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00701201700213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植业管理司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九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委员人选的函
- 文 号
- 农办农函〔2017〕3号
- 生效日期
- 2017年03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17年03月21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推荐第九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委员人选的函
- 索 引 号
- 07B100701201700213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九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委员人选的函
- 文 号
- 农办农函〔2017〕3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植业管理司
- 生效日期
- 2017年03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17年03月21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推荐第九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委员人选的函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九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委员人选的函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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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粮食局、全国供销总社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开展农药登记评审工作,鉴于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早已届满,我部拟组建第九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委员会设置
第九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办公室、专业评审组和执行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由农业部分管副部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分别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要负责同志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卫生计生委有关司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设立产品化学、药效、残留、毒理、环境、生产流通、综合政策7个专业评审组,建立委员专家库,委员涵盖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卫生杀虫剂等各个专业领域。委员总数130人左右,每次召开农药登记评审会议之前,根据评审工作需要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委员参加会议。
二、委员人选组成
根据《条例》要求,委员主要来自有关部门推荐的专家,同时吸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部分专家。初步考虑,各专业评审组由11-23名委员组成(具体见附件1)。综合政策组主要由单位委员组成,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粮食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全国供销总社、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各1人。
三、人选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科学严谨,廉洁自律。
(2)熟悉农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农药管理及产业发展状况。
(3)在农药产品化学、药效、残留、毒理、环境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业务水平,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验。
(4)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热心农药管理工作。
(5)遵守《条例》及委员会章程,履行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
(6)不在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或持有原始股份或管理股份。
四、其他事宜
请有关部门按照附件1的推荐名额,遴选推荐相关领域的专家,指派单位委员人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卫生计生委还要推荐一名副主任委员人选,填写第九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推荐委员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
联系人:黄辉,电话:59192899,传真:59191875,电子信箱:pmd@agri.gov.cn。
附件:1.第九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委员人选分配表
2.第九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推荐委员信息表
农业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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