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办公厅关于组织2012年度中国信息化审计领域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审办计发〔2012〕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为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审计信息化成果,经中国信息化成果评选委员会同意,署领导批准,决定2012年在国家审计机关组织中国信息化审计领域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规模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信息化审计领域成果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审办计发〔2012〕152号,以下简称《审计领域成果评选办法》)的规定,2012年在国家审计机关组织开展“信息化审计模式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并制定了《2012年度中国信息化审计领域成果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
本次成果评选的申报项目规模采用限额制,申报方式采用推荐制。申报项目经预审后确定获奖项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预定限额,并经后续评审程序确定获奖项目和奖励等级。
二、评选组织和评选程序
2012年度中国信息化审计领域成果评选工作,由中国信息化审计领域成果评选委员会和分项专家组负责评选,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成果评选的实际需要,组织专家参加推荐或申报单位组织的申报项目审查,进一步考察了解申报项目情况。
评选程序包括申报、预审、初评、终评、公示、批准和颁奖。
三、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学习掌握《审计领域成果评选办法》、《2012年度中国信息化审计领域成果评选活动实施方案》、《2012年度中国信息化成果(审计领域)申报书》(附件2)中的各项要求,组织好申报项目的推荐(自荐)、审查和申报工作。
(二)请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完成单位)认真填写《2012年度中国信息化成果(审计领域)申报书》,注意其中特别说明的事项。申报材料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信息,并由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双重负责。
(三)申报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纸质和电子件各1份,报送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联系人及电话:熊宛皎010—88317610,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审计署(100830),电子邮箱:itaacas@audit.gov.cn。
附件:1.2012年度中国信息化审计领域成果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审计署办公厅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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