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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有关要求的通知

日期: 2017-11-20 12:27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业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正式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其中涉及农业行业的职业资格共713个(附件1)。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农业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及时梳理、修订或废止与通知精神不相符的规章制度,确保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顺利实施,相关工作平稳过渡。

 

附件:1.涉及农业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略)

 

                       农业部办公厅

                        20171020

 

涉及农业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

资格

设定依据

备注

(单位)

类别

1

注册验船师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

2

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3

兽医资格

执业兽医

农业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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