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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委县政府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承诺书

日期: 2013-07-19 11:28 作者: 呼图壁县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扎实做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组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工作统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应用,不断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力争“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新型经营主体保险保障水平,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农业经营新体系、农业产销新模式、资金使用新方式、投融资新机制和风险防范新措施。

  四、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支持资金支持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提高支持农业改革的资金总量和比重。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金融服务、订单农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五、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认真学习各地开展农业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宽改革思路,提高改革工作水平。切实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改革得失,努力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区域农业改革提供经验和政策储备。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选择天津市武清区等2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通知》(农财发〔2013〕13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创新改革和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通过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机制创新等措施,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先行试点工作,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努力探索有效破解制约呼图壁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持续发展难题的发展模式,努力促进农业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建设与改革原则

  ——统一指导、科学规划

  在自治区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呼图壁县政府拟定改革创新方案,协调组织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农经局、畜牧局、信用联社及各类涉农合作社等开展试点,与呼图壁县现代农业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高效生态农业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科学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促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协调发展为宗旨,选择示范区内创新意识强、发展基础好的乡镇进行试点,以适度规模经营为途径,切实全面提高经营化水平。

  ——机制创新、重点突破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呼图壁县农业优势特点突出和农民创新精神强的特点,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投入力度,支持农业改革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超前探索,先行先试,争取在财政、金融、担保、保险等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注重实效、合理推进

  在坚持现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积极调整不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共同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三)建设目标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金融资金、保险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杠杆推动作用,健全土地流转政策,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在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棉花、果蔬、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使种养业结构更加优化、合理,以订单农业为主要途径,拓展农业“接二(产业)连三(产业)”功能,基本形成“两核、两轴、三园、四带、多区”的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不断推进农业服务机制创新,建立起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为主体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经营模式,力争使呼图壁县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科学发展走在新疆、全国前列。

  规划到2015年,农民专业化合作社数量达到500个,其中新建规范化示范社248个;土地流转交易全部实现规范化操作,粮食生产全部实现规模化经营,基本完成土地银行和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工作,农业技术和农机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示范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百亩以上)达86万亩,占现有土地面积的70%以上;粮食平均单产达到750公斤,比2012年增加20%以上;棉花平均单产达到145公斤,比2012年增加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20000元以上,年均增收10%以上;农业机械化程度达88%,订单农业覆盖率达到98%。

  二、任务和内容

  (一)通过土地流转模式试点,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探索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建立农村土地银行。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和信息服务平台,培育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推行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和鉴证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用途监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发挥流通市场配置农村土地资源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乡镇级规范的土地流转托管中心——土地银行,分片集中打包流转,为供需双方提供流转交易平台。

  二是因地制宜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可联合连片承租农户、村集体和农林牧场的土地。鼓励和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合土地等生产资料开展规模经营,农民以土地使用经营权入股成为股东,由合作社对社员入股土地进行统一经营,农民作为股东取得经营红利,共担经营风险。鼓励和支持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集体组织土地规模经营,主要依靠乡镇集体组建农机合作社对全乡镇或部分农户土地进行整合,实现统一经营;对于整村实现土地流转的,县政府对其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同时对流转土地的农民在享受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待。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土地规模经营。引导中粮集团、西域春乳业、泰昆集团、西部牧业、天康集团等龙头企业以建设自有原料基地投资承租、入股农村土地,也可以在国有农牧场承租土地,建设企业“第一车间”。鼓励和支持场县共建、共同扩展、规模经营,发挥兵团农场、呼图壁种牛场等在机械、技术、资本等方面优势,带动周边农村地区实现土地和养殖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各类工商企业投资于非农民承包土地,兴建大农场、大种植园、大养殖场等现代农业企业。

  到2015年,棉花规模化经营面积达到45万亩,粮食规模化经营面积达到40万亩,其它作物规模化经营面积31万亩;牛羊猪禽水产规模养殖比重达80%以上,苗木林果规模(百亩以上)种植经营比重达80%以上。

  (二) 创新农业经营形式,探索建立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新体系。

  鼓励企业建设规模化生产经营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实现农工贸一体化经营。通过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主体+订单农业+财政资金+金融资金+保险资金+其他资金”有机结合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和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新体系。到2015年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00家、农户入社率达80%(其中土地联营合作社100家、草畜联营合作社50家、农机合作社25家、奶牛合作社及“托牛所”50家)、种养大户7000户(其中种植大户4000户、养殖大户3000户)、农场(牧场)40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200家。新增“三社手拉手”示范合作社100家,经营规模较2012年提高30%以上。

  推进农村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信息共享,网络化管理。涉及6个农牧区乡镇,51个行政村、195个村民小组。资金预算21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软、硬件设施购置100万元,人员培训10万元。

  (三) 创新产业化企农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以订单农业为基础的产销新模式。

  一是完善企农订单合同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培育企业和农民诚信守约意识,建立违约惩戒制度,实行订单合同文本标准格式、备案、公正制度,切实提高履约率。

  二是完善企农合作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社)+基地”经营形式,强化企业和农民间的市场主体对等关系,推行按交易量二次返还企业利润或定价优惠。

  三是完善企农股份合作利益联结机制。企业以设备和技术服务作为股本,农户以土地、草场、牲畜、设施或资金作为股本,双方共同出资,组成新的企农经营主体,企业把农户的生产作为自己的第一生产车间,农民成为企业的员工,实行农业生产企业化运作。

  四是加大农产品交易市场和产地物流体系建设。探索“农超对接”、电子商务等新型产销模式,鼓励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强化品牌创新意识,扩大农产品产销率、商品率。计划到2015年,农业订单率达98%以上。

  (四)创新农业改革与建设驱动引领平台,探索建立以资金整合捆绑使用为重点的财政支持新方式。

  一是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模式。发挥县财经委和经济办的综合职能作用,逐步规范政府农业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积极协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农业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科技投入等来自不同部门的资金渠道,在不改变专项资金性质、用途和渠道的前提下,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协调投入、规范管理的机制,不影响部门管理权限,以大局意识对待资金整合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二是创新投入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引导作用和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利用贴息、补助、奖励或者开展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等办法,鼓励、引导、吸引民间资金、社会资金投入现代农业建设。

  三是拓宽整合范围。原则上除救灾资金、粮食补贴资金、抗旱防汛资金、防灾防火资金等特殊用途资金外,将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其他支农资金、农口部门预算中用于项目的支出以及有关部门的涉农资金,均纳入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将粮食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资金整合为“新型农业经营发展专项资金”,集中捆绑使用;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科技培训、农业职业教育、援疆资金中的农民培训资金整合为“新型农民教育培训资金”,用于培育农村建设人才,提高农业技术含量;将农村义务教育、文体卫生、新农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资金以及乡村道路、农村沼气、人畜饮水、牧民定居等方面的资金整合为“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资金”,不断完善农村各项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

  四是创新整合运作方式。坚持以示范区为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自主创新,形成内容丰富、操作性强、切实有效的资金整合运作方式。在支农资金整合制度建设方面,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公开、透明、高效的工作运转机制。

  到2015年全县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达到8000万元以上,其中用于本期试点工作支农资金达到3000万元。

  (五) 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和服务,探索建立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农业投融资、担保和保险新机制。

  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信用担保公司,设立国民村镇银行、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基本建成农村信贷、农业投资、农业担保、农业保险、农村信用等五大农村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集聚社会资金增加农业投入。为了规避农村季节性资金需求峰值波动影响,扶持成立2个以上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注入资本金200万元。完善农村信贷体系方面,着力构建以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为主导,邮政储蓄银行、国民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为辅的多元化、多层次农村信贷体系。到2015年其面向“三农”的贷款金额占贷款总额的80%以上,信贷规模达20亿元。完善农业投资体系方面,现有新疆德源投资有限公司1家,规模2300万元。在加速发展农业投资公司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小额贷款服务模式和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创新农业投资保障体系。完善农业担保体系方面,鼓励支持呼图壁县政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政府财政控股)、昌吉州盛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民营资本)规模做大做强,完善担保制度,扩大担保范围,提高担保能力。到2015年农业担保规模由目前4300万元达到亿元规模。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方面,进一步完善《呼图壁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与信贷有机结合的模式,创新农业保险扶持政策,在中央、自治区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增加番茄、辣椒、养殖业等高附加值承保范围和参保率,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有效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到2015年种植业参保面积由2012年的90.6万亩扩大到100万亩,投保面积达80%以上,规模养殖场(区)参保率达90%以上。开发性金融服务体系方面,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管理平台、操作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和信用协会等“四台一会”开发性金融服务基本模式。成立由县政府负责牵头、开发银行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银政合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平台、机构建设和发展,推动农业项目融资需求与开发银行对接。培育和发展资本金充足、治理结构完善、投资主体多元的农业投资公司作为操作平台,负责统借统还、批量承接开发银行信贷资金,通过统贷、直贷和转贷模式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及农户提供资金支持。引导现有的担保资源向农业领域倾斜,做大做强政策性涉农担保公司,增强示范区农业融资担保能力。开发银行负责向担保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担保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农村信用体系方面,继续完善《呼图壁县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实施细则》、《呼图壁县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工作考核办法》,抓好“争当信用户,人人讲信用”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到2015年,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由现在的4个、31个、14900户分别提高到6个、42个、18000户。

  (六)创新农产品流通机制,探索建立以畅通安全为根本的农产品物流加工存储新体系。

  以乌鲁木齐市、天山北坡经济带、区内市场及中西亚逐级推进阶梯市场板块为营销战略路线,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各方支持”思路,强化示范区内农副产品市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搭建营销平台,培育种植大户、市场经纪人、各类农副产品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构建“营销网络+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流通营销模式,建立从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配送、消费一体化的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建成符合呼图壁县产业特色的现代农业大流通、大市场新格局。

  着力抓好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和呼图壁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抓紧建设年储藏和交易能力50万吨的果蔬保鲜物流冷链基地。通过合作社、农副产品收购企业、加工和储藏企业收购农副产品,完善园户村蔬菜市场、北疆农贸蔬菜瓜果批发市场、北园农贸批发市场、五工台八十八农产品交易市场、大丰镇集贸市场、二十里店苗木市场等一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支持农产品配送销售系统,构建内联基地、外向市场的物流营销网络体系,基本构建起农产品现代营销网络与现代流模式,建立起农产品外销体系和市场流通新体系,确保呼图壁县农产品进入区内外目标市场,确立呼图壁县农产品在国内外的长期稳定的战略优势,带动提升示范区基地建设、加工转化和科技支撑能力。

  充分发展西域春乳业在全国乳业市场的规模,积极推动西域春上市,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稳步发展乳业;延伸产业链,积极开发肉牛产业,确立呼图壁县成为北疆草料交易市场。积极引导畜品种改良、防疫等科技支撑能力,增加多产母猪、肉牛羊良种、防疫研发推广资金投入。

  到2015年实现物流运输收入7.57亿元,净收益达3.06亿元。

  (七)创新县场共建、院县合作模式,探索建立以区域统筹、优势互补相结合的新型合作关系。

  进一步完善兵地、场县、院县合作共建机制,加强与兵团、国营农场和科研机构的交流和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求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大事项上实现突破、取得实效。

  一是发挥驻县兵团农场、呼图壁种牛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及其他科研院校试验农场(基地)在技术、机械方面等优势,实施承包租赁、聘请、入股等多种形式,实行跨区规模经营。

  二是由县政府协调与驻县国有农场牧场、院校(新农大、农职院、农科院、石河子大学)、园区、企业和基地签订合作科技结对协议,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共同推广示范项目,实行优势互补、政策共享、资金合力。

  三是共建小城镇和公共事业。将呼图壁种牛场、农职院分院一并纳入县域城乡发展规划。

  四是县政府协调院校(新农大、农职院、农科院、石河子大学)、园区、企业和基地实施金农工程,对农村合作社管理人员、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提升现代农民素质。

  三、重点支持方向与年度资金计划

  (一)重点支持方向

  根据呼图壁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3年工作安排及发展方向,本期试点重点支持方向:一是加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新节水技术推广力度,为适应规模化经营模式而提高优势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机械化水平,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二是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及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发展农产品保鲜贮藏设施、分级包装,建立覆盖整个北疆的农产品运输、物流和销售体系,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三是加强政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动作用,完善农业生产过程质量监测体系,积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方式,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四是以机采棉为重点创新社会化农机服务机制,积极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服务模式,促进先进农业技术到田到户;五是以优质棉、特色林果业和现代畜牧业为重点,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以科技为手段,在高产技术、经营模式优化、服务方式创新方面同步推进,促进生态农业、集约农业、高效农业同步发展;六是支持发展不同层次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原则,培养会技术、懂市场的新型农民,加强合作社组织规范化运行,培育品牌,增强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1.土地流转和管理制度创新投入资金3850万元。其中:

  土地银行建设试点——重点支持办公场所、购置设备仪器、运行费用补助等;按每个点300万元进行补助,投入资金600万元。

  支持土地规模化经营向种粮倾斜——重点支持旱涝保收粮田的土地整理、高效节水技术、防护林和机耕道配套等;按每亩补助150元,投入资金1500万元。

  土地规模化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增统一经营土地进行基础设施改造补助;按每亩补助50元,投入资金1750万元。

  2.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投入资金3660万元。其中:

  千亩连片设施农业小区(含食用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水电路建设,并对有机认证和品牌建设进行补助;按每个点投资225万元,其中果蔬设施农业每个点投资150万元,食用菌每个点投资75万元,共投入资金900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对达到国家级、自治区级、昌吉州级和县级“六有”标准的合作社进行补助和奖励;平均每个点7.5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办公和管理规范化建设,投入资金1860万元。

  规模化生产母牛养殖小区建设——用于对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圈舍补助或饲养良种母牛补贴,按每个点补助75万元;其中:设备投资60万元,投入资金300万元。

  耕地净化工程示范建设——主要在标准农田、标准园示范区用于规范残膜回收制度、支持地膜生产线技术改造、厚膜推广使用奖励;按每亩20元投入,其中10元用于当地地膜厂生产线改造,投入资金600万元。

  3.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投入资金1200万元。其中:

  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用于资本金补助,按每个点100万元,投入资金200万元。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创新——建立蔬菜类、养殖业(大牲畜)大灾风险保障机制,对试点区保费进行补助;蔬菜类作物按每亩60-70元补助保费,养殖业按每个小区6-10万元补助保费,投入资金800万元。

  农业担保公司小额贷款服务模式创新——对新增小额贷款业务贴息补助,按每个点补助100万元计算,投入资金200万元。

  4.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投入资金1210万元。其中:

  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配套——对新建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补助,投入资金300万元。

  规范化土地流转交易大厅——用于交易大厅装修工程,软件开发、设备购置补助;按每个50万元计算,投入资金300万元。

  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对软件开发、设备购置进行补助。按每个点30万元,投入资金210万元。

  标准农机作业服务站建设——对机库、维修间建设、购置调度服务信息化设备进行补助;按每个站100万元计算,投入资金400万元。

  5.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设投入资金1540万元。其中:

  优质蔬菜标准化生产质量监测点建设——配套快速质量检测仪器、产品追溯体系,按每个点60万元计算,投入资金240万元。

  重大技术集成推广建设——对机采棉、机采番茄、智能滴灌等技术推广进行补助,按每亩30元计算,投入资金900万元。

  “三社手拉手”示范工程建设——对经考核优秀的规范化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按每个示范社奖励4万元,投入资金400万元。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投入资金540万元。其中:

  现代农民素质提升培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员进行先进适用技术技能培训,投入资金100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对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补助,投入资金200万元。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对土地规模化经营需转移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投入资金240万元。

  (二)资金使用和投入计划

  1.资金使用

  本期试点工作2013-2015年计划投资12000万元,其中投入:

  ——土地流转和管理制度创新3850万元,占投资规模的32.1%。主要用于土地银行建设试点、支持土地规模化经营向种粮倾斜、土地规模化经营基础设施建设。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3660万元,占投资规模的30.5%。主要用于千亩连片设施农业(含食用菌)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规模化生产母牛养殖小区建设、耕地净化工程示范建设。

  ——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1200万元,占投资规模的10%。主要用于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创新、农业担保公司小额贷款服务模式创新。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1210万元,占投资规模10.1%。主要用于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配套、规范化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标准农机作业服务站建设。

  ——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设1540万元,占投资规模的12.8%。主要用于优质蔬菜标准化生产质量监测点建设、重大技术集成推广建设、“三社手拉手”示范工程建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540万元,占投资规模的4.5%。主要用于现代农民素质提升培训、新型农村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2.资金筹措

  投资规模12000万元,其中:主要申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000万元,占50%;现代农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占25%;县财政配套3000万元,占25%。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组织机构

  项目试点工作由呼图壁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专门成立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试点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

  2.参与单位

  呼图壁县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农机局、农经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局、统计局、环保局、供销社、劳动就业局以及农业发展银行呼图壁县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呼图壁县粮食储备库等农产品购销企业等。

  3.职能分工

  1)呼图壁县政府。负责拟定改革和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任务、主体和措施,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试点工作;加大对农业改革和建设的财政支持,对规模经营、订单农业、金融服务等关键环节予以补助;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制定政策提供重要参考。

  2)农业部门。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指导,指导试点示范区加强科技推广、经营管理、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等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农业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3)财政部门。强化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动植物保护、农机购置补贴、高产创建、菜篮子工程等相关专项资金,以试点示范区为平台,加强规划引导,着力开展项目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增强合力,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4)金融机构。发挥金融资金的支持保障作用和农业保险的风险缓释作用,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信贷和保险的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呼图壁县分行积极为粮食购销企业等农产品购销和加工企业发放粮食合同收购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帮助试点示范区创新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向新型经营主体发放农产品订单质押等权益贷款、农户联保互保等信用贷款或发展金融租赁等服务。支持保险公司依法合规开展承保业务,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成员投保。

  5)农产品购销企业。发挥国家骨干企业等农产品购销主体的收购、加工及物流优势,与试点示范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订单购销关系,支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为新型经营主体发放农产品预购定金,积极解决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资金不足问题,不断完善订单农业机制。

  (二)政策保障

  行之有效的政策保障是试点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一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现有的强农惠农政策,二要出台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县域扶持鼓励政策,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参与体制机制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各级积极探索,勇于改革,激发活力,做好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向试点示范区倾斜,加大对土地规模化经营、粮食及优势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财税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原料基地建设,通过土地入股等方式,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协作配合,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创新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信贷资金在开展农业传统保险项目的同时,增加对设施蔬菜等高附加值作物、养殖业大牲畜、挤奶厅、滴灌首部的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促进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按照农业部对试点工作要求,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方向,通过重点项目资金引导农户加快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采取奖励补助等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投资建设产地农产品物流设施。

  (三)资金保障

  按照国家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试点的总体要求,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特别是抓住中央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有利政策和契机,利用对口支援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突出地方特色,提升试点区建设的设计水平和质量,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试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用于标准农田、标准园、设施农业、食用菌示范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先进农业技术集成和推广、支持以农产品流物、交易设施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等,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所需能力提升、技术创新及水电路配套等。各类支农项目要向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各级各类支农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要统筹安排,优先支持试点区建设。每年筛选、推荐一批管理规范、效益突出的规范化示范社,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开展联合授信,县财政给予一定贷款贴息和补助,支持进行土地整理、高新节水技术推广、建立质量追溯监管体系,对于由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补助资金项目,要指导其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利用县财政资金建立农民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加生产规模、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在条件成熟时,可探索成立示范区投资公司,用于重点支持带动力强、信誉好的龙头企业技术升级、设备更新。

  (四)考核管理保障

  科学制定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试点评价指标,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管理机制,对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损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难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园区将撤销相关扶持资格。

  (五)宣传保障

  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是新形势下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和新途径。试点工作要不断总结经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立全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农业改革与建设,把好的典型、好的做法推广出去,特别要注重激发广大农民群众投身改革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进改革与建设试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