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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集体资产俺也有份”

日期: 2016-05-31 09:31 作者: 于险峰 张仁军 来源:农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张守伟是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码头村的村民,如今他又多了一个头衔——村集体资产的股东,西柳镇码头村春光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民。他告诉记者:“现在村里的集体资产俺也有份了,要成为股民,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而且根据是村里的原始居民、新生的还是后迁入的等分成3档,每人享受的权益不一样。”

  2015年5月,辽宁省海城市被中农办、农业部等部门确定为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单位。5月20日到21日,农业部百乡万户辽宁调查组分别到码头村与马风镇祝家村两个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详细了解两村开展集体股份权能改革的情况。

  码头村党支部书记赵敏向调查组介绍说,根据海城市有关农村股份权能改革的相关文件,他们村已完成了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界定、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并成立了海城市西柳镇码头村春光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是合作社的成员。

  海城市创新股份权能改革的内容,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政经分设的要求,海城市9个试点村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主体范围的突破,即村委会作为集体股纳入合作社。二是成员范围的突破,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统一作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三是经营范围的突破,将经济组织的资产运营管理纳入经营范围。

  最关键的是股份权能改革盘活了农村集体的闲置资产并使其增值。祝家村党支部书记姚吉利告诉调查组,股改后他们清查了村里的资产,发现除了有资源性资产如矿山4处、荒山8处,还有闲置的学校、气化站房等,这些闲置的资产不但不挣钱,村里还要为看护它们付出资金。他们将利用上面给予的165万元政策扶持资金,盘活这些资产。集体有钱了,给村民们搞福利,如个人的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可以由村集体负担等。

  调查组表示,海城市拓展了改革试点内容,为试点村制定了村域规划和生产规划,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了村里的经济发展水平,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