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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

日期: 2014-04-28 13:57 作者: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字体: 打印本页

  深圳已全面实施城市化,农业用地较少,现有的4万余亩宜耕土地主要用于蔬菜种植,4万亩果园以荔枝种植为主。近年来,我市结合实际,大力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建设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建设,设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发改、经贸信息、财政、国土规划、建设、市场监管、水务、地税、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深府〔2012〕141号)、《关于印发2012-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2〕56号)、《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3〕3号)等意见办法,从组织和措施上有力地保障了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开展,各区、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形成长效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做好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

  二、近年来组织开展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

  深圳是拥有近16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为促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和食品安全,我市近年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明确抓好“菜篮子”工作的目标任务、部门职责、扶持政策、保障措施等,有序推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近年来实施的重大“菜篮子”生产建设项目包括:

  (一)建设“菜篮子”生产基地。自2006年始至2010年,我市实施了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建设,其中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方面累计投入2.89亿元,扶持我市农业企业在市内外及周边省份建设了473个蔬菜、生猪、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2011-2012年,我市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共在市内外建设蔬菜、生猪、水产品示范基地44个,这些生产基地生产管理规范,积极组织农产品回深销售,有效保障了我市市场供应,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基本农田建设和改造工程。从2008年始,为提升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市政府划定了3万亩基本农田改造范围,财政安排资金11.74亿元,按照现代农田建设标准,对纳入范围的原有耕地实施改造提升和新补充耕地的开垦建设,全面配套完善耕地平整改良和水、电路等基础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改造任务。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利用地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现代化建设资金、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等加大对“菜篮子”工程项目的扶持,2007年—2011年扶持资金总额近3.5亿元,2013年安排了2.3亿元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完善生产、加工配套设施和质量安全检测设施,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在我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还专门安排资金扶持我市农业企业发展异地农产品生产基地,帮助企业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三、用好中央及省财政扶持“菜篮子”产品项目资金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6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和开展广东省“菜篮子”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我市将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建好“菜篮子”生产基地,用好各级财政资金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高标准规划建设。我市按照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需要和现代农田标准,从总体功能布局到具体建设设计,聘请广东省农科院对全市划定的各农业用地区域进行全面规划。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各辖区政府组织实施农田改造工程。我市在已改造完成的标准化生产园中选择了规模在1000亩以上、经营管理企业生产技术基础好、对提高我市种植产品质量有示范带动作用的4个种植业园区,包括3个蔬菜标准化生产园、1个水果标准化生产园,通过支持企业完善生产配套设施建设、指导企业推进标准化生产等措施,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能力。

  (二)认真制定方案,落实创建任务。为推进我市创建工作的开展,市农业、财政部门联合编制工作方案,发动农业企业积极申报省“菜篮子”生产基地和农业部农业标准园区创建工作,并组织我市各省“菜篮子”生产基地、农业部农业标准园区创建主体按照要求开展工作:一是精心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创建内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二是按要求将园区合理规划为种植区、集约化育苗区、农资供应储存区、分级包装区、产品检测室、新产品研发室等,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三是成立由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各技术措施的制定、培训指导和服务,明确创建工作的各项职责,确保技术到位;四是完善了投入品管理制度、生产档案制度、产品检测制度、质量追溯制度等各项规范的管理制度,使创建工作有章可依,运转有序。经上级部门考核,2012年我市有3个基地被评为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获得中央财政150万元的资助;2013年我市有4个生产基地被评为广东省“菜篮子”基地、7个生产基地被评为广东省“菜篮子”培育基地,获得省财政50万元资助。

  (三)大力推行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我市经常组织行业专家和科研人员深入各标准园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创建单位帮助和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田间管理,全力推广应用标准化的生产技术。各创建园区农业生产全面实现统一管理,基本做到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产品商品化处理,园内产品实现了分等、分级包装,贮运为一体的商品化处理体系,实施品牌销售。同时,切实完善并落实标准化的农药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五项制度,逐步构建园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标准园区创建单位还积极筹措资金,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防雾滴棚膜、滴灌、水肥一体化、农机具等生态、节能的设施设备,增强病虫害防控、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高质量安全和应急供应水平。通过加强生产基础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推行标准化管理,各园区5520亩面积实现蔬菜、水果总产量15928吨,平均亩产值逾万元,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四)认真总结提高,全面推进我市农业园区建设。我市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验收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制定的标准和要求,主管部门组织了从事农产品生产、采后处理、质量检测、财务管理等教研推广工作专家,对相关生产基地创建单位的项目开展情况按照规范进行考核验收,重点考核各创建单位是否实现“三个确保”:一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在项目区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产品100%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二要确保生产供应稳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稳定生产供应;三要确保经济效益提高,大力推广节能增效技术,加快推进生产机械化,亩纯收入提高10%以上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农业园区建设上新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菜篮子”工程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而农产品的生产由于受气候、土地等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加之农产品行业准入门槛低,市场竞争激烈,投入大,见效慢,利润低,亟需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为了丰富市民的“菜篮子”供应,我市将进一步落实“菜篮子”相关政策,突破区域限制,为“菜篮子”生产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其快速发展;加大对“菜篮子”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认真用好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中央和省相关财政资金,实施“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事后资助方式,以保证财政扶持资金落到实处,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让政府支农资金多向“菜篮子”基地倾斜。同时建议省农业和财政部门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和扶持力度,更好地促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