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水权改革农民为何有意见
近年来,新疆昌吉市因为扩大垦荒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地下水的抽取不断加大,机井深度也从原来的几十米增加到250米以上。为控制开采和保护资源环境,昌吉市根据统一部署,从今年开始推行水权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农业用水初始水权登记管理制度。以二轮承包土地时证书登记的面积为依据核定初始水权,每亩每年425立方,并颁发初始水权证;村集体不超过10%的预留机动地也按此标准核发初始水权证;其他土地不予确定初始水权。
二是实行差异水价。拥有初始水权的土地额定内用水价格为0.08904元/立方,其他土地用水价格为0.354元/立方。
三是开征水资源费和水资源补偿费。拥有初始水权的土地额定内使用地表水征收1厘/立方,使用地下水征收5厘/立方。其他土地使用地表水征收0.1元/立方,使用地下水征收0.25元/立方;同时,对其他土地加征水资源补偿费,使用地表水征收0.1元/立方,使用地下水征收0.25元/立方。
四是建立水权交易平台。农户发展节水农业,节省下来的初始水权定额水量可以在水权交易平台交易,政府按照不低于原价3倍的价格进行回购,用于生态保护和城市、工业发展。
按照出台的改革文件规定,初始水权定额水量到2020年还将下降到354立方/每亩,整体水价和水资源费、水资源补偿费还将有所上调。
调查组在农户访谈中,大家对节约用水的原则总体认可,但对这一改革措施意见很大:一是认为供应的水量只有原来实际每亩用水量的1/2-2/3,根本无法满足生产。据农民测算,以往大水漫灌情况下每亩西红柿、辣椒、向日葵用水约600立方,玉米、棉花用水约700立方,小麦用水800立方,甜菜用水约850立方。二是认为二轮承包时各户实际耕种面积大于证书登记面积的情况普遍存在,此次水权改革不对超出证书登记面积的部分土地确定初始水权,直接影响各家的生产,大幅增加水费开支。三是对村集体超过10%的机动地也不予确定初始水权,将直接影响集体机动地的对外承包或导致原来承包关系出现新纠纷。
在此次水权改革中,政府是想借此推动发展节水农业,全面推广膜下滴灌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但农民反映,搞膜下滴灌每亩还需要一次性投资约550元建设供水主管道,以后每年还要每亩增加100-120元的滴灌网线投入,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现在有部分土地前些年在国家项目支持下已经建设了滴灌配套供水管网,但还有部分土地没有这些设施,这部分地区的农民感到压力更大。
(赴新疆调查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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