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简报2012年第17期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简 报
2012年第17期
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江西省万载县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成都市积极创新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机制及扶持政策
安徽省宿州市积极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试点
江西省多措并举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近期,江西省相继印发了《关于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若干意见》(赣发〔2012〕10号)、《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点建设的意见》(赣农字[2012]72号)、《江西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20年)》(赣发〔2012〕11号)等文件,召开了全省现代农业建设现场交流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着力推动江西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一、坚持用“四新”理念谋划现代农业
明确提出始终坚持用新理念引领农业,用新方式经营农业,用新机制组织农业,用新手段提升农业。
(一)新理念。坚持用市场化和工业化理念引领农业。充分发挥市场第一信号和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采取“反弹琵琶”方式,以市场引领销售、销售引领生产,产品经受市场检验。利用工业技术进步手段改造传统农业,引入工业融资方法加大农业投入,采用工业管理方式培育农业主体和组织农业发展,打破封闭式的农业循环生产力。
(二)新方式。坚持用产业化和规模化方式经营农业。鼓励和支持农业重点产品和主导产业“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经科教”一体化发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优化重组,推进产业区域化、组织集团化、经营市场化、管理企业化。鼓励和支持在坚持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中心、设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等方式,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向种养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等集中,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三)新机制。坚持用专业合作社形式组织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一家一户自供自给式的小生产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从自身资源禀赋出发,按照统一标准组织专业生产;集中因劳动力转移闲置的土地资源,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现代科技要素;让农民“抱团”入市,促使农民在市场的大风大浪中远行,真正融入国内国际市场;让农村能人借此平台在创业中施展才华,促使农村有知识、有技能、有市场意识的能人转变为真正的职业农民。
(四)新手段。坚持用现代物质技术人才提升农业。着眼于打基础、管长远,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面增强科技创新、技术集成、转化应用三大能力,突出强化水利、农田、生态三大基础建设,努力改善农业机械、农资工业、信息网络三大装备条件,加快建设科研、推广、新型农民三大人才队伍,构筑强有力的科技进步、基础设施、装备条件、人才队伍等现代农业建设的四大支柱。
二、加快构筑“十大体系”发展现代农业
以《江西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十大体系”建设。
(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市场体系。统筹发展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健全完善辐射全国、联接城乡的流通骨干网络,加快发展农资农产品现代物流产业和新型业态,完善提升农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大力加强农资农产品市场调控和监管。
(二)突出创建绿色食品名牌体系。制定绿色农业发展规划,推进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绿色农业基地化、规模化建设,强化绿色农业品牌建设,保护和建设产地优良生态环境。
(三)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体系。完善现代农业功能区规划,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带状、块状现代农业。
(四)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体系。培育发展优势农产品加工主导产业,支持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加快建设重点农产品加工园区。
(五)全面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强化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六)着力打造物质装备体系。大规模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大力加强农业能源建设。
(七)显著提升科技支撑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良种培育和推广,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壮大农业人才队伍。
(八)巩固完善经营制度体系。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
(九)创新发展金融服务体系。加大涉农信贷投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创新,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十)重视建设风险防范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加强市场风险防范,加强动植物保护。
三、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抓手推进现代农业
(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突破口,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解决农民分散化、兼业化与规模化、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分散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稳定现行农村经营体制、完善农业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是创新农户承包地经营形式、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和农村管理制度的重大突破,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
(二)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阵地,发展专业化生产。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水平是反映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决定农业生产成本和效率的重要因素。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同类农产品的生产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纽带,通过为社员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可以提高农业专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分工、分业,降低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力军,促进规模化经营。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农户在分散经营的情况下,难以承载现代农业生产要素,难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难以形成特色优势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户开展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能够促进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和优质名牌产品的优价销售,带动优质农产品基地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标准化,实现规模经济。
(四)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平台,加快农业科技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科技能手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更好地发挥指导、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各类培训,培养一支“带不走”的科技人员队伍,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五)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排头兵”,带动农业市场化。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优势,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为成员提供市场信息,按市场需求组织农业生产,避免盲目生产、无序竞争。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积极开展市场化运作,大力推行“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推动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地位、赢得效益,达到农民增收、消费者满意、多方共赢的效果。
(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大学堂”,培养农民职业化。培育职业农民,是推动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教育培训,是培育职业农民的重要手段。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培育农民的“大学堂”,不断增强农民合作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农民竞争能力、整体素质,将农民培育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成为农业先进科技应用者、农业生产投资者、农业经营决策者。
(七)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引擎”,拉动农民持续增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集聚成员优势要素和力量,对外统一采购投入品、统一销售,有效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对内统一组织生产,发展规模经营,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效率,增加产出,降低风险,实现规模经济。鼓励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自建农产品直销渠道,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并通过二次分配机制,让成员能够分享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鼓励合作社聘用成员发展规模化种养、高效设施园艺生产和农产品销售加工,增加成员工资性收入。
(江西省农业厅供稿)
江西省万载县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
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为高速度、高标准推进国家现代(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江西省万载县2012年在县本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资金,开展现代农业设施项目示范建设和现代农业科技支撑项目。
现代农业设施项目重点围绕有机(绿色)粮食、果蔬、畜禽三大主导产业开展示范,支持建设300亩标准大棚、滴喷灌设施,5000亩精品果蔬基地生态防护和有机肥储存、输送等配套设施,1000亩种养循环示范基地设施。科技支撑项目重点支持建设现代(有机)农业科技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江西省万载县国家现代(有机)农业示范区管委会供稿)
成都市积极创新农业职业经理人
队伍建设的机制及扶持政策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务农人员老龄化和农村“空心化”趋势日益明显。为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切实解决“谁来种粮”、“谁来种田”、“谁来带头”、“谁来服务”等突出问题,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试行意见》(成办发〔2012〕45号),在农业职业经理人选拔机制、培训机制、管理机制、信息交流机制和考核机制建设,以及扶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目标任务
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生产技能、一定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的现代农业职业经理人,引领带动粮食规模生产、土地规模经营,推进都市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2012年,全市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2500名;到2015年,全市力争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10000名。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选拔机制。农业职业经理人主要从大中专毕业生、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管理技能的种田能手、有意投身农业事业的城镇居民、复员转业军人和熟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其他人员中产生。具体选拔意见由成都市农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
(二)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机制。由成都市农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制定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方案,优化整合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技人员技术培训等资源,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农业职业经理人在农业科技管理知识、农产品市场营销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方面开展免费培训,培训注重理论学习和现场教学相结合,强化对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三)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管理机制。坚持人才流动,依托农民专合组织、农业科技创新团队搭建现代农业职业经理人信息公开平台,构建农业职业经理人人才市场。抓好人才储备,组建农业职业经理人人才库。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诚信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开诚信信息。通过市场机制优化农业职业经理人人才资源的配置和使用。
(四)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信息交流机制。采用现场示范、观摩交流、专题研讨等方式,着力提升农业职业经理人的能力素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交流,充分发挥和展示农业职业经理人的作用。
(五)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考核机制。由成都市农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建立以服务对象为主的考核机制,由服务对象、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素养、业绩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农业职业经理人人才库管理并给予诚信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对主要因技术问题导致考核不合格的可以重新纳入培训和选拔工作计划,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
三、扶持政策
(一)产业扶持政策。一是农业职业经理人开展的水稻规模生产,符合水稻规模种植政策的,享受水稻规模种植补贴政策。二是农业职业经理人领办、新办的农业生产基地,符合设施农业补贴政策的,同等条件下,享受上浮10%的补贴政策,其中对开展农业循环经济和种养结合的,享受上浮20%的补贴政策;在土地整理和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上优先给予立项和扶持;鼓励农业职业经理人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从事农业生产。三是农业职业经理人领办、新办的企业或农民专合组织,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补助金额在原有补贴基础上提高10%。四是农业职业经理人领办、新办的农民专合组织,符合相关扶持政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市级财政扶持农民专合组织专项资金。五是农业职业经理人领办、新办的粮食生产基地,国有粮食企业免费为其提供“粮食银行”的代储代管服务,其中达到规模种植的优先提供粮食代烘业务;对其所在区(市)县有“小粮仓”补贴项目计划的,可优先申报“小粮仓”补贴。
(二)科技扶持政策。农业职业经理人领办的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的联合实验室和其领办、新办的农民专合组织或基地进行农业科研成果的研发、推广、应用和转化的,市科技局均优先给予项目支持。
(三)其它扶持政策。一是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为农民专合组织服务且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将其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对已登记失业并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凭证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二是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农业职业经理人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20%,其中个人缴费8%,财政补贴12%。若缴费地在二圈层区(县),其财政补贴资金由二圈层各区(县)财政承担;若缴费地在三圈层县(市),其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60%,三圈层各县(市)财政承担40%。2012年市级承担的补贴资金从农业支农资金中安排,从2013年起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方式给予补贴。对与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农民专合组织,按其为农业职业经理人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大病互助医疗补充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三是金融支持。市、县两级政策性平台公司根据农业职业经理人经营规模,给予一定委托贷款支持。农业职业经理人从事规模种养生产,且参加成都市政策性农业生产保险的,对其应由农户自交保费部分给予20%的减免补助,减免补助资金在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专项资金中安排。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供稿)
安徽省宿州市积极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
建设试点
近年来,安徽省宿州市积极探索建立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产加销及社会化服务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今年九月,该市印发了《宿州市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试点方案》(宿秘〔2012〕43号)和《宿州市促进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试点建设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思路,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试点。
一、目标任务
到2014年,试点联合体家庭农场发展到8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00个,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强;通过三次产业联动、三大主体融合、体制机制创新、政策项目支持,实现联合体产业组织一体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服务社会化,试点联合体经营效益比同类产业各主体单独经营有明显提高,实现年产值90亿元。通过试点带动,全市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达到100个。
(一)培育市场主体。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构成,主要采取“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运行模式。一是培育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适度规模经营,以高效的劳动和先进技术为生产要素,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的,实行自主经营的新型农村经济实体。选择条件较好的专业大户,扶持建立家庭农场;鼓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通过土地租赁、承包、有偿转让、投资入股等形式,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二是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按照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五化”要求,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合作社的带动能力。三是培育农业企业。农业企业是指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具有较高商品率,实现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盈利性经济组织。对试点联合体农业龙头企业在财政、用地、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规模扩张、技改、联合与合作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建立利益机制。联合体各方通过签订生产服务合同、协议,确立联合体各方的责权关系;通过生产效益的合理有序分配,把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成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低价向家庭农场、合作社提供种苗及农业生产资料,高于市场价格回收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产品;通过减少农产品采购环节及加工增值提高效益,通过规模采购供应农业生产资料获取差额利润。家庭农场按照标准进行生产,通过提高产量、优惠的价格和降低生产资料及农机作业服务成本增加收入。产业类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产品,龙头企业按照销售数量给予相应的提成;龙头企业在向合作社社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过程中,让利一部分给合作社。服务类合作社以低于市场价格为联合体的家庭农场提供农机、农技等服务,依靠规模服务获取相应利润。
(三)推进配套改革。一是开展提升现代农业服务体系试验。围绕服务社会化,在联合体内探索建立企业自我服务、社会化服务及公益性服务等各类服务主体广泛参与、紧密联结的新型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二是开展多层次培育农业企业家试验。把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领办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把联合体建设作为重要平台,创新农业企业家培育方式。三是开展完善现代农业投入机制试验。加大支农资金、项目整合力度,支持联合体试点工作。引导鼓励金融、保险及社会资本支持联合体发展,逐步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渠道的体制机制。四是开展新型农民教育培训资源整合试验。以培训职业农民为重点,以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中心,整合农业、教育、人社部门及社会各类教育资源,加强联合体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五是开展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试验。通过建立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结合十二大基地及园区建设,为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搭建平台;探索就地转移农民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六是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试验。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率先在试点联合体开展土地确权颁证,探索土地银行、土地合作社等土地流转模式。七是开展创新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试验。探索建立资金互助组、资金合作社、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等本土金融组织,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推行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等使用权抵押贷款;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鼓励龙头企业帮助家庭农场参加农业保险。
(四)提高综合效益。通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使农业生产向加工、储藏、流通环节延伸,实现加工业对农业的反哺;充分利用农业企业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增强联合体生产的科技支撑;发挥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优势,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产出率和质量效益;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保障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品牌效应和核心竞争力。到2014年,试点联合体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194%,土地产出率达到2550元/亩,农业劳动生产率21000元/人,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试点联合体周边10%以上。
二、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支持农业企业扩大规模经营。对联合体内的农业企业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固定资产投入的当年新增贷款余额,给予一定财政贴息。
2.加大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奖补力度。对实行标准化种植的联合体家庭农场连片流转土地在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元,连补三年,分年度兑现(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流转档案为准)。对从事设施农业、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被认定为中小型和大型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和5万元。
3.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装备水平。对联合体的农机合作社新建机库棚
4.开展表彰激励。年终评出联合体“十佳家庭农场”、“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十佳农业企业”,各奖1万元。市级主抓的3个联合体由市、县(区)财政按1:1配套的原则予以扶持;其它试点联合体由县、区参照市里办法制订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市里对发展较好、带动作用突出的联合体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予以扶持。
(二)强化金融服务
1.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对凡不违反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的联合体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用于贷款抵押或担保。简化贷款手续,对联合体统一核定授信额度,打包授信,分户使用、随用随借、按期归还。加快推动联合体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信用评价结果,鼓励金融机构向联合体及成员发放无担保或者无抵押贷款。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授信额度,各县(区)财政出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每年也要安排一定的贷款担保授信额度,专项用于联合体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5%。
2.拓展政策性保险范围。对联合体家庭农场经营的主营产品,积极争取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享受各级财政保费补贴,以此为基础,推广“信贷+保险”融资模式。
3.加强风险补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针对联合体发放的贷款利息上浮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30%(农村信用社不超过50%),对贷款增量部分按新增额的0.5%给予风险补偿;直接发放的无担保、无抵押类信用贷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按新增额的1%给予追加风险补偿。对成功实施债券融资的联合体农业企业,省及市级财政分别给予发行费用10%的补贴。
(三)加强项目支持
1.加快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安排联合体及成员承担一定的项目,由所在县区政府安排每个联合体每年不少于200万元项目,重点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在涉农补贴项目上,优先向联合体安排。
2.加强招商引资。对联合体招商引资实施的重大项目,除享受市、县(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还可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重点扶持。
(四)加强人才支持
1.强化人才支持。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专家到联合体进行技术指导,建立实训、研发基地,开展“院企共建”。农委、科技等相关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联合体结对帮扶,抽调专业技术干部到联合体所在乡镇或联合体内挂职锻炼,优先安排大学生到联合体所在行政村任“村官”,具体指导服务联合体建设。
2.实施“联合体实用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每个联合体可接收1-2名大中专毕业生,由县(区)财政连续三年每人每年给予1.8万元补助。对试点联合体符合条件的应历届毕业生或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人员,可推荐到有关高等院校免费培训。对联合体企业新录用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者,进行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机构实施培训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不低于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强化教育培训
1.加强教育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将联合体的经营、管理、技术人员和职业农民培训,全部纳入新型农民、就业技能、雨露计划培训的补助范围。优先安排联合体经营管理和生产服务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到科研院所进修,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积极开展职业农民培训认证。市、县(区)政府设立联合体职业农民培训认证专项资金,按130元/人核定(含考试、认证、注册、鉴定等),2012年计划安排职业农民培训认证1000人。对经过培训认定发证的联合体职业农民全部列入国家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科技示范户,按规定享受补贴补助。
(六)优先协调解决土地指标
1.优先解决联合体龙头企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按照皖政[2006]96号文件规定:对龙头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种养殖场和设施农业用地,视同农业生产用地。
2.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对联合体所属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成员因生产需要建造简易仓(机)库、生产、管理用房和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库房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按照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规定:其用地在不破坏耕作层、不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不建造永久性建筑物的前提下,可按生产面积的一定比例将其作为设施农用地,优先申请使用集体一般农用地和原有的建设用地。
试点联合体及成员享受各级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同一扶持项目可就高,但不重复享受。
(安徽省宿州市农业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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