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28期
绿色食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 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四项工作
近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召开了全国绿色食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提出绿色食品监管工作要围绕农业部“三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重点落实企业年检、产品抽检和市场监察三项制度,着力加强四项工作。
一是加大政府依法监管工作力度。把现行监管制度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形成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二是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以提高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为目标,改进企业年检制度,完善市场监察制度,改进产品抽检制度。三是促进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企业年检和市场监察制度的调整,加强市县监管职能,逐步建立省市县分工明确、各有侧重、职能互补、工作衔接的管理体制。四是加强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的监管员队伍。
为了顺利完成整治任务,会议提出五点要求:一要积极主动配合。要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做好绿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借助行政执法手段落实监管制度。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要扎实组织实施。整合现有监管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四要加强信息报送。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联系工作,主动收集信息,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及时报告情况。五要积极争取工作条件。主动向农业主管部门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在工作手段、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方面争取更多支持,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辽宁省“三品”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辽宁省“三品”工作机构按照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省实际,扎实开展“三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推动“三品”企业100%开展自查自纠。实现了全省“三品”企业自查自纠率100%,从自查情况看,绝大部分生产企业自律管理情况良好,没有查出大的安全隐患,个别企业对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和规范使用标志方面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整改。
二是开展产品质量抽查。全省抽检“三品”产品56个,其中26个产品参加了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活动抽查,抽查结果100%合格。
三是开展“三品”标志市场检查。查出冒用“三品”标志行为3起,其中2起冒用绿色食品标志案件已查处,对2家销售假冒绿色食品的超市罚款1.5万元,1起冒用绿色食品标志案正在处理之中。
四是公告有效使用“三品”标志的企业和产品名单。为了使广大消费者认知“三品”生产企业和产品,加强社会监督,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在《辽宁日报》上发布了辽宁省有效使用“三品”标志的企业和产品公告,编印了《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统计年报》,发送给相关管理部门。
五是严把农产品认证准入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品”认证工作的通知》,对“三品”认证准入条件做出明确规定,明确了不受理“三品”认证申请的企业和产品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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