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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克山:“四权”抵押贷款破解经营主体融资难

日期: 2015-04-22 14:40 作者: 来源: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活动信息宣传组 【字体: 打印本页

  克山县紧紧抓住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历史机遇,稳步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用“四权”抵押贷款有效破解了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

  “四权”指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预期收益权、农民财产权和机动地抵押担保权,“四权”抵押贷款时由金融部门会同农经部门、村委会和借款人共同对抵押土地的经营权、种植作物的预期收益权和不动产产权进行价值评估,银行按评估认定值70%放贷,并由农经、司法、工商和行政村全程监督,最大程度规避信贷风险。今年以来,全县已发放“四权”抵押贷款3.8亿元。

  一是规范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2010年县政府出台管理办法,实行村级核实、乡级评估、县级抵押,2013年将县级抵押调整为乡级抵押。目前,已有黑龙江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3亿多元,累计余额13亿多元。

  二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预期收益权抵押贷款。2014年县政府出台暂行办法,为规模经营面积在20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办理抵押贷款。哈尔滨银行2014年为24家合作社办理贷款1.2亿元,工商银行发放贷款1000万元。2015年哈尔滨银行办理手续1.3亿元,已发放贷款6000万元。

  三是全面推行农民财产权益抵押贷款。2014年县政府出台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类财产抵押、登记的操作流程和部门职责,为金融部门开展农民财产权益抵押贷款提供了政策依据和避险保障。2014年永昌玉米种植合作社利用厂房、农机具等抵押,信用社贷款1100万元。全县农村信用社已为各类经营主体办理农民财产权益抵押贷款5000万元。

  四是创新开展机动地抵押担保业务。2014年县政府出台暂行管理办法,为解决规模经营所需大额资金问题,提高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水平,探索开展了机动地抵押担保贷款新模式。通过创新机动地抵押担保模式,每年可为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5亿元,增加村集体收入500万元。

  调查组认为,通过开展“四权”抵押贷款,克山县完善了抵押平台建设、规范了抵押操作流程、打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解决了银行想放不敢放与经营主体想贷贷不到的“断桥”问题。一是扩大了抵押范围,全县贷款余额由2011年的2000万元,增加到2015年3月底的5.9亿元。二是降低了贷款利率,省建设银行为仁发合作社贷款年利率仅为6.9厘。三是延长了贷款期限,将“春贷秋还”改为“跨年度还款”,由12个月增加到18个月,一贷三年循环使用。四是提高了放款额度,金融机构单笔放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随着规模经营发展需要,将加大授信额度,2014年,黑龙江省建设银行为仁发合作社授信1亿元,2015年又为仁发合作社牵头成立龙联联合社授信30亿元。

  (赴黑龙江调查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