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户”、“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户”等经营模式,完善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生产效益。
积极创办农产品加工园区,探索园区农产品建设“四统一分”模式,场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加工户分户在园区集中生产。按照此模式,建设王寮镇粉条加工产业园、流曲镇琼锅糖加工产业园、庄里镇柿饼加工产业园。
2、以资金整合使用为重点,探索建立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新方式。积极推进农业项目资金向试点示范区倾斜,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整合农业项目资金。试点期间,每年至少整合资金5000万元以上,用于示范区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重点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高效特色产业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现代加工物流园区,搭建要素集合、产业集聚、创新驱动的农业改革与建设平台,促进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集成推广应用。
3、探索建立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农业投融资新机制。健全现代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创新财政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机制。
一是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支行进行合作,破解农业发展融资难问题。因地制宜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探索以设施棚舍、大中型农机具、农村住房等作为贷款抵押物。将农产品订单收益、农业补贴收益、农业保险理赔收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预期收益等整合利用,发展各类权益质押贷款。推动各类信用协会发展,聚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个体信用,发展联保互保贷款。每年融资额稳定在5000万元以上。同时,与农发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业银行等积极合作,开发符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的金融产品,多渠道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是设立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和担保公司,由财政注资组建融资担保平台。设立由财政、龙头企业、农户共同出资的担保基金。鼓励民营资本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专业性贷款担保中介机构。制定担保和融资实施办法,重点解决农业经营贷款中抵押物缺乏的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指导和管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内部开展资金互助,合作社成员可以将富余的资金入股到合作社当中去,合作社根据农村季节及生产实际,权衡收益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方向与对象。同时,银保结合解决小额贷款难。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抵押贷款业务,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增强农户融资的便捷性。
4、探索建立以农业保险为保障的风险防范新措施。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与信贷有机结合的模式,创新农业保险扶持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央、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保费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有效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积极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中航安盟财产保险公司等进行战略合作,开展涉农政策性保险创新试点,扩大险种范围,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小麦、玉米、设施农业、苹果、涉农保险实现全覆盖。畜禽险种投保率达到80%以上。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建立政府补贴、农户自缴、保险公司共同承担风险的“三三制”农业保险模式,完善风险共担机制。
探索完善“政府引导、财政支持、企业运作、部门参与、农业系统延伸”的保险运行模式。即政府宣传发动,财政给予参保农民保费补贴,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保险业务,农业等部门给予支持,农经、畜牧等相关涉农系统为兼业代理机构,协助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四、试点改革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总体进度安排为:第一年(2013年)宣传动员、健全组织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意见等,全面启动实施试点改革工作;第二年(2014年)总结提升,完善试点内容;第三年(2015年)规范总结,形成试点改革成果。
其中2013年的进度安排为:
2013年5月—6月:宣传动员准备阶段。制定实施方案、组建组织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召开全县动员大会、确定试点改革参与单位。
2013年7月—8月:启动实施阶段。参与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批复,各级现代设施农业园区(核心区)动工建设,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技术服务团队、落实部门试点包建责任,筹建富平县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和担保公司、制定出台试点改革配套政策意见。
2013年9月—12月:全面实施阶段。按照试点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实施。
1、2013年9月:召开土地流转工作专题会议;金融服务工作座谈会;
2、2013年10月:“一镇一园”建设全面实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富平现代农业综合试验站动工建设。
3、2013年11月:“一镇一园”建设现场观摩。
4、2013年12月:示范区建设工作年度考评,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评,开展各项工作年度总结。
2014年、2015年根据试点内容和农时季节安排阶段工作,完成阶段性试点任务。
五、试点期限及资金的使用
试点改革期限为3年,即2013—2015年。对本方案确定的试点涉及单位三年不变,实行一年探索实践,两年总结提升,三年规范完善的管理机制。试点资金全部用于模式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实践等支出。国家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四个方面:一是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推广、新产品研发及品牌建设补助;二是用于经营主体种养基地及产地初加工、储藏保鲜等项目建设补助;三是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用于农业保险补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标准园建设。资金总体安排为:10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1000万元用于园区生产扶持,500万元用于担保公司注资和贷款贴息,500万元用于农业保险补贴、品牌、产地市场建设、新产品研发等。县本级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试点改革专项资金,用于“一镇一园”产业扶持和融资平台建设;同时积极争取省、市给予试点改革资金扶持。
六、试点改革工作保障措施
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试点工作收到实效,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改革创新的态度,以扎实有效的作风,抓关键环节,破制约瓶颈,在县委、县政府负责组织下稳步实施。
(一)切实加强对试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做为富平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县委、县政府成立富平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办、县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经发局、水务局、林业局、国土局、交通局、电力局、农发办、果业局、金融办、畜牧局、考核办、各涉农金融机构(农发行、其它国家商业银行、信用联社、村镇银行、保险机构)等部门、单位。组建试点改革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领导小组代表县人民政府组织试点的整体实施工作,负责改革和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制定出台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性政策意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试点工作调研;确定试点目标、任务、主体和措施;统筹协调加大对农业改革和建设的财政支持,落实对规模经营、订单农业、金融服务等关键环节的补助;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教训,为制定政策提供重要参考。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工作由试点改革办公室负责落实。试点改革办公室要调整充实人员力量,所需人员由领导小组协调抽调。办公室实行专人负责,专项管理的既有明确分工,又相互紧密配合的试点工作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试的试点工作氛围。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聘请有关科研机构专家、研究人员组建试点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的参谋咨询作用,创造性地完成好各项试点任务。建立试点工作部门包建制度,实行全程负责包建,监督指导工作的开展。建立试点改革工作督查制度,由县“两办”督查室组织,包建部门、试点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试点单位按照试点任务稳步推进。
(二)明确部门职责,全方位开展试点工作配套服务。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系统性强,必须加强协作,明确职责,按照试点需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各职能部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农业局是试点工作的组织牵头单位,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服务,指导试点单位开展科技推广、经营管理、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等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农业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财政局是试点工作的支持服务单位,负责试点工作的财政资金协调落实,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动植物保护、农机购置补贴、高产创建、菜篮子工程等相关专项资金,以试点单位为平台,开展项目资金的整合,为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金融机构是试点改革的重点配合单位,要发挥金融资金的支持保障作用和农业保险的风险缓释作用,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信贷和保险的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等商业银行积极为粮食加工、乳品加工等农产品购销和加工企业发放合同收购贷款。各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自主决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向新型经营主体发放农产品订单质押等权益贷款、农户联保互保等信用贷款,或发展金融租赁等服务。保险公司依法合规开展承保业务。
试点任务承担单位(新型经营主体)是试点改革的具体实践者,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在职能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开展实施工作,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方式,超前的理念,超常规的方式进行探索实践。
(三)实行项目资金捆绑,建立多元化建设投融资机制。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搞好项目规划衔接,整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治理、农田水利建设、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按照“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平衡资金,创新机制,推进示范区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达到80万亩以上,为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基础。加大涉农项目的资金整合力度,制定出台《富平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扶贫、科技、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向“区中园”建设倾斜,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县财政支农力度,以新增财力30%的比例递增,落实示范园区建设奖补机制,调动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建设的积极性。引导调动各类社会资金投资示范区建设,千方百计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发展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服务业,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方参与示范区创建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逐步建立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金+保险资金+经营主体资金+其它社会资金”共同投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投入体系。
(四)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示范区建设活力。一是创新经营主体。积极培育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努力探索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经营的新模式。二是创新科技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任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流动渠道畅通的人才配置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院校对接合作,加强人才、技术交流,打造本地人才队伍。三是加快土地流转步伐。采取政策引导、政府扶持、农民自愿、部门培育等措施,培育一批土地流转典型户,带动周边区域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水平。四是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发挥融资担保公司的平台作用,盘活资产,扩大质押物范围,增加信用贷款额度等,扩大融资范围和额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标准;有效开展改革试点融资财政贴息试点。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提供强大动力。五是探索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引导、龙头企业带动、金融机构支持、担保机构参与、经合组织服务、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等多种形式的示范区农业产业化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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