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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实施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的意见

日期: 2018-08-22 14:10 作者: 来源: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字体: 打印本页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实施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的意见

  

各市、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农委、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意见精神,省农委、省林业厅决定,在全省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四带一自深化行动、贫困村一村一品推进行动(简称产业扶贫三大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大别山区、皖北地区、行蓄洪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为主战场,统筹兼顾易地扶贫搬迁地区、贫困发生率高且产业相对落后的非贫困村和边缘户,以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致富为目标,以引导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养业为抓手,以提升产业扶贫质量为方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四带一自”深化行动、“一村一品”推进行动,着力打造产业扶贫升级版,助力实现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三有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省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到户覆盖率达到80%,覆盖质量显著提升;贫困村、自种自养贫困户特色种养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标水平以上;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成一村一品专业村,主导产业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三、实施扶贫项目提升行动

  从注重提高产业扶贫覆盖率向覆盖率、覆盖质量并重转变,发挥扶贫项目引导和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作用,按照符合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符合财政发展资金适用范围和投向、符合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符合精准到村到户原则和有产业、有参与、有收益、有支持的要求,精准安排和实施扶贫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

  1.提升项目产业档次。要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瞄准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农林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休闲农业等高效特色产业来设计、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粮棉油等传统大宗农作物生产以及高风险、高污染、效益不稳的产业不得纳入项目范围。到村项目要紧紧围绕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和规模达标,重点夯实主导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等物质条件。到户项目要鼓励贫困群众发展主导产业或相关产业,或者依托从事主导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入股分红、务工就业,实现各方共赢、促进主导产业发展;贫困户自种自养项目的产业规模,要达到《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相应要求。

  2.提升项目参与精准度。每年都要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谋划推出自种自养、入股分红、务工就业、资产租赁等到村到户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村、贫困户积极参与项目实施,努力提高年度产业扶贫覆盖率。要坚持因村因户分类施策,贫困村主要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实施入股分红项目、资产租赁项目;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实施自种自养项目、务工就业项目;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实施入股分红项目。要在不违反政策的情况下,支持贫困发生率高且产业相对落后的非贫困村和边缘户实施相关产业项目,加大村集体经济对边缘户的支持。

  3.提升项目实施收益。加强项目收益预测,预期收益达到一定要求方可作为项目实施。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入股项目,分红占入股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每个贫困户年分红不少于400元;务工就业项目,每个务工人员每年务工收入不低于5000元;资产租赁项目,租金不低于市场价格。加强风险防控,建立相关风险保障制度;支持引导农业保险、担保深度介入;主动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相关服务工作,及时为贫困户提供产品需求、市场预测、灾害预报、销售信息、保险保障等服务,帮助贫困户规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4.提升资金支持效果。实施自种自养项目的,要对贫困户和订单收购主体进行奖补;实施农业务工、入股分红、资产租赁等项目,要对带动主体给予奖补,并优先安排农业项目资金。合理确定项目资金支持额度,既要避免撒胡椒面,也要避免垒大户养懒汉;针对自种自养、农业务工、入股分红等不同项目类型和不同产业类型,科学确定不同的支持力度,引导贫困户、带动主体实施或参与最合适的项目、发展符合方向的产业,实现支持资金效益最大化。创新项目支持方式,积极推行按进度奖补、物化奖补等有效方式,确保实现项目目标。

  四、实施四带一自深化行动

  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着力在深化园区带动、主体带动、自种自养扶持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园区和主体带贫能力,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努力实现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

  1.深化农业园区带动。现有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及休闲农业、现代林业示范区等园区,都要带动周边一定数量的贫困群众或贫困村;省农委对现代农业示范区考核时,将带动贫困村、贫困户情况作为一项考核指标。围绕特色种养、农林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着力建好贫困村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包括产业园、示范园、科技园、创业园、基地等,统称园区),把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作为园区带动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园区建设标准,加强认定管理,完善运营机制。扶持贫困村的资金要重点投向园区建设,围绕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农业装备。要推进三变改革,扶持资金投入园区形成的资产,要折股量化到村集体或贫困户,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贫困户获得分红或租金收益,每个园区每年为贫困村集体经济带来租金和分红收入不得少于2万元。要在园区组织开展观摩培训活动,示范引领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参与园区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2018年底每个贫困村建成1个园区,2020年底以前持续投入建设,力争把贫困村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打造成为扶持资金投入的主要平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重要依托、主导产业特别是一村一品发展的核心区示范区。

  2.深化经营主体带动。全面落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措施,积极引进、培育和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深入动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对接,带动发展产业、应用技术、销售产品、务工就业、入股分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减贫激励机制,根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的数量、效益,确定在园区建设、信贷支持、示范评定、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的力度。鼓励农业和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围绕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发展农林产品精深加工,兴办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森林康养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入社,发挥桥梁纽带、服务主体作用,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支持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优先吸纳和安排贫困人口务工;支持各类主体形成产业联合体,提高贫困户参与度。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或引进1个农民合作社,贫困地区的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至少吸纳5户以上的贫困户入社或带地带资入股,每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至少带动1个贫困村。组合运用订单、劳务、服务、租赁、入股等利益联结方式和相应分配方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协调利益诉求,开展信用评级、建立诚信档案,维护和巩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

  3.深化自种自养扶持。坚持扶贫与扶志、扶业、扶技相结合,在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致富能力、加大扶持外力上下功夫。坚持扶贫先扶志,加强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破除等靠要思想,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增强其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信心,推动更多有条件的贫困户开展自种自养。坚持扶贫须扶业,对自种自养予以倾斜支持,加大产业发展奖补等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励、引导、支持贫困户以发展特色种养业开辟致富门路;帮助自种自养贫困户流转土地、林地、水面等,科学选择产业类型,推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发展家庭农场。坚持扶贫要扶技,发挥农业部门技术优势,坚持实地、实用、实效原则,结合自种自养贫困户需求,开展靶向性、“菜单式”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实用技术培训。2019年,全省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一项特色种养实用技术,达到人有一技之长要求。继续推行科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每名农技人员至少联系服务2个自种自养贫困户。乡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包户干部要在对贫困户自种自养的日常扶持上发挥主力军作用。

  五、实施一村一品推进行动

  坚持立足特色、市场导向、分类指导、农民自愿原则,引导有一定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的贫困村,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加快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都发展一项当家产业,每个县建成一批一村一品专业村(具体任务数与省农委、省林业厅“皖农办〔201833号”文件部署相同)。

  1.推进标准化生产。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贫困村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发展优质、安全、生态、特色的农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由县农业部门及时逐村公开生产执行标准和产品检测报告。加强产地安全管理,强化产地安全监测普查和污染治理,净化产地环境。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测和执法监督,严把生产准入关。强化生产指导,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支持引导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督促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生产档案,如实记录病虫害发生、投入品使用、收获(屠宰、捕捞)、检验检测等情况。

  2.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结合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大品牌创建投入,落实品牌发展扶持政策,支持发展一村一品的贫困村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建农产品品牌,申请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加强品牌的宣传推介,积极组织一村一品专业村参加各类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农产品推介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大力推进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多措并举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到2020年,每个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都必须拥有省级以上区域公用品牌、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品牌或企业产品品牌,每个县至少有2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

  3.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加强“一村一品”主导产业对周边的辐射,带动更多的村发展主导产业。鼓励“一村一品”专业村和周边地区围绕主导产业,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林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以及仓储、包装、运输、商品化处理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发展一村一品的贫困村,周边应有与主导产品相适应的农林产品加工企业或商贸流通企业,并建立有效的对接关系,签订订单收购协议,确保主导产品销路畅通。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线上线下整合、互联网+”等各种新型手段,支持引导“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电子商务营销,积极帮助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开展自产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依托“一村一品”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森林旅游人家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农业产业提档升级。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业扶贫三大行动的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强化指导服务,积极主动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强与扶贫、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金融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形成推动三大行动实施的强大合力。

  2.加强政策支持。根据产业扶贫“三大行动”实际需求,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金融、税收、用地、用电等已有支持政策。加强与保险公司联系对接,创新保险政策,防范化解自然风险、市场风险。

  3.加强典型示范。认真总结产业扶贫三大行动中好做法、好模式、好经验,深入剖析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成功案例,发掘和推广一批三大行动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推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4.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农业、林业部门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培养、配备、使用一批真心扶贫、真会扶贫、真抓扶贫的扶贫干部,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作风不正、作风不实行为。全面推进产业扶贫政务公开和公示,强化社会监督,预防产业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5.加强调度考核。坚持调度通报制度,每年5月份起,省农委对各地产业扶贫三大行动重要指标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的,点名批评,各地要对照通报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省农委、省林业厅继续对各市、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农业、林业部门产业扶贫工作实施绩效管理,并将三大行动有关指标作为绩效管理重要内容。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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