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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在京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笔试公告

日期: 2016-01-25 08:53 作者: 来源: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农业部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工作安排,现将参加农业部统一组织笔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2月28日13:30—16:30

  二、考试地点

  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第三教学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方位:进正门(南门)穿过主楼朝北约500米,或进东南校门朝北约800米。

  三、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笔试的考生2月22日后登录“农业部在京单位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考场和座位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请认真阅读《农业部在京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笔试考试须知》和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有关规定。

  (三)到达考场的具体路线请参考招聘系统“招聘公告”栏,提前熟悉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和座位安排。

  (四)请关注农业部网站、中国农业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的网站,及时了解考试相关的信息更新。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博士)”,且在“计划录用人数与笔试人选的确定比例”栏中注明“不参加统一笔试”字样的岗位,笔试、面试由具体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请关注单位发布的通知。

  (二)笔试后将根据公布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首批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从参加笔试的其他考生中通过调剂补充人选,具体调剂时间、办法另行公告。

  (三)调剂后面试人数仍未达到比例要求时,将继续进行面试。如果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只有1人的,招聘单位可直接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综合研究是否录用。

  (四)在面试、考察的每个阶段都将对考生信息进行复审,凡不符合岗位公布条件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录用资格。请考生对照岗位条件要求认真核对本人信息,遇有问题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系统的“招聘公告”栏目。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咨询电话:010-59191514。

  附件:1.《农业部在京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笔试名单》

      2.《农业部在京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笔试考试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