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40403201500932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垦局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垦改革与发展轮训班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垦【2015】21号
- 生效日期
- 2015年12月03日
- 发布日期
- 2015年12月03日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垦系统领导干部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我部农垦局举办7期农垦改革与发展轮训班。
- 索 引 号
- 07B140403201500932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垦改革与发展轮训班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垦【2015】21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垦局
- 生效日期
- 2015年12月03日
- 发布日期
- 2015年12月03日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垦系统领导干部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我部农垦局举办7期农垦改革与发展轮训班。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垦改革与发展轮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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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2015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这是24年来中央首次发文对农垦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明确农垦战略定位、改革方向和发展措施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垦事业的高度重视。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垦系统领导干部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我部农垦局定于近期举办7期农垦改革与发展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中旬,每期培训班时间为5天(不含报到和返程,各班次培训时间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各省级农垦主管部门负责人,国有农场场长、经理(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与发展意见》精神解读,实施联合联盟联营战略、培育农垦国际大粮商的思路和举措,中国农垦品牌建设与推广,农垦文化传承与创新,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落实等,交流垦区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研讨交流、现场教学和拓展训练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班次安排
第1期培训班邀请各垦区负责同志120人参加。第2—7期培训班调训农垦农场场长或下属企业经理,每期130人,名额分配到省,由省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确定具体参训农场和企业人员。
培训班分别由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及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华南农垦干部培训中心、光明食品集团培训中心具体承办(班次安排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农垦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班次安排和分配名额选派人员参加培训。通知电子版及相关附件可到http://www.moa.gov.cn(农业部主页)下载。
(二)参训人员须在开班前7天将轮训报名表(见附件3)报省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的同时报送所参加班次的具体承办单位。报到时请将2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交所参加班次的具体承办单位。
(三)参训学员要围绕培训主题,立足工作职责,撰写专题交流材料1份,并于开班前7天将材料电子稿报送所参加班次的承办单位。专题交流材料内容要立足本垦区、本单位农垦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反映农垦改革发展中的成效经验、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四)培训班免收培训、教材、资料、食宿等费用,往返差旅费自理。
(五)培训班报到通知由各承办单位另行印发,包括具体的培训地点、乘车路线等。
六、联系人
农业部农垦局综合处石磊010-59192657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冯明惠010-81708645
附件:1.农垦改革与发展轮训班班次安排表
2.农垦改革与发展轮训班名额分配表
3.农垦改革与发展轮训班报名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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