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2010 > 第2期

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

日期: 2010-02-20 14:04 作者: 来源:SRC-1991663940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切实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分困难的一年。面对诸多严峻挑战,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目标不动摇,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好于预期,实现了持续稳定发展。粮食再获丰收,畜牧业趋稳向好,渔业持续稳定发展,农业机械化步伐加快,农垦经济和乡镇企业较快发展,重大动物疫情总体平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为增加农村消费和扩大内需创造了重要条件,为繁荣农村经济和统筹城乡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依然存在,我国宏观经济还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制约农业发展的新旧矛盾相互交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对于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胜利、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科学把握形势,既要看到各种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又要充分估计困难与挑战。要高度关注气候条件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防止因自然灾害导致农业生产滑坡;高度关注农产品市场变化,防止农产品价格过度波动;高度关注农产品进出口形势,防止部分农产品进口冲击加剧;高度关注农民转移就业问题,防止农民非农收入出现徘徊;高度关注农业比较效益下降问题,防止部分农产品生产下滑;高度关注部分地区出现的放松农业倾向,防止重农抓粮的力度减弱。要明确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和决心,努力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10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坚持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要求,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支撑体系,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村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方百计保持粮食产量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千方百计保持农民收入增长在6%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巩固和发展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

1.完善和落实农业补贴政策。2010年中央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进一步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种类;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逐步完善适合牧区、垦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各级农业部门要尽早制定实施方案,狠抓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分析研究,及时提出政策意见建议,推动完善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政策框架。

2.促进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机制。促进完善农产品最低收购价和国家临时收储政策,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认真执行棉花、食糖、猪肉等调控预案,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加大农产品出口支持力度,推动完善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机制。

3.促进加强农村金融和保险服务。推动完善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衔接机制,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合作,加快发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支持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有效解决农业农村信贷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积极推动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支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推动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4.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把粮食生产摆在首要位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着力优化品种和区域结构,提高单产水平。推动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相关扶持政策向产粮大县(场)倾斜。支持培育种粮大户。全面启动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等相关规划,继续实施种子工程、植保工程等项目,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抓好重点区域和品种粮食生产,尤其是东北粳稻、长江流域双季稻、西南地区小麦和西北地区玉米生产。积极发展马铃薯产业,大力提高脱毒种薯覆盖率。

5.大力发展油料等经济作物生产。努力扩大油料面积,大力发展油菜、大豆、花生、油葵生产,在继续抓好油菜、大豆良种补贴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新增花生良种补贴政策,加快基地县建设,提高食用植物油自给水平。促进棉花和糖料种植面积适当恢复,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带,积极推进临时收储、棉花进口配额和滑准税等调控措施的落实,稳定市场价格,提高种植效益。优化蔬菜、水果等园艺产品结构布局,加强天然橡胶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生产集约化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6.促进生猪、奶业等畜牧业稳定发展。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和改良计划,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发展现代生态畜牧业。落实畜牧良种补贴、生产大县奖励等支持政策,继续实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加快实施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规范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秩序,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深入推进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饲料企业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试点。

7.大力促进渔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扩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场)建设。加快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高水域资源利用水平。加强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品种改良和原良种推广步伐。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和病害防治工作,继续推进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扶持和壮大远洋渔业,组织实施好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开发项目,提高远洋渔业装备水平,拓展发展空间。

8.大规模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活动。扩大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实施规模,年内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场),大幅度增加万亩高产示范片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粮食示范片面积扩大到3万亩以上,实行县(场)乡整建制推进,辐射带动大面积平衡增产。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市场信息服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9.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大力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大规模开展园艺产品生产和畜牧水产养殖标准化创建活动,集中创建一批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实行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10.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和流通体系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要求,整合资源,共建平台,健全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快实施“金农工程”、“三电合一”工程和“12316”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发展农业会展经济,支持农产品营销,组织多种形式的推介会、交易会,筹备办好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扩大“农超对接”试点工作,推动完善和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统筹制定全国农产品市场布局规划,重点支持主产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建设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仓储设施,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大型涉农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物流设施。

11.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监管制度,完善协调配合、检打联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做好世博会、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检测监管工作,坚决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大力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切实提高农业投入品质量。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四、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12.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加快实施新一轮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规划,支持优质农产品生产和特色农业发展,着力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综合考虑资源、区位、市场与基础条件等因素,根据不同农业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优势区农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政策措施向优势区域倾斜,促进各优势区种养业生产与加工、流通等环节相互衔接,实现区域间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13.积极推进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动乡镇企业产业集群式发展,加快技术创新和设备工艺改造,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促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产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跟踪研究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体系,加快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步伐。提高规模企业带动能力,加强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构建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形成一批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群,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

14.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带动产业带和区域经济发展。新认定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集群,完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的新途径。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实施跨区域经营,优化产业布局。落实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各项扶持政策,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精深加工,调整产品结构,拓展市场空间和发展领域,进一步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

15.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抓住国家继续实行扩大内需和支持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的有利时机,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建材业,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加强就业培训和信息服务,创新阳光工程培训内容和模式,充分发挥中等专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落实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推动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五、努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16.加强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农田节水、农村沼气、渔政渔港、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加对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全力推进扩大内需投资农业项目建设,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建设质量,发挥投资效益。抓住国家加强城乡统筹、加大农业农村投入的机遇,认真做好标准农田建设、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草原建设与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程规划,力争启动一批基础性、公益性农业重大建设项目。

17.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认真做好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验收工作,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地力培肥技术指导,切实把好新补耕地质量关。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启动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支持农民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构建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规范耕地质量评定和耕地质量监测管理。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对应用旱作农业技术给予补助。

18.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认真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扩大补贴种类,完善操作办法,不断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拓展农机作业领域,启动实施农机化推进工程和农机深松作业补贴,提高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主产区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精心组织跨区作业,协调落实农机作业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保障农用柴油供应,维护作业秩序。鼓励发展农机合作社和专业大户,探索发展农机作业公司,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旱作节水、土地深松、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效植保、设施农业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和装备,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19.启动实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在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大中城市郊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选建一批示范区,坚持建设规划科学、主导产业清晰、建设规模合理、基础设施良好、科技水平先进、运行机制顺畅的创建条件,实行“建设单位申报,地方政府审核,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农业部批准”的认定方式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探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20.加快发展农垦经济。支持农垦率先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大型农产品基地,进一步增强示范带动能力。落实国家对垦区的农业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农垦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工业增长质量和效益,着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垦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加快推进垦区间和垦地间合作发展,创新合作方式,提升合作层次,增强农垦经济整体实力。扎实推进国际合作开发,拓展农垦发展空间。统筹垦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加快实施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六、积极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21.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强化联合协作,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大联合大协作,合力推进农业科技事业大发展。深入推进50个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有效引导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要素向重点农产品集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完善综合性、专业性(区域性)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试验站,提高科技条件保障能力。组织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启动一批重大协作项目和区域科技项目,实施好农业行业科研专项和948计划,尽快研发出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成果。加强良种培育,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开展农业野生植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22.加快推进种业发展。依托转基因重大专项、行业科研专项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着力提升科研单位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及常规作物品种的选育能力,大力培育龙头种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对种子企业的自主研发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后补助强度,积极推进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合作,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民族种业。抓紧修订《种子法》配套规章,进一步提高品种审定标准和种子市场准入门槛。大力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坚决退出一批不适宜生产的品种,清理一批不合格的种子企业,查处一批制售假劣种子的案件;加大种子工程实施力度,建设一批优势良种繁育基地,加强种子检测、品种区试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分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和种子生产保险制度,确保种子生产和供种安全。

23.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要求,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范围,加强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建设,推进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加强推广队伍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农业科技入户,构建“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的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通道。加强技术集成熟化,鼓励和引导各地依托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建设好试验示范基地,增强科技示范带动能力。力争示范推广1亿亩超级稻,实现亩增产100斤以上。

24.大力开展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科教结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积极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领办人等。继续组织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宣传和贯彻《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抓好部部共建、省部共建农业大学工作,切实增强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支撑服务能力。

25.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全面推进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以村植保员、防疫员、科技示范户和服务条件建设为重点,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在加强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和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重点抓好农机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沼气统一管理维护。

七、进一步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扎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26.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落实,坚决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爆发流行。完善疫苗补贴和扑杀补贴政策,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免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检疫监管、防疫条件审查、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实行封闭管理,规范养殖行为。加大边境地区监测、疫情排查等工作,加强免疫隔离带建设。全面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实施可追溯管理。组织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推进动物防疫区域化管理,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与评估。启动种畜禽场疫病净化工作,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治工作。加强兽药企业GMP日常监管,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兽药质量。

27.提高重大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病虫监测,完善防控预案,落实防控责任,强化防控措施,有效减轻病虫危害。积极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推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启动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县(场)创建活动,大力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实现队伍专业化、技术无害化、示范标准化、运作市场化和防治规模化。积极防治外来生物入侵。加强重大疫情阻截带、优势作物非疫区和边境防疫带建设,严格检疫管理、封锁控制和扑灭措施。坚持防抗结合、综合减灾,从田间基础设施配套、种植结构调整、品种推广、耕作栽培方式变革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研究灾变规律,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指导服务,科学开展防灾减灾。大力发展适应农业,充分发挥品种避灾、设施避灾、技术避灾的功能,努力实现由被动抗灾救灾向主动防灾避灾转变。

28.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继续推进“平安农机”和“平安渔业”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农机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监理装备设施建设,完善农机生产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理法规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农机事故隐患。切实加强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渔港、渔用航标、港口安全监控、渔政船艇及安全救助通信网络等建设力度,强化渔民安全作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工作,加强渔船检测检验和管理,淘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老旧渔船。加强垦区安全生产工作。

八、切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9.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强化草原战略资源的地位和作用。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积极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扩大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范围,加快基本草原划定进程。落实草畜平衡制度,继续推进禁牧休牧轮牧,发展舍饲圈养,搞好人工饲草地建设。多渠道筹集草原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推进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加大退牧还草工程投入力度,延长实施年限,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完善建设内容。加快推进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和游牧民定居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提升草原执法监督水平。强化草原监测、火灾预警和防灾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对草原鼠虫害、毒害草的防治力度。加强草种监管,实施科技兴草。

30.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格执行长江禁渔期制度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完善渔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加强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推动设立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节日。加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投入,强化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稳定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政策,建立健全渔业生态补偿机制。

31.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加大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养殖小区、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大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加强沼气技术创新、维护管理和配套服务,组织沼气大回访、大培训,提高沼气管护服务水平和沼气使用率。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创新、项目带动和效益拉动,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新型能源化。按照“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原则,适度发展非粮能源作物,走中国特色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道路。加大农村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

32.促进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以节肥、节药、节水、节能为突破口,加快推广农业农村十大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科学施肥和科学用药等节本增效技术,提高投入品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力发展节油、节电、节煤等农业机械和渔业机械技术及设备,更新淘汰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加快乡镇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和村庄环境整治。在“三河三湖”、三峡库区和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示范。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强化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

九、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33.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推进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继续做好延包后续完善工作,依法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积极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稳定渔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34.加快创新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加大奖补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集体财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的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执业兽医和官方兽医制度。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深入推进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加大整合重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农垦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垦农工负担监管制度,积极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管理现代化。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积极探索化解村级债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35.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完善和落实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信贷保险、用电用地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培训力度,确立一批培训基地,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提高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水平。加强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费监管,清理并取消不合理收费。

36.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对发展现代农业的带动促进作用,扩大农产品加工流通、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快小城镇和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积极主动地做好统筹推进城乡改革、统筹推动城乡发展、统筹维护城乡稳定的工作。

37.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要求,选择确定一批试验区,根据批准的试验主题,先行安排试验项目,启动开展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试验工作。

38.加强农业法制建设。加强重要涉农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推动完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修订进程。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推进示范县建设,力争三年内在全国农业县全部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手段和装备,改善执法条件。加大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39.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立足国内,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稳定发展。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强化多双边农业磋商谈判和贸易促进,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和农产品标准制定,推进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妥善解决国际贸易摩擦。完善农产品进出口战略规划和调控机制,加强国际市场研究和信息服务。引导外资投向鼓励类农业产业,提高农业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加强农业科技和农业资源开发国际合作,推动制定支持政策,完善多双边和区域农业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

十、加强工作谋划和自身建设,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0.做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主动沟通协调,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部署、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好“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重大工程建设规划,深入分析研究未来五至十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切实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全局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引领和推动未来五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41.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入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时期“三农”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开阔视野、开阔思路、开阔胸襟,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进一步提高服务“三农”水平。深入研究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和战略性问题,积极谋划和推动重大政策出台;强化基础性工作,切实掌握基层情况、基本数据、基础资料;努力增强科学判断形势、把握发展规律、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执行落实等能力。

42.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立足抗灾夺丰收,增强忧患意识,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增强工作的敏感性、主动性和前瞻性,切实做到超前思考、超前谋划,举一反三、见微知著,见事早、行动快。系统梳理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和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43.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干部培训、交流和管理,支持鼓励干部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在艰苦环境、基层实践中服务农民、经受磨炼、增长才干、成就事业,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经济、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业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和一支潜心科研、锐意创新、适应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44.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进部门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部门。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好事。加强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认真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提高农业行政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