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2009 > 第2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49号

日期: 2009-02-20 11:15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我部会同卫生部组织制定了《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

牛海绵状脑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沙门氏菌病、牛结核病、日本血吸虫病、猪乙型脑炎、猪Ⅱ型链球菌病、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马鼻疽、野兔热、大肠杆菌病(O157:H7)、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Q热、禽结核病、利什曼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