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因素制约土地确权工作
甘肃省高台县合黎镇五一村和宣化镇站北村,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坚持依法有序推进,严格按程序分步实施,为甘肃开展全省试点积累了经验。
其主要做法有:一是强化领导,提供四项保障。落实工作机构,提供组织保障;落实工作人员,提供人力保障;落实联动机制,提供协调保障;落实工作经费,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强化督查,建立四项制度。即督查制度、指导制度、宣传培训制度,报告制度。三是规范操作,强化纠纷调处。即严格规范程序和民主调处纠纷。
通过试点工作,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明晰,农村社会进一步稳定,土地管理进一步规范。五一村村民张天红告诉调查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真正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大家可以放心流转自己的耕地了。2014年,经营小卖铺多年的张天红成立了一个小型种养结合家庭农场,以每亩350元的价格流转了100亩耕地种植制种玉米,通过使用一些大型机械,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每亩收益达到1200元。
调查中发现,影响和制约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存在权属争议、经营权变更、承包地流转等问题,影响工作进展。二是按照现有法规,对已开发的荒地只能进行登记核实和公示确认,无法确权。三是由于没有统一的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文本,虽然已完成了确权登记工作,但合同签订和证书发放工作尚未进行。
调查组建议:一是甘肃省对一些共性的争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统一解决问题的口径,为开展全省试点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尽快研究制定对已开发荒地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规定,提出明确的处理办法。三是抓紧制定下发统一的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文本,进一步巩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成果。
(赴甘肃调查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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