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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811号

日期: 2012-08-20 10:35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及有关规定,经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组织评估,吉林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已正式建成,达到国家免疫无口蹄疫区标准。

吉林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核心区为永吉县全境,缓冲区为永吉县周边的7个县级行政区域,包括吉林市的磐石市、桦甸市、船营区、丰满区及长春市的九台市、双阳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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