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简报2012年第13期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简 报
2012年第13期
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铜陵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现代农业
颍上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鼓励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
成都市双流县积极探索农业综合服务站运行机制
成都市新津县创新推出“生产全托管、服务大包干”的粮食经营方式
铜陵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积极引导
金融资本支持现代农业
为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农业贷款担保制度,发挥金融资本支农作用,铜陵市出台了《铜陵市2012年农业企业信用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对象
1.国家、省、市级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在2011年及以前已列入担保对象并还清上年贷款的企业、个人。
3.有信誉的农业企业。
二、担保额度
1.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0万元以内。
2.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万元以内。
3.省级林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0万元以内。
4.有信誉的农业企业20万元以内。
三、担保期限
一般为一年,最长为二年。
四、担保贷款程序
1.由担保人申请,经市农委农业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科初审后,填报《铜陵市农业小企业贷款担保申请书》。
2.经县(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3.由市农委、财政局、市金誉担保中心组织审核,确定担保金额和期限。
五、担保贷款用途
申请人要以项目为依托,申请担保贷款资金必须用于生产、加工农产品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不得挪作它用。
六、贷款总额
2012年农业企业信用担保新增担保贷款总额暂定为4000万元。
七、其他
贷款人在一个贷款年度内只能贷款一次,再次贷款必须偿还上次贷款后,方可申请。
八、财政支持
1.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业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及担保机构担保损失补偿和奖励。贴息和损失补偿按铜政办[2008]20号文件执行。贴息兑现时间为次年的4月份。
2.鼓励县(区)担保机构从事铜陵市农业企业小额信用贷款担保工作。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担保机构担保损失补偿和奖励。
为加强领导,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县(区)农业、财政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审批。市级由市农委农业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科、市财政局农业科、市金誉担保中心组成审核组每月定期集中组织评审。
(安徽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颍上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鼓励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
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鼓励支持规模经营,颍上县下发了《鼓励支持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土地规模经营。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对在本县区域内当年新增流转土地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按每亩30元予以补助;对流转土地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不含当年新增部分),按每亩20元一次性予以补助;对当年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10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村(社区)、个人,给予1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增流转土地面积5000亩以上(每块集中连片不低于1000亩)的乡(镇)或村(社区),给予5万元奖励。
二、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对新建的蔬菜、瓜类、草莓、食用菌、苗木花卉、果木经济林以及其他规模特色经济作物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分类型和规模予以补助。
三、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县财政每年安排180万元专项资金,对达到国家规定排污标准的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予以补助。
四、支持发展水产规模健康养殖。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规模化健康水产养殖予以补助。
五、支持农民组织化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对当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补助;对成立并规范运行的各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凡为分散的种粮农户开展统一育秧、耕、种、收全程服务以及全程统一植保服务并在县内注册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按其在县内实际服务的面积,分别给予每亩50元、20元的补贴;对在县内建有设施的水稻专业育秧工厂,且服务面积在1000至5000亩的给予每个育秧工厂2万元的补贴,服务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给予每个育秧工厂4万元的补贴;对发展机械化育插秧面积占水稻栽种总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的乡镇给予3-5万元的奖励。
六、支持发展农业机械化。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对在本县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新购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机械设施、玉米大豆机械化收获设备、微型耕作和植保机械等重点鼓励发展的农业机械,经县农机局审定,在中央、省补贴的基础上,再分别按购机款的20%、20%、20%和15%补贴。
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和奖励。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100万元以上,且期限半年以上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贴息奖补;对企业从民间筹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00-499万元、500-999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登记的机构或组织,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市级著名商标(名牌农产品)的,分别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
八、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九、支持开展科技集成创新应用。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对开展农业科技集成创新应用,特别是小麦“三沟”配套、机条播技术应用给予奖补,补助资金向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重点乡(镇)、村(社区)倾斜;对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吨粮田创建、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粮食作物高产竞赛等给予奖补。
十、支持特色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每年安排80万元专项资金,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乡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当年通过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每个品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对新确认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万亩以上(含1万亩)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乡镇)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被评为三、四、五星级“农家乐”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和6万元;对获得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或国家湿地公园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符合《阜阳市鼓励支持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暂行办法》规定,并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奖补的,县级不再重复奖补;对符合《阜阳市鼓励支持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暂行办法》规定,未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奖补的,县财政参照《阜阳市鼓励支持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暂行办法》给予奖补。对可以获得多项奖补的项目,按照最高标准给予奖补,不重复奖补。
(安徽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成都市双流县积极探索
农业综合服务站运行机制
近年来,双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坚持把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作为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围绕构建以“农技推广、质量监管、疾病防控、公共品牌、农村金融”为核心的“五位一体”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在软硬件建设、规范管理、创新服务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不断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为推动该县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其主要做法是:
一、以“四统一”完善软硬件配置,着力塑造服务站的整体形象
在农业综合服务站软硬件建设上,注重在“四统一”上下功夫,通过积极配置完善软硬件,打造好整体对外服务窗口,不断提升服务站的整体对外形象。
(一)统一形象风格。根据该县现代农业发展的特点,围绕农业综合服务站的职责、功能,聘请专业公司进行形象风格的整体设计,着重打造与农业、农民、农村工作相协调的形象风格,同时注重与新农村建设整体风貌相一致。
(二)统一宣传介绍。将该县现代农业发展思路、成果,各镇镇域经济、特色产业、示范亮点,以及农业科普知识等相关内容统一编印并在各乡镇服务站大厅进行宣传介绍,让老百姓和参观者通过文字、图片了解县上和镇上的发展情况。
(三)统一制度上墙。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结合双流县工作实际,制定了统一的农业综合服务站规章制度,各站将服务模式、各具特色的工作制度上墙展示。
(四)统一成果展示。在服务站建立农业服务超市或建设展示平台。通过农业服务超市或展示平台,统一展示高端技术和农资、优质农产品、先进农机具、精美农产品包装等。
二、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规范管理,着力提升服务站的运行质量
在农业综合服务站运行管理上,注重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人员配备、协调配合、严格考核、保障经费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服务站运行质量。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综合服务站实行县农发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领导、以县农发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农发局统一管理,县农发局指导农业综合服务站业务工作,并实行目标管理,所服务区域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农业综合服务站统筹抓好业务工作和日常工作,扎实推进服务区域内农业农村工作。按照就近参加活动的原则,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党、工、青、妇等组织关系转入相应的镇和街道办事处。
(二)配齐服务人员。本着精干、高效、合理的原则,合理配置镇级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员。各镇农技、农机、畜牧、园林、水利片区站等涉农人员入驻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并设置了气象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站总编制数不变的情况下,具体编制配备向涉农任务重的镇倾斜,每个镇级农业综合服务站设站长1名,人员实行专编与实名制管理,实行定岗、定员、定责。
(三)保障运行经费。县财政保障对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资金投入,将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员和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及基本运行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按15万元/站的标准划拨运行经费,为农业综合服务站的管理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四)完善考核办法。县上制定了《双流县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采取县农发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对象三方考核的方式,按5:2:3的比例确定考核分值,考评结果与农技人员工资报酬、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研修深造等挂钩,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次年划拨工作经费的主要依据。
三、以积极探索强化服务方式创新,着力提升服务站的服务水平
在农业综合服务站服务上,注重在积极探索服务方式创新上下功夫,围绕“农民需要什么就服务什么”的宗旨,通过专业合作社这条纽带,形成服务站指导合作社、合作社指导农户的服务方式,大力推进以“156”思路开展公益性服务、以“134”模式开展社会化服务,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服务水平。
(一)坚持以“156”思路开展公益性服务
一是抓好“1”个技术支撑。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整合镇级技术骨干、村社农技员、种养能手等技术力量,开展技术引进、示范、推广,抓好技术服务。如大林站在指导碰柑产业发展中创新研究的新技术得到了中央财经频道的关注,专题进行了采访报道。
二是围绕“5”大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搞好服务。坚持以发展好、服务好优质粮油、特色果蔬、无公害畜禽、林业水产、农产品加工物流等五个特色优势产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技术服务。通过服务站的积极努力,2011年,全县粮食总产达25.9万吨,水果总产达23.05万吨,蔬菜总产达46.25万吨。
三是开展“6”项公益服务。第一,开展农村能源服务。抓好沼气、秸秆、薪柴等生物能和太阳能、风能等农村能源建设,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促进农村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2011年,全县服务站通过沼气合作社等组织开展业务指导26次。第二,开展农村土地改良和流转服务。抓好土壤改良、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污染源报告、农用地流转等服务。2011年,全县服务站指导农村土地改良9442亩,流转农用地38472亩。第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抓好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做好农产品日常监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内部监管、质量追溯、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等工作。2012年起,各服务站每月完成20个农产品检测任务,并将检测数据报县农质科;同时,指导20个企业、合作社进入双流农产品溯源体系试点运行。第四,开展农村金融服务。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配套服务,并帮助各农业市场主体争取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同时支持金融机构与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深度合作,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现代农业。2011年综合服务站通过指导协调畜牧兽医协会、部分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保险,保费达2340万元;金融机构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提供贷款达8834万元。第五,开展农业信息服务。抓好农作物苗情、病虫害及其他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处置等农业公共信息服务,为农技人员、农户等提供准确的信息咨询。2011年,全县综合服务站共采集和上报农业信息9200余条。第六,组织新型农民培训。围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分专业、分层次定期开展农技人员、合作社骨干成员、种养业能手等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创业就业技能。2011年,全县服务站完成新型农民培训2600人。
(二)坚持以“134”模式开展社会化服务
一是组建“1”个农业综合服务超市。以合作社为主体,组建农业综合服务超市,搭建农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服务站指导、监督农业服务超市开展服务。大林站建设了比较成熟的农业服务超市,帮助合作社成员开展农资产品销售,从2011年10月成立至今年3月底,销售额已达12万元。
二是组建“3”支农业服务队。第一,组建农业技术服务队。服务队主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技术培训、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等有偿服务。如煎茶站引导煎茶镇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入驻农业综合服务站,在全镇各村都签订了农技公共服务外包委托协议,并实行专人驻村包片服务。第二,组建农业机械服务队。从事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机耕、机收、机种、运输、除草等农业机械服务。第三,组建农产品营销队。从事农产品信息收集、信息发布、产品包装、展览展示、农产品营销等服务。
三是开展“4”项服务。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开展四项服务。第一,开展生产资料配送。为农民提供种子、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配送服务,对合作社成员实行优惠。第二,开展劳务服务。为农民提供播种、育苗、移栽、施肥、管理、采摘、晾晒、运输、加工等农业用工服务。第三,开展农机服务。为农民提供机耕、机收、机种、运输、除草等农业生产机械作业服务。第四,开展农产品营销服务。瞄准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统一实施“双流产”农产品设计包装、农产品质量标识、溯源标识等,畅通营销渠道,为服务对象搭建“农超对接”、“农餐对接”销售服务平台。2011年,服务站重点指导开展双流枇杷、双流冬草莓、双流云崖兔、双流二荆条辣椒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营销,销售额占全县农产品销售总额的2%。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供稿)
成都市新津县创新推出
“生产全托管、服务大包干”的粮食经营方式
2011年以来,成都市新津县通过在安西和新平两镇实施万亩粮食规模经营项目,创新推出了“生产全托管、服务大包干”的粮食经营方式,有效破解了“谁来带头、谁来种粮、谁来服务”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发挥“三个作用”,为统筹托管创造条件
一是发挥科学规划的导引作用。结合新津县实际,科学确定全县集中居住规模和产业发展布局,将该县新平、安西、方兴等镇划定为全县三大粮食规模经营片区之一,进一步固化了示范区内粮食规模种植面积;示范区内规划了安西、月花两个农村新型社区,40%的农户实现了集中居住,为粮食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坚持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资金,集成推进示范区内田网、渠网、路网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了万亩“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的标准化高产稳产农田,为示范区规模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发挥基层组织的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村支两委作用,积极鼓励和带领示范区内广大农户参与粮食规模化生产,针对粮食规模经营中群众思想不通、调田困难、生产服务协调难等问题,积极调解加以解决;充分发挥村级议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对示范区内粮食规模经营的重大农事生产关键问题,通过议事会讨论的方式决定,切实保障了种植户权益,推进了粮食规模经营顺利开展。
三是发挥农技部门的指导作用。以示范区内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片站为依托,坚持发挥农技部门技术优势,重点围绕粮食规模经营中新品种、新技术的选定,农事生产服务合同的拟定,规模种植技术培训等关键环节进行服务指导,大力推广机械插秧、强化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农业技术,切实做好技术把关和监督工作,为示范区内农民开展粮食规模经营提供技术保障。
(二)推行“七个统一”,使统筹托管成为可能
一是“产前”统一品种和育秧。在粮食规模经营前,由县农业技术部门根据示范区内土质状况及生产习惯,结合当前新技术、新品种推广情况和市场行情,对粮食种植品种进行统一选定;再由示范区内农民自主选定的农业专合组织根据确定的种植品种、种植面积,选择地块进行统一育秧、供秧。
二是“产中”统一耕种、栽插、防治和收割。农户选定的农业专合组织,根据与农户签订的服务协议,在粮食生产整个过程中开展统一服务,提供从土地翻耕、秧苗播插、田间病虫害防治到收获烘干的全程服务,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
三是“产后”统一收购。在农民留足自家口粮后,由基层组织、专合组织联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全县规模种植的粮食实行统一收购、统一结算,既保证了粮食的销路,又解决农户集中居住后粮食晾晒、收储的难题。
(三)依托“两个引领”,将统筹托管变为现实
一是依托社会化专合组织引领。示范区内农户通过“自主选择、议价比选”方式,引进了5家粮食规模经营专合组织;专合组织按照社会化专业服务的要求,提供粮食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服务;农民可以通过“服务团购、吃套餐”的形式,将粮食生产的大量投劳环节委托给专合组织代理,使专合组织成为农民粮食规模经营的“保姆”,农户自身也从土地上解脱出来。
二是依托全程化农业机械引领。农业专合组织在代理农户进行粮食生产时,依托现代农业技术和装备,实现了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有效提升了粮食生产的劳动生产率,示范区在高效标准机械化生产条件下,每亩可增产粮食
二、初步成效
(一)保障了粮食安全
示范区内通过固化粮食种植规模,建立规模化示范基地,创新生产经营方式,着力提升了粮食生产经营的综合效益,有效提高了农户种粮积极性,保障了全县粮食供给。目前,示范区已建成集中连片的标准化规模经营基地1.4万余亩,粮食总产量达0.8万吨。
(二)增加了农民收入
在推进粮食规模经营过程中,示范区通过“集体打捆、外包服务”的方式,不仅有效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增加了种粮效益;还将繁重的体力活交给了社会化服务组织,使农民从农事生产中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有效提高了其工资性收入。据初步测算,每亩可直接增加粮食生产收入300元以上。
(三)稳定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在推进粮食规模经营过程中,示范区通过创新“生产全托管、服务大包干”方式,实现了家庭分散经营与统一规模经营的有机结合,既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又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从而稳定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四)培育了新型农事生产队伍
通过对农业专合组织的扶持,示范区内培育出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事生产队伍,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后“谁来种田?谁来种粮?”的问题,为粮食规模经营推广提供了人才保障。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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