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农垦实现跨越发展
农垦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经济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下,在农垦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奋斗、努力拼搏下,全国农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保障能力和现代农业示范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大力加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社会文化事业,垦区民生得到显著改善。这十年,是农垦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职工收入显著提高的十年,是农垦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十年。
一是农垦经济快速增长,企业效益明显提高。经济总量迅速扩大。2002-2011年,全国农垦生产总值由883.5亿元增加到4212.5亿元,增长3.8倍,年均12.9%,增率比前十年提高4.7个百分点。经济结构不断优化。2002-2011年,农垦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9倍、5.5倍、3.2倍,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调为33.1%、41.5%、25.4%,二、三产业比重提高7.5个百分点。非国有经济生产值在农垦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30.7%上升到45.9%,已成为农垦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效益显著增加。2002年,农垦企业扭转连续5年全系统亏损局面,实现利润21.1亿元。2011年,农垦企业实现利润173.1亿元,年均增长23.4%;上缴税金275.82亿元,增长5.8倍,年均增长21%。十年间累计实现利润785.9亿元,贡献税收1268.2亿元。农垦企业资产总额增加到7504亿元,增长1.9倍,资产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资产负债率保持合理水平。
二是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产业优势明显增强。主要农产品大幅增产。2002-2011年,农垦粮食总产从1498.9万吨增加到3198.7万吨,占同期全国粮食增量的14.9%,十年间连续跨越了300亿斤、400亿斤、500亿斤和600亿斤四个台阶。2011年农垦粮食每公顷产量达6933千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67千克。农业机械化和水利化全国领先。大马力、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的农业机械快速增长,部分垦区主要农机装备达到国内或世界先进水平,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85%,比全国平均高30.5个百分点。农业科技和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十年间,农垦农业科技贡献率从50%提高到56%,优良品种率从85%提高到98%,一大批农业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得到广泛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化栽培快速推进。黑龙江、江苏等垦区主要作物实现全程标准化生产。以标准化生产和管理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率先在垦区160多家企业实施。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加快发展。农垦培育出以粮食、棉花、天然橡胶、糖业、奶业、种业等为主的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其经营规模、质量效益、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都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基本形成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的发展格局。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实现销售收入3399. 8亿元,实现净利润132.8亿元,上缴税金266.7亿元。
三是重大改革不断突破,对外开放明显扩大。农业经营体制实现重大创新。在坚持土地长期承包的基础上,以提高规模化、市场化、集约化、组织化水平为重点,完善土地承包管理方式,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大力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到2011年,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累计减轻农场和农工负担368.2亿元。按照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要求,积极推进垦区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和一定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2011年,17家集团垦区实现生产总值2782.4亿元、利润155.3亿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3.8倍和7.6倍,占2011年全国农垦生产总值和企业利润的66.1%和89.7%。积极创新农场管理体制机制。大幅度压缩管理机构,精简管理人员,每年节约管理费用约10亿元。按照生产经营市场化、生活服务社会化、社会管理属地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改革思路,大力推进社会职能分离移交。2012年,国务院在内蒙古等8省区启动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农垦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十年间,全国农垦出口商品总金额增加到656.9亿元,增长5.3倍,年均增长22.6%。有14个垦区在2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55家跨国企业、18个代表机构。截止2011年,农垦企业境外农作物种植面积发展到10多万公顷,累计投资50亿元,实现产值70亿元,净利润1.7亿元。
四是职工收入大幅度提高,垦区民生明显改善。收入水平快速增长。2002-2011年,农垦职工年平均工资从6238元增加到19856元,增长2.2倍,年均增长13.7%;垦区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从3380元增加到9344元,增长1.8倍,年均增长12%。2011年农垦年人均纯收入比农民人均纯收入高2367元。社会保障全面覆盖。2011年,农垦职工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2.9%和99.7%,退休人员年人均养老金超过1万元;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3%和92.7%。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救助体系也在20多个垦区得以建立。民生工程加快实施。2008年启动了农垦职工危房改造工程,截止2011年底,已从6垦区扩大到全国农垦,累计下达危房改造任务89.5万户,中央投资69.8亿元,开工88.7万户,竣工71.9万户,职工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垦区道路、饮水安全、农电网改造和以场部为中心的小城镇建设逐步开展,农垦城镇化率达到50%。贫困农场面貌明显改观。十年间共有115个贫困农场脱贫,占全国农垦贫困农场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2011年,重点扶持农场实现利润7796万元,首次实现扭亏为盈。
五是为国家作出新贡献,地位作用明显提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02-2011年,农垦提供商品粮从1149.2万吨增加到2820.9万吨,增长1.5倍,十年间,累计提供商品粮18820.1万吨,商品率从76.7%提高到88.2%,提高11.5个百分点。农垦成为在关键时刻调得动、顶得上、应得急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粮食市场的战略力量,特别是黑龙江农垦在2003年5月“非典”、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建设。通过建立示范场窗口展示、开展科技服务、农机跨区作业、场县(乡)共建等方式,为推进周边农村农业现代化提供了良好示范带动。仅2011年,农垦就为周边农村培训农民100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77万份,输出先进技术198项,供应优质良种9.6亿千克,对外销售种猪近30万头、奶牛冷冻精液819万支,完成农机跨区作业3381.6千公顷。农垦发挥自身企业化、集团化以及科技、人才等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农业资源开发,培育了以黑龙江、广东、上海等垦区为骨干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展示了中国农业的先进技术和良好形象。农垦继续在屯垦戍边、建设边疆、繁荣边疆特别是化解和平息各种不稳定因素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成为新疆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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