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建成农村全面小康的意见
为深化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力争到2017年实现农业高端产业倍增、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1.科学编制完善规划。按照多业态、多功能、长链条的思路和实现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有机统一的要求,编制完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坚持“宜业宜居”根本取向和文态、生态、形态、业态“四态合一”基本原则,注重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突出产村相融成片发展,编制完善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坚持多规衔接、一体发展,配套完善相关专项规划。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农业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等公益性投入;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10%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足额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地方水利基金使用要统筹考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70万亩。加快全域灌溉水利设施建设,新改建灌区支斗渠800公里,配套完善末级渠系5000公里,建成龙泉山脉“百湖工程”。深入推进农村道路、农村电网、天然气管网、排水系统、光纤电视和宽带网络建设。
3.加强科技信息装备。深入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应用推广工程,新建农业工程技术中心30个、专家大院30个、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站(点)500个,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个,引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125名以上。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实现400万亩粮油全程机械化,全市农机化率达到80%。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运用,提升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全市智能温室、标准大棚和滴灌喷灌等设施农业面积达到65万亩以上。
二、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
4.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新发展合作社1000家以上。支持合作社承建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落实合作社生产设施、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新发展种养大户1万户、家庭农场200家,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1万名。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发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60家以上,新培育年产值或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10家以上。支持农业协会做实做强,充分发挥农业协会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5.推进集约规模经营。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入推行“1+4”现代农业发展方式(以土地股份合作为核心,以综合性农产品公共品牌服务、农业“专家大院”科技服务、“农业服务超市”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服务四大服务体系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支持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市耕地规模经营率达到65%。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准入和监管制度,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从事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加快建设集中连片、种养循环、设施配套的特色产业基地,实施“千斤粮、万元钱”粮菜高产高效基地建设项目。
6.强化农业公共服务。强化以农技推广、疫病防控、质量安全、农村信息、农业气象为重点的农业公益性服务,建成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农产品溯源信息系统和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管理系统。深化银保财互动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逐步提高涉农小额信用贷款额度,落实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和范围。推进粮食统储、农资配送、农机租赁、劳务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发展社会化服务机构1000个。
三、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7.强化供给保障机制。深入实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抓好基本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和常年基本菜地建设保护。完善粮食规模化产销奖励机制,对规模种植水稻的业主给予奖励,重点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开展大宗蔬菜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完善粮油肉收购储备机制,强化农资产品储备。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支持建设冷链设施和配送中心,强化农产品产销衔接,确保市场有效供给。深化农业区域合作,在市域外合作建立主要农产品补充基地。
8.加快发展高端农业。实施高端农业产业倍增计划。打造千亿产值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全市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52%以上。全力保障进入工业园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重大项目当期用地;规划区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农产品精深加工的重大项目给予用地价格补贴。打造百亿产值现代种业和百亿产值绿色有机农业,新发展种业基地20万亩,新改建工厂化制种育苗中心10个、种畜禽场10个,新增绿色有机农业基地10万亩。
9.深化接二连三发展。坚持以工促农,加快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孵化中心、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业基地,带动标准化规模化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强化以贸带农,以成都农业博览会为载体打造国际化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推动成都农产品埠外境外展示展销常态化。深化以旅助农,推进都市现代农业“一线一品”示范线建设,精心举办各类涉农节会活动,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实现乡村旅游年收入翻番。
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0.成片建设新农村综合体。按照“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要求,集中成片建设“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功能集成配套”的新农村综合体,新建和提升完善新农村综合体1700个。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标准化建设,所有村(社区)达到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配置标准。
11.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加快发展农村公益性学前教育。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扩大农村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规模,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抓好农村体育、人口与计生服务工作。加强农民道德、法制、科技、文化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
12.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率和农村新型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均达到100%。推动中小河流分类治理,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工程,逐步提高退耕还林地方补贴标准,新增森林面积1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9%。大力开展川西林盘保护和整治利用,完成林盘整治250个。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建设。
五、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水平
1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实施“农村人才回引工程”,选优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提高村干部“一定三有”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推进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业就业。
14.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深化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监事会作用,实现基层民事民议民定常态化。保持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持续增长。建立全市统一的村务公开信息化平台。推行乡镇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务信息公开。推行财政支农项目民办公助、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
15.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农民对村组事务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知情权。切实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和集体资产股权等财产权益。依法保护外出村民的民主权益和物质利益。落实农民增收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负责制,构建完善长效增收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鼓励农民带着财产权益进城。加强农村信访、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工作,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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