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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专刊第61期

日期: 2012-09-05 16:32 作者: 来源: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农业科教动态

 

 

2012年第61

(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专刊第61期)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201293

 

 


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

 

831,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农技推广法经过近20年实施后重新修正颁布,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农民和70多万农技推广人员的期盼,对依法治农、科教兴农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八个明确”:一是明确农技推广的分类管理原则。公益性推广由国家各级推广机构承担,经营性推广由其他多元主体承担。二是明确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公共服务机构性质。这次修改,把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明确为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七项公益性职责,不再搞有偿服务。这是这次修改法律的最大亮点。三是明确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设置原则和管理体制。各地可以因地制宜设置县、乡镇和区域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实行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管理为主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业务指导的体制,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四是明确多元化推广组织的法律地位。这次修改,将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确定为农技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明确国家农技推广机构队伍建设的原则。包括编制、人员结构、知识结构、考评制度等。六是明确农技推广工作规范。如要按规划、计划推广,推广的技术要经过应用示范和安全性验证,要坚持自愿原则,要提高推广效率等。七是明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农技推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明确中央财政对重大农技推广给予补助、明确中央财政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经费的补贴责任、保障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福利待遇、保障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具备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专业素质等方面。八是明确法律责任。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未履行职责的责任、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截留或者挪用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的责任。

张桃林副部长指出,人员编制方面,以往的历次乡镇机构改革中,有的地方片面追求人员精简,导致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过少或被其他单位挤占等现象,不能满足农民的科技服务需求。为此,这次修改法律增加了相应的规定,要求根据所服务区域的种养规模、服务范围和工作任务等,合理确定人员编制,保证公益性职责的履行。上岗条件方面,原来的法律对上岗条件规定相对比较宽泛,主要是要求中专以上学历,这次修订过程中也规定,农技推广机构新进的人员一般要求是大专以上学历。但是也对一些特定的地区,包括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国家规定的连片特困地区,根据情况由各省、地方制定一些规定,可以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这样有一个逐步的更新、提升的过程。

张桃林副部长指出农业部将以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修订为契机,深入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发展。下一步主要抓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和宣传工作。农业部将组织各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机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新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同时,把学习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深入贯彻落实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相结合。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的宣传,让全社会各个方面更多地了解、理解农业技术推广法,能够更多、更好地关注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二是指导和推动各省抓紧制定、修订与新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农业部将抓紧研究出台在整个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基本框架下的政策文件,把一些具体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同时指导和推动地方抓紧制定新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实施办法。三是深入、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将会同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按照新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精神、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四是全力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在农技推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首届全国果园农机研发与应用现场观摩会在山东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快我国果树生产管理机械化进程,826-28日,由中国园艺学会果树专业委员会、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山东农业大学主办的“首届全国果园农机研发与应用现场观摩会”在山东省高密市召开。会议以推动适宜我国果树栽培模式的小型特色农业机械,加速农机农艺融合进程、促进果园生产管理全程机械化、提高我国果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目的,争取探索出一种以政府主管部门为龙头,以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为主导,以相关企业为市场主体,各方积极参与的协调联动模式,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科技支撑。会议指出,要科学制定果园农机发展规划,强化跨学科、跨产业的多单位联合攻关,有效提高果树产业机械化水平。

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刘旭在会上指出,随着社会与产业发展,果园农机农艺融合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跨学科、跨行业的多家单位联合攻关模式成为促进果园农机发展的必然。中国农科院作为我国农业科研的“国家队”,一直高度重视果树、农机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下阶段要充分利用并不断发展好果园农机研发与应用的科技平台,逐渐把果园机械培育成跨园艺、农机两个领域的国家交叉型、综合性优势学科;更加全面地对接国家果树、农机产业发展需求,着力突破这一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培育并发展一批能够推动我国标准化果树生产示范园建设进程的重大实用型成果;以占位立项和联合申报为抓手,不断提高相关科研项目发展水平,探索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果树、农机领域重大成果激励引导机制,争取在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道路上逐渐探索出一种分工更加明确、协作更加紧密、引导更加顺畅、保障更加有力的新型农业科技合作机制,激励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为促进果树及相关产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丁翔文巡视员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发展林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整合各方力量,推进林果业生产机械化跃上新台阶。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推广总站站长刘敏、束怀瑞院士、汪懋华院士及从事农艺、机械、果园农机农艺结合研究工作的专家和具有多年农业机械生产制造经验的农机企业工程师分别针对我国葡萄园、农业机械、果园机械应用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做了报告,介绍了果园农机研发的最新科研成果。与会人员在深入交流、紧密配合,面向产业需求、协作攻关等方面达成共识。参会人员到当地的葡萄生产示范基地和高密益丰机械有限公司实地观摩了农机操作情况。

 

全国农技中心举办

全国水稻新品种新技术集成展示观摩会

 

   8月30,全国农技中心与湖北省农业厅在武汉联合举办了“全国水稻新品种、新技术集成展示观摩会”。本次活动以“推进技术集成和方式方法创新”为主题,以示范观摩为重点,以促进农技推广体系大协作、种植业技术大集成、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大转变和农技推广体系影响力大提升为主要任务,集中遴选了一批以天优华占、扬两优6号、广两优香66、新两优343等为代表的水稻主导品种和苗头品种,集成示范了水稻旱育抛栽、机械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10多项关键生产技术,体现了良种良法配套、方式方法创新、农机农艺融合、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结合等特点。

   活动期间,湖北省农业厅领导介绍了湖北省开展水稻新品种新技术集成展示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湖北中香米业代表汇报了新品种研发推广等方面的工作成绩。全国农技中心陈生斗主任就“强化技术集成创新,提升农技推广能力,全力服务科技兴农科技增粮行动”作了报告。本次观摩内容丰富、安排紧凑、气氛热烈。代表们普遍反应,通过参加全国新品种新技术集成展示观摩,全面了解了当前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研发与应用情况,更加坚定了从事农技推广、助推科技增粮增收的工作信心。活动的成功举办将充分发挥农技推广部门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进一步支撑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对巩固和发展当前农业农村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具有重要意义。

 


报:部长、副部长、部党组成员、国家首席兽医师、总经济师

送: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抄:部内相关司局和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