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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委市政府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承诺书

日期: 2013-07-19 09:01 作者: 榆树市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扎实做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组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工作统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应用,不断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力争“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新型经营主体保险保障水平,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农业经营新体系、农业产销新模式、资金使用新方式、投融资新机制和风险防范新措施。

  四、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支持资金支持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提高支持农业改革的资金总量和比重。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金融服务、订单农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五、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认真学习各地开展农业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宽改革思路,提高改革工作水平。切实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改革得失,努力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区域农业改革提供经验和政策储备。

                                  榆树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吉林省榆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选择天津市武清区等2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通知》(农财发〔2013〕13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核心,按照“有特色,有产业,有规模,有效益”的要求,大幅度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快速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拉长农业产业链条,走出一条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路子。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农业生产的样板区、农业装备的展示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成为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范例。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80亿斤,比2012增产25%;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20万千瓦,农机保有量达到5万台,全程农机化示范面积突破300万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新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754个;新增规模经营面积60万亩,占全市作物播种面积的46%;农民人均收入突破14600元,比2012年年均增长10%以上;订单农业新增面积达到100万亩;当地银行存款资金新增10%,流向农业和农村,数字技术、物联网技术服务于农业农村发展。

  (三)试点任务

  1、探索农业规模经营新体系

  大力扶持发展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适度扩大规模经营比例,坚持“规范一批、培育一批、发展一批”,加大对现有新型经营主体的规范力度,促进更新升级;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培育和发展一批新型经营主体。要本着抓大扶强,不撒胡椒面的原则,抓一个成一个。要坚持不懈走出一条“依靠农机促流转,依靠流转促集中,依靠集中促增收”的路子。

  2探索订单农业新模式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中粮集团、吉粮集团等农产品收储加工销售企业签订收购合同,企业投入资本和技术,合作社按标准化组织生产,按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农产品购销价格,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和订单履约机制,解决订单难兑现的问题。

  3、探索财政支持新方式

  整合全市农业项目资金,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农业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牧业小区建设、高效设施农业建设。实现项目集中摆放、整体推进、配套投入,保证项目建一处成一处,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4、探索投融资新机制

  健全现代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建立涉农贷款补偿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创新农业融资服务方式,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激活农村资本。

  5、探索风险防范新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保费补贴标准,设立粮食生产风险基金,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有效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对农业政策性保险,重点向合作组织倾斜,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赔付额度,减少他们发展粮食生产的风险。

  二、示范区发展改革重点

  (一)成立示范区管理机构

  1.成立示范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政府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农业副市长以及主管相关部分副市长为副组长,农业、水利、财政、银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示范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对示范区的建设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成立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在农业局设立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由主管农业副市长担任主任,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农业、水利、财政、农发办、银信、发改、畜牧、园艺特产办公室、气象、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示范区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推进。

  3.成立示范区金融管理办公室

  政府成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立农业融资服务体系,推动农业项目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对接。

  4.成立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

  政府设立以地方财政和固定资产注资的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负责建立农业项目储备库,落实各类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对接,协助金融机构进行信息收集及其他辅助性信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项目,统借统还、批量承接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农业中小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家庭农(牧)场等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

  5.成立现代农业发展担保公司

  政府整合区域内担保资源,成立担保公司,负责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担保项目进行保前、保后调查,协助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掌握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和资信状况,加强对经营主体的监管。以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权、设施、设备等生产资料或权益作为抵押,落实反担保措施。

  6.成立技术服务组织

  政府成立由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单位和技术推广服务部门组成的技术服务组织,在项目规划、融资需求分析、可行性研究、立项评估、工程设计、建设标准、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后评价等管理领域,以及农技推广、技术援助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7.组建营销服务组织

  政府组建营销服务组织,探索农业产业化全产业链运营经验,促进农商、农社、农超对接,采用订单、拍卖、电子交易、网上交易、期货等现代通行的交易和市场营销方式,掌握市场定价的主动权,全方位提供农产品营销服务,提高贷款对象的市场开拓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8.成立土地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政府成立示范区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负责制定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流转交易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建立农村资产评估组织,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做好确权颁证工作,推动相关权益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生产资料流转交易,盘活农村资源,实现资产变现、流动,为担保机制和信用体系的建设创造条件。

  9.建立公示组织

  政府成立由统计、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公示组织,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公告栏等方式,公开项目推荐(受理)、贷款发放和贷款偿还信息,利用社会力量监督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和现代农业发展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经营主体的信用情况。

  10.成立信用协会

  农业部门牵头,联合工商、民政、税务等部门建立农民合作社和企业信用协会,建立会员培训、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信用公示、信用奖惩制度,通过同业监督、群众监督、会员监督等信用建设措施提升会员信用。所成立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但统一归属示范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构建示范区改革工作管理体系,新成立部门与原有部门相辅相成,各自发挥作用。

  (二)财政补贴涉农金融政策

  政府财政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推广适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信贷产品,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升级。对以下金融产品,财政给予奖励和政策支持。

  1.以各类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权利,以及农用生产设备、机械、林权使用权、活体动植物等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

  2.对龙头企业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内外授信的金融产品。

  3.对与合作社和大户建立稳定购销关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帮助合作社和大户发展产业的贷款产品;

  (三)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创新考核机制,建立守信获益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加强农村信用文化建设,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把农业企业、农户、大户、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的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价机制,完善符合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评定工作。为实现金融业和现代农业良性互动发展提供信用保证。

  (四)扩大担保抵押物范围

  1.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办法

  探索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扶持办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经营的土地允许在土地剩余承包期内,以土地承包权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建立和完善农村动产、不动产抵押融资和各级土地流转配套机制,为贷款业务的开展做好配套服务。

  2.扩大农村各类不动产、动产、权力抵(质)押的范围

  鼓励金融机构将农业经营主体产权归属清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渔权、知识产权、股权、货物、农用生产设备、活体动植物、订单、应收账款等纳入有效担保范围。现代农业发展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功能,创新担保方式,加快组建农业产业链、畜牧养殖、商贸物流、对外贸易、社区服务等特色专业担保产品,以提升担保融资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控制制度

  建立对农业经营主体不良信用记录惩戒机制,对于未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恶意违约不履行还款责任的,要予以曝光,停止一定期限的授信,降低信用等级,取消信贷优惠;对于挪用贷款、弄虚作假取得贷款的,立即取消授信,采取限期收回其他资产保全等措施,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建立资金整合制度

  政府建立项目整合制度,形成资金使用合力。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农村金融发展“软肋”,探索建立政府资金与金融资本的有效联结机制,设立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为各类贷款主体提供批发贷款,统借统还;将年度项目资金集中到重点发展区域进行建设,用财政资金作为担保,撬动更大金融资金投入现代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七)促进农业保险多元化服务

  建立由农户、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政府等多方共担风险的机制。其中,政府主要承担发生概率低、市场难分散的大额损失。同时,保险公司要按规定逐年计提并滚存大灾风险准备金,建立公司内部的跨区域风险分担机制,实现“以丰补歉、以盈补亏”。逐步扩大现代农业保险规模,加快推进国家补贴范围内的农业保险险种,鼓励因地制宜地自主开展特色类经济作物的农业保险。

  (八)土地规模化经营

  未来三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这个中心,积极推进农业经营创新,大力发展土地托管联户经营、合作社统一经营、种粮大户经营、龙头企业直接经营、“龙头企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经营6种模式,走出一条“依靠流转促集中、依靠集中促增收、依靠增收促发展”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三、工作重点

  (一)探索金融融资新机制

  针对不同产业、不同发展水平,不同需求的地方搭建融资平台,区别对待,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保证促进地方经济稳步向前发展。一是在政策上可以考虑银团投入、银信投入、民间资本注入等到地方平台公司,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二是充分发挥担保的作用,实现平台公司、担保企业、金融部门的有机结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给予相应政策倾斜;三是完善平台公司自身建设与整合,由分散到集中,扩充资本,壮大规模,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二)探索增加投入新办法

  一是通过整合财政相关涉农部门的项目资金,实行打捆使用,配套投入,集中摆放,整体推进,达到项目建一处成一处,实现1+1大于2的效果。二是建立多元投入体系。坚持以农户投资为主体、各级财政扶持为引导、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各界投资农业的积极性。三是对农业科技示范园,高效特色产业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财政给予配套建设,打造现代农业新亮点。四是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五是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六是不断拓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范围和深度。

  (三)探索控制资金外流新途径

  到2012年12月末,榆树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9亿元,有37亿元资金没有用于县域经济流转,占各项存款的27%。原因一是资金上存是县域资金外流的主要因素。二是资金在银行间市场拆出导致部分资金外流。为此要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树立银行放贷的信心,构建“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信用监督制度,坚决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建立健全社会服务的中介机构,着力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地方政府从减少营业税收和降低税赋成本等方面出台鼓励银行放贷的优惠政策,增强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对发放涉农贷款比例高、增幅大的银行予以资金奖励,增强银行涉农贷的积极性。

  (四)探索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保障试验区

  依托国家东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配套开展保障粮食增产增收、具有县域特点和示范功能的抗旱增雨、防雹减灾、云水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功能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保障试验区建设。包括:粮食生产保障对比试验区,5-10KM网格人工影响天气催化作业站,县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基于多普勒天气雷达的目标云跟踪、监测、预警、指挥、效果评估系统,水库蓄水增雨预警保障系统等。项目充分利用国内外多普勒天气雷达、纳米体播撒火箭、新型高效增程催化高炮、远程作业现场空域保障视频监测等最新人影工作技术成果,在天气监测预警、作业指挥、现场监测、空域保障等技术方面具有明显的技术创新优势。

  (五)探索建立数字农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结合市农业相关管理单位在农业管理、农村管理等方面的需求,设计集信息采集、发布、处理、存储、开发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应用系统,为农业决策部门、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普通农户和有关机构提供农业资源管理与决策支持手段,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农业信息服务,从整体上提高农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打造高标准农田

  通过利用示范区试点资金、奖励资金以及省、县财政配套资金,加大生产投入,推进保护性耕作和高光效耕作技术的普及。增加生产投入,要给予农民按照10%的比例补贴,调动农民投入的积极性。这部分农户在购置相关农用机械上,享受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种粮大户的同等待遇。对高产攻关由于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风险市里准备用县配套资金设立1000万元的粮食生产风险基金,一旦出现风险,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解除农民在粮食高产攻关中的后顾之忧。

  (七)打造高标准牧业养牛小区

  准备建一个100公顷的高标准牧业养牛小区,每个小区的规模在1公顷左右,有100个小区构成。这个项目把养殖户退户入区集中饲养,改善饲养条件,项目达产后,年出栏95万头,产值95亿元。项目总投资7900万元,其中示范区试点资金300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其它资金7200万元。实施年度2013-2015年。建设单位五棵树镇政府。

  四、重点项目实施建设

  在现代农业示范区试点建设项目上,涉及粮食生产、棚膜经济、牧业生产、农业产业化、气象服务、林业建设、水利工程、等七个方面的内容,三年共计划实施28个项目,总投资862632万元,其中示范区试点资金10730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57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000万元,其它资金842324万元。(项目年度计划表略)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市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现代农业示范区试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市里已经成立了市长牵头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农业局下设办公室,下一步要建立联席办公制度,统筹协调现代农业示范区试点建设工作。

  (二)资金保障

  市政府要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多方筹集农业发展资金,优化农业投入结构,重点支持主导产业,使其尽快形成优势产业带或规模生产基地。增加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重点支持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提高高科技农业的比重。

  (三)人才和技术保障

  动员、鼓励大批农业科技人员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到农村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对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方面适当放宽评定资格和条件,特殊考虑和对待。

  (四)激励保障

  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列入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年度考核目标。对于完成较好、效果明显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工作不力、完不成工作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经济处罚。确保奖优罚劣,奖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