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委区政府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扎实做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组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工作统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应用,不断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力争“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新型经营主体保险保障水平,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农业经营新体系、农业产销新模式、资金使用新方式、投融资新机制和风险防范新措施。
四、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支持资金支持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提高支持农业改革的资金总量和比重。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金融服务、订单农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五、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认真学习各地开展农业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宽改革思路,提高改革工作水平。切实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改革得失,努力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区域农业改革提供经验和政策储备。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选择天津市武清区等2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通知》(农财发〔2013〕13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探索农业规模化经营新路子这一改革与建设试点中心任务,从实现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分离这一关键问题入手,着力在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上寻求机制创新和制度突破,着力在转变农业经营形式、组织模式和发展方式上闯出新路,着力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农业投融资服务、农业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通过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手段,积极调整不协调的生产关系,探索创建改造传统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的新途径,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三不变”、“三保障”的原则。即坚持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改变农村土地的农业用地性质,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农民首创,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保障农民土地收益,保障规避规模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保障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不断提高。
——坚持超前探索、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姜堰实际,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创新性,注重规范性和实效性。
——坚持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改革试点工作始终在经批准的范围内积极探索,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沟通汇报,确保风险可控。
二、工作目标、内容及措施
(一)发展形式多样的农业规模经营,在培育规模经营主体上取得突破,加快规模经营推进步伐
1、工作目标
以培育新型规模经营主体为抓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为基础,以土地集中流转、租赁托管、专业合作为模式,探索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径。到2015年,从基层农技人员、农机手、种养能手、村组干部中,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等新型规模经营主体4000户以上,培养职业农民12000人以上。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50家,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0%以上,畜牧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90%,农户参加合作组织比重达8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
2、试点内容
——选择在经济基础较强,劳动力转移充分,农业兼业化突出的地区(姜堰、娄庄、桥头、兴泰等镇)开展土地集中流转,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主体集中,发展家庭农场、种田大户300个以上。
——选择在经济基础薄弱,农村劳动力转移不充分,农民对土地依赖较强的地区(蒋垛、顾高、大伦、张甸等镇)推进租赁托管型规模经营,把土地交给专业的种田大户或服务组织进行代耕、代种、代管。
——选择在高效设施农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沈高、溱潼、华港等镇)开展专业合作规模经营,由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牵头统一组织、统一布局、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实现规模经营。
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土分局、农委,各镇区。
3、工作措施
——培育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制定姜堰区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免费培训并颁发粮食生产、蔬菜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林业培育等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土地承包经营准入依据,保证土地承包经营者素质,减少农业规模经营风险。出台种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实行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对认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优先给予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机具库建设、农技农机推广等涉农项目和财政扶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价值评定机制,对联合100户以上、带动1000户以上、农户多增收10%以上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给予财政补助。通过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认定把关,防止出现农用地“非粮化”、“非农化”,防止规模土地集中抛荒现象发生,从而有效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有效维护农民利益。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012年已在部分村组织开展了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区将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夯实农业规模经营工作基础。一是精心编制方案。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业务操作、时间部署和责任要求,确保确权登记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工作流程。实施“七步”登记工作流程: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实地核实、绘制图籍;图表公示、查漏纠错;上门服务、申请登记;完善资料、张榜公示;登记发证、归档留存;录入系统、信息管理,形成一组一图表、一组一登记簿、一户一档案,做到成员界定、位置界定、面积界定、用地性质界定“四个清楚”,彻底打消群众思想顾虑,让农民放心流转土地。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镇村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统筹安排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力争登记发证工作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
——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平台。依托镇经管站成立二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加快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借助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网络平台,做好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合同签订等指导服务,着力引导农户委托镇村集体组织或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土地。具体做到“三个一”:一是打牢一个基础。对农户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进行清查清丈核实,做到农户承包地块坐落、长宽、面积、地址“四相符”、“四到户”,建立健全真实准确的农户土地承包清册。二是建立一个数据库。研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软件,建立农户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基本实现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承包权证、统计报表等信息的规范化、自动化、动态化管理。三是完善一套机制。区镇两级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各镇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村土地信息化管理工作;添置完善各类必需的硬件设施,有效改善工作环境;定期发布信息,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根据市场供求、地域差异合理确定土地流转指导价。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建立区镇村三级调处网络,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矛盾,营造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环境。
——加大土地流转政策扶持。当年新增以土地流转模式集中连片从事粮食生产2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规模经营主体100元;当年实现整镇、整村土地规模经营(规模经营面积达8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万元;当年完成整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工作经费;每年按土地流转交易额给予交易中心补贴。充分发挥财政导向作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田能人等投身农业规模经营。
(二)打造要素集聚的现代农业园区,在完善农业设施装备上取得突破,改善规模经营生产条件
坚持顶层科学设计、坚持资金集中使用、坚持规模连片开发、坚持质量安全保障、坚持科技人才支撑,打造一批要素集合、产业集聚、创新驱动的现代农业园区。到2015年,建成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15个千亩高效农业特色示范园、45个部省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个千亩高效林业经济示范园,每年创建12个粮油高产增效万亩示范片、30个粮油高产增效千亩示范方,新增高标准农田3万亩,高效设施农业和高效设施渔业面积分别达到15万亩、2万亩,粮食平均单产达500公斤以上,农业综合机械化、农田水利现代化、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分别达到85%、90%和60%。
——建成一批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在稳定粮食生产面积的基础上,提升“亩产吨粮县”高产创建水平,建成一批集中连片的粮油高产增效万亩示范片和高标准农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力求达到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仓储、加工、包装设施完备,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服务社会化。
——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功能分区,科学规划园区布局,明确建设内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连片发展。区级层面重点打造娄庄、沈高、溱潼(含风景区)、桥头、淤溪、华港等镇以沈马线、娄沈线、农溱线为重点的泰州北部生态农业长廊示范板块;镇级层面重点打造5000亩高效农业特色示范园;村级层面重点打造百亩连片“一村一品”基地。
——培育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场。围绕优质大米、设施园艺、瓜果蔬菜、瘦肉型猪、蛋禽、食用菌、肉鸽、特色水产品等规模种养产业基地,创成14个部省级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31个部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进一步丰富“米袋子”、“菜篮子”;加强与产业发展相关技术链的配套,建立企业、基地、科研、推广单位利益联合体100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集成转化,培植农业科技型企业30家。
——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依托本地主导特色产业,打造绿色食品加工园、水产品加工园、食用菌加工园、优质稻米加工园。
牵头单位:区农委;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办、区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规划局,各镇区
——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着力培强主导产业。一是促进粮食生产稳产高产。结合规模经营,继续加大粮食高产种植示范区创建力度,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支持现代农业、高标准粮田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大力推进科技兴粮,实施田间规范管理,全面提高粮食单产。今、明两年重点推进农业机械化,确保2013年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2014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广农机具的配套补贴、农机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合作社新建机库奖补等。二是促进特色产业培大培强。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利用好本地优势资源,规划好优质稻米、优质家禽、优质林果、蔬菜园艺,以及瘦肉型猪等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培育一批规模连片1万亩、5万亩或产值过5亿元、10亿元的优势主导产业。三是促进农产品加工做深做精。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建设总面积3000亩,着力打造“一体两翼”: 以沈高绿色食品加工为主的农产品加工核心区、以开发区众品食业为主的肉制品加工暨冷链物流区、以溱湖八鲜水产品为主的“水产品加工园”。
——以改善基础设施为抓手,着力提升建设水平。一是推进规模连片综合开发。积极推进“双置换”,对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内的零散自然村落进行撤并,加快土地流转,进行土地复耕,实现示范片农地规模化经营、资源化利用、集约化发展。二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统筹规划,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为主导,按照项目、资金、政策向改革试点平台集中的原则,加大对示范区域内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力度,打造农田成方、路林成网、设施配套的标准农田。三是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开展河道疏浚整治、圩区治理、小型泵站更新改造、渠道衬砌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广喷滴灌等先进灌溉技术,着力构建适应农业规模经营的泵站、沟渠等灌排体系,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步伐,为改革试点提供坚强支撑。
——以政策扶持为抓手,着力创优发展环境。改革试点平台建设任务重、投资大,离不开政策的引导和扶持。一是科学制定规划。邀请专家、学者结合前期工作基础,做好粮食现代化种植示范区、现代农业园区的详细建设规划,明确功能分区、产业布局、品种技术、组织管理和经营方式,使改革试点平台真正成为要素集合、产业集聚、创新驱动的样板和标杆。二是强化项目扶持。整合综合开发、农林水利、财政等有关涉农项目资金,以直接补贴、定额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全力支持改革平台建设,上争各类财政资金扶持规模种养加基地提高建设标准、扩大经营规模、加快发展速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发挥更大绩效。同时,加大财政奖补扶持,对省、泰州认定的农业示范园区,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三是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对进入现代农业园区的种田能手、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的政策优惠和奖补力度,对机库、配件库、油库、维修间、烘干加工间等建设用地优先给予安排。对当年获得泰州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国家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20万元,对科技型企业招聘录用农业院校毕业生制定政策进行激励扶持,使资本、科技、人才等要素迅速积聚到现代农业园区。
(三)推进合作共赢的产销订单农业,在扩大订单农业覆盖面上取得突破,提高规模经营产出效益
用优惠的奖补政策引导订单农业发展,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规范订单农业签约,用科学的评价体系支持产销双方守信,用严明的法律责任保障产销双方履约。到2015年,粮食订单生产达70%以上,畜禽、水产品订单生产达60%以上,蔬菜等特经作物达50%以上。建成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省级农产品批发市场7家以上,培养农民经纪人2000人以上。
——提高订单面积,实现水稻订单生产全覆盖。整合本地水稻育种、植保、加工、品牌资源,主推水稻新品种,依托洁翠康、明珠米厂等稻米加工农业龙头企业,打响“姜堰大米”、“河横”、“三安”等一批绿色、有机大米品牌。
——深化与中储粮的战略合作,实现粮油订单生产。在扩大政策性收储的基础上,把握中储粮实施全产业链战略的机遇,利用姜堰在优质粮油资源和知名农产品品牌(河横稻米、益众油脂等)方面的优势,主动融入中储粮产业链,发展优质稻麦油订单生产,让规模主体从中获得稳定的更大的收益。
——成立产销双方行业协会。根据地方特色产业成立粮油、蔬菜、水产、畜禽等行业协会,具体负责产销衔接、利益协调、履约监督、信用评级。加强与超市、专业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等收购企业的有效对接,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
——开展诚信评价,建立订单农业信用体系。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进行奖补扶持;对产销双方经营主体的违约行为进行污点登记,对利用订单农业进行欺诈、坑农害农的,除取消财政奖补、金融扶持外,追究法律责任。利用二维码标识技术,将企业的诚信档案信息制成标识信息,印制或粘贴在产品包装上,通过互联网向消费者公布产品质量信息,提高产品市场信誉度和综合效益。
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区农委、工商局、财政局、商务局、供销总社、司法局、人行,各镇区
——出台订单农业激励政策。对参与订单农业生产、收储、加工、销售,并开展品牌创建、实行标准化生产的,按照订单规模、产出效益,给予财政奖补、政府贴息和信贷支持,调动产销双方实行订单生产的积极性;对建立并使用农产品生产溯源平台的规模经营主体奖补1万元;对实行订单农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每年奖补3万元;对实行订单农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的农业专业批发市场每年奖补5万元;对实行订单农业,当年新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每个分别奖励0.5万元、2万元、5万元;对实行订单农业,当年新创成省、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每个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新创成国家、省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的,每个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以姜堰曹安市场、白米苏鹏禽蛋批发市场、泰州众品食业等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及重点加工企业为载体,依托规模种养基地,扶持发展冷链物流、电子商务。
——加强订单农业风险防范。设立行业订单农业风险基金。当农产品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时,对按合同价收购农户产品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协会成员,从风险基金中给予适当补偿;当农产品的市场价高于合同价时,对按合同价出售产品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协会成员,从风险基金中给予适当补偿。
——规范订单农业文本合同。规范订单形式,结合订单实际情况,统一合同文本格式;规范订单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履约方式、违约处理等条款;规范订单签订程序,产销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订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毁约情况的发生。
——强化订单双方的诚信监管。探索成立订单农业协会,吸收有资金实力、诚实守信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为会员。协会重点协助做好订单合同的审查、签订工作。加大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对产销双方履约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级体系,每年开展评比活动,对信用较好的主体,增加信用等级,在给予财政以奖代补、金融信贷扶持的同时,开展订单抵押贷款,支持规模经营主体购置农业生产资料。对无故毁约,利用订单进行欺诈坑农、套取资金的,降低信用等级,不得再享受财政优惠政策,直至限制其农业准入,造成重大损失的,诉诸法律,追究责任。
(四)创新安全高效的涉农投融资机制,在畅通农业融资渠道上取得突破,强化规模经营金融支撑
加快构建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导向,以涉农金融机构为主体、其他商业银行为支撑、民间新型金融组织为补充、国家政策性银行和财政信贷风险基金为保障的农村金融体系,延伸金融机构网点,创新支农信贷产品,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全面提升信贷支农水平。每年财政支农增幅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幅,涉农贷款增幅与贷款总额增幅之比大于1。到2015年开发、引进支农金融新产品6个以上,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化,确保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化的合理信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拓宽农业投融资渠道。以财政奖补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流向农业领域,兴办规模项目;畅通信贷资金进入农业渠道,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三农”特别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信贷支持的,给予风险补偿和奖励。推动农业企业发展直接融资业务。
——扩大抵(质)押品种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股权、农业保单、农产品商标、订单权益、大中型农机具等抵(质)押贷款。
——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做大现有担保公司实力,专项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养大户等新型主体提供贷款担保;加快发展面向普通农户的为农小额担保公司,实现“金阳光”富民担保公司镇域全覆盖。
——寻求政策性银行支持。利用姜堰与国开行在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方面的成功合作,进一步向“三农领域”拓展,开展涉农委托贷款和统贷业务。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
牵头单位:区人行、金融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商业银行
——加大财政引导扶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向“三农”领域汇聚。财政鼓励对农业生产企业兴办深加工项目,非农企业投资上游农产品生产,在非农领域积累资本兴办现代农业项目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给予奖励扶持。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在条件较好的乡镇组建投资公司,增强农业投融资能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国信担保公司资金实力,采取组建专门队伍、担保资金封闭运行的方式,积极为各类规模农业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对乡镇设立的“金阳光”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开办补贴20万元。完善“三农”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对具备较大投资规模、有利于开发新品种和培育品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明显带动农民就业和增收、示范辐射作用显著的项目,提供贷款利息20%的贴息。按照每年新增农业贷款的1%给予承办银行风险补偿。对为农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按新增贷款担保额的2‰进行奖励。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各银行机构设立“三农”客户服务中心,创新信贷管理制度,增强“三农”金融服务力量,简化涉农信贷审批流程,减少投放环节,重点加强对农业企业和规模经营户的金融支持。以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为重点,推进银行网点向农村地区延伸;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重点,加快自助银行在乡镇的布点工作,力争银行乡镇网点或自助银行数量逐年增加,到2015年每个镇银行网点和自助银行数量不少于4家。以姜堰农行和姜堰农商行为主体,积极做好银行卡助农取款工作,实现所有自然村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助农取款功能,方便农户查询、取款、转账、消费。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稳妥推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组建步伐,到2015年实现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或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乡镇全覆盖。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有效农户和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征集和更新工作,力争建档面2013年达80%以上、2014年达90%以上、2015年全覆盖。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巩固“江苏省金融生态优秀县(区)”创建成果,确保2014年通过省复核验收,力争2016年创成“江苏省金融生态十佳县(区)”。
——创新金融支农手段。以姜堰农商行为主体,大力推广“阳光信贷”工程。创新推出“金阳光”农户小额贷款、青年信用示范户创业贷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等系列信贷产品,实现涉农“阳光信贷”余额每年增长15%以上、上述其他单向贷款三年翻番;推进“金阳光”富民担保公司建设,尽快实现乡镇全覆盖;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的资金缺口,由姜堰农商行以镇为单位集中授信、足额贷款支持。大力实施金融支持“强镇兴村”工程。积极开展“银镇共建”活动,将重点镇作为镇域金融资源倾斜区,组织银行与镇政府合作梳理特色产业,列入信贷支持重点,姜堰农商行培育“银镇共建”特色产业示范点不少于40个,其他银行不少于5个。以农业资产经营管理机构为平台,开展委托贷款和统贷业务,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获得低利率的贷款。致力拓展“三农”融资新途径。探索抵(质)押新方式,降低贷款门槛,简化授信程序,提高办贷效率;鼓励农业企业通过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对于成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农业企业,所发生的会计师、律师等中介费用,由区财政给予补贴。
(五)提升减灾防灾的保险保障水平,在创新农业保险扶持政策上取得突破,防范规模经营意外风险
强化技术指导,防范生产风险;强化产销衔接,防范经营风险;强化信息服务,防范市场风险;强化政策保险,防范自然风险。到2015年,建成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系统,提前防范气象灾害风险。全区稻麦油等主要农作物和畜禽品种实现应保尽保,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80%以上,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总额2500万元以上。
——开展粮食生产政府投保全覆盖。全面推行水稻、小麦、油菜政策性保险,采取省级以上财政补助50%,区财政补助30%,镇财政补助20%的办法实现整体投保。
——开展扩大农业保险范围试点。由区财政与经营主体共同投保,新增规模化种养业保险,在兴泰、沈高、俞垛等镇开展肉鸽规模养殖保险试点,在张甸、顾高等镇开展芋头、药材规模种植保险试点,在大伦、蒋垛等镇开展露地蔬菜规模种植保险试点,在沈高镇开展冷库、农产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保险、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等试点,提高政策性保险覆盖面。
——开展订单收购单位统一投保试点。采取财政贴息或奖补措施,引导农产品收储、加工、销售企业为订单农产品统一投保,提高经营主体参保率,加强产销双方利益联结,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开展规模经营主体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对规模经营项目共同投保试点。由项目经营主体和专业化服务组织按相应的比例分摊保费,增加保费额度。
——开展高效设施农业无赔偿优待试点。对上年未发生灾害理赔的规模经营主体,第二年保费自缴部分优惠10%;连续投保二年未发生理赔,第三年保费自缴部分优惠30%;连续投保三年未发生理赔,第四年保费自缴部分优惠50%。规模经营主体在连续参保期限内,如果出现理赔,则优惠期结束,且今后优惠年份重新起算。
牵头单位:区农保办;责任单位:区农委、财政局、相关保险公司。
——扩大保险覆盖。探索订单收购单位统一投保模式。充分发挥收储加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的实力优势,推广姜堰大伦和盈公司模式,订单养殖大户所需承担保费,统一由收储加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出资投保,实现农业保险组织化投保、群体性参保。探索专业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联保共保模式,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比例分摊保费,实现规模经营整体投保,减少种养大户种养风险,减轻规模经营风险。探索拓宽保险范围,尽快制定出台芋头、药材等特经作物,肉鸽规模养殖以及冷库、农产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农产品安全责任等保险试点,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健全保障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气象、水利、物价等部门职能优势,强化农业保险支持,加强气候变化的预报提醒、市场行情的预测判断,最大程度减轻因天气和市场造成的经济损失。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实行农业保险24小时勘查核损制度,优化大灾理赔流程,加快农业保险理赔速度。建立理赔核损专家库,规范定损工作,减少理赔纷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参保种养品种的物化成本兜底赔偿,区财政每年按保费5%提取巨灾风险金,政策性保险专户积余资金不够理赔时,由财政垫付兜底理赔,及时用于农业再生产。
——完善服务体系。各镇进一步健全由镇负责人以及农技、畜牧兽医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农业保险服务站,在各村建立由村两委会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兼职服务的农业保险服务点,形成区有农保办、镇有农保站、村有农保点“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技人员、村组干部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优势,进行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思想动员,提高政策宣传的到位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让农业经营主体足不出户就能参保;发生灾害性损失,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协助农保机构到场核损理赔,提高规模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的满意率。
(六)构建高效便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为农全程专业服务上取得突破,强化规模经营服务保障
注重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专业服务相结合,注重技术指导服务与生产经营服务相结合,注重服务平台硬件建设与应用技术推广软件建设相结合,加快构建全程覆盖、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服务新模式。到2015年,镇级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100%,新型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98%。每万名农业劳动力拥有农技服务人员数达到190人。每年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30个、新型农业生产技术12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以上,农业规模化经营专业服务覆盖率达85%以上。
——实施百名年轻农技骨干培育工程。通过引进、外聘、培训的方式,每年培育100名文化层次高、专业技术精的年轻农技骨干。通过三年的努力,建立一支适应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的领军型、应用型、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队伍。
——实施智能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建立区级智能农业公共服务平台,集生产远程监控、病虫害防治、气象预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基地亮点展示、休闲旅游推介、优质农产品在线销售等众多功能于一体,对全区现代农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实行实时监控、数据采集、远程指导。
——实施全程专业化服务的“田保姆”工程。引导支持各类专业服务组织从单个环节服务,向综合性全程式服务发展,开展育种、育秧、植保、机插、机收的“一条龙”为农全程专业化服务。
牵头单位:区农委;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气象局、质监局、物价局。
——推进基层农技服务队伍建设。从充实基层农技队伍入手,每年面向农林院校公开选聘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改善当前农村基层农技人员结构。从提高农技人员整体素质入手,建立区镇村三级农村实用人才库,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分类分片、定期集中培训,定向指导专业知识,培育出一批有示范效应的农技推广人员、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经纪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从充分调动基层农技人员积极性入手,强化激励机制,同时对贡献突出的“土专家”、“田秀才”试行参照在职农技人员待遇标准进行聘用,引导和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建功立业。
——推进基层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在姜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河横)建立全区农业生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化控制系统,重点对北部现代农业长廊内的重点企业、规模种养基地、农业科技展示基地投资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点,通过传感设备自动采集各个节点的农业生产环境因子数据,实现农业生产控制智能化、动态化、规范化。在区镇两级建立智能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采用数据库与WEB技术相结合,整合姜堰农网、林业网、12316语音系统等现有网络资源,开发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项目管理、气象服务、农业生产管理等行业数据库系统,实现区镇村农业办公自动化、数据共享等功能。开发全区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涵盖农业政务、土地流转供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追溯、气象预警、农产品在线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区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实时监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农业生产指挥与决策系统,及时掌握产业布局、市场需求、价格动态、政策导向等动态信息,为党委政府、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农业经营管理决策水平。着力构建语音系统、手机短信、网络平台于一体的农业生产服务系统,及时传递发布气象灾害、病虫害防治、农作物栽培实用技术等农业信息,开展网上监测预警,普及推广农业实用科技。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镇级定性检测与区级定量检测相结合的追溯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全面、快速、准确的溯源和可视数字管理,对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全程跟踪监管。
——推进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农技、兽医、农经“五有”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各镇每个服务中心工作场所不少于400平米,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不低于80%,每镇有专职人员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信息服务工作。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牵头领办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以及组建各类行业协会,构建以镇农技推广部门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为基础、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与综合性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在农资经营、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动物诊疗、产品销售及市场信息等方面为农户提供全面、优质服务,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新模式推广上作贡献。
三、投资概算
该项目改革与建设试点资金1亿元、姜堰整合本级财政资金1.55亿元,合计2.55亿元,资金投向为:一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培育19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农民培养(100万元)、家庭农场培育(9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600万元)、区、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建设(300万元)。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55亿元,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7528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5400万元)、林业绿化建设(900万元)、农业机械化建设(1700万元)。三是改革试点平台建设285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园区设施建设(1500万元)、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900万元)、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培育和引进(100万元)、农产品品牌创建(350万元)。四是订单农业65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龙头企业培育(200万元)、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300万元)、智能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建设(150万元)。五是农业投融资与保险4570万元,主要用于“金阳光”富民担保公司发展(100万元)、农业保险扩大试点投入(39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220万元)、为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350万元)。
四、组织保障
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历时三年,周期长、任务重、要求高,为顺利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确保各项改革试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区成立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试点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农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涉及本领域的试点任务,牵头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各镇(区)明确责任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
2、精心规划设计,积极稳步推进。邀请国家、省、市农业、财政等部门的行业领导,聘请相关科研院所的业内专家,参与试点方案的规划设计、现场指导工作,努力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力求试点工作既大胆推进,又少走弯路。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村组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支持试点建设。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3、健全配套政策,切实保障投入。抓紧制定出台支持现代农业改革试点的政策措施,在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的基础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多渠道、多途径、多元化整合、集聚各类资金投入,切实保障试点工作高起点、高标准进行。在把试点工作好事办好、实事做实的同时,做到不增加基层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
4、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各相关责任单位通力合作,形成联合办公机制,定期向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试点联席会、指标分析会、现场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举办专项培训为改革试点提供理论支撑和业务指导,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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