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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08-04-20 20:54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经、农机)厅(局、委、办、中心),黑龙江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促进我国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我部决定将2008年作为“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组织制定了《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完善本省(区、市)粮食高产创建工作方案,指导示范点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省(区、市)将本省工作方案和示范点实施方案,于411日之前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

联系人:蔡派  电话:010–64193352  电子邮件:nyslyc@agri.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

农业部

20083月)

    为促进我国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我部决定将2008年作为“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广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粮食高产创建的重要意义

    2007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0030亿斤,实现自1985年以来连续4年增产。在新的起点上,继续保持粮食生产良好的发展势头,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坚定不移地走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的路子。

    第一,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有利于充分发挥技术推广的示范带动作用。耕地资源约束日益加大的情况下,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关键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水平。粮食高产创建是集高产优质良种、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和优质高效投入品为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活动,是促进技术进入千家万户,提高技术到位率的重要载体。通过高产创建示范点的辐射带动,开展现场观摩、田间指导和专家咨询,能够使无形的技术推广变成直观的现场,充分展示先进科技的示范效果,使农民“看得见、听得明、问得清、学得透”,引导农民自觉应用先进科技,促使先进适用技术向现实生产力快速转化,实现大面积推广应用。

    第二,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有利于充分挖掘我国粮食生产潜力。目前我国粮食单产水平较低,水稻、小麦、大豆、玉米、马铃薯单产在世界排位分别为14位、25位、34位、36位和66位,分别是世界前10位国家平均水平的85%55%55%37%40%。国内不同生态区域间、同一生态区的省际间、县际间单产水平均有较大差距,提高单产水平的空间和实现大面积均衡增产的潜力很大。通过开展高产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粮食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研究,不断完善各项栽培技术,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品种技术相统一,充分挖掘良种和技术在产量、品质、抗性等方面的生产潜力,把专家的产量转化为农民的产量,把小田块的高产转化大面积均衡增产,不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水平。

    第三,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有利于形成科技兴粮的合力。充分利用高产创建这个载体和平台,强化部门联合和协作攻关,整合农业行政、科研、教学、推广、协会等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抓高产、创高产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各项粮食生产措施的落实。同时,以高产创建为工作切入点,建立粮食科研教学单位与生产技术推广部门的协作机制,不断提高粮食科学技术转化率和入户率,进一步发挥粮食生产的科技支撑作用。

    第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有利于推动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落实。以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为工作切入点,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有力推动各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落实,能够让种粮农民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调动生产积极性;能够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良种良法配套推广,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水平;能够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调动基层政府和干群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实现粮食生产分级负责,做到责任到人和措施到位。

    总之,通过扎实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集约资源、集成技术、集中力量,大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对确保我国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各地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以赴地抓好高产创建活动的落实,促进我国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开展粮食高产创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突出主要作物和优势产区,兼顾非主产区,集约项目,集成技术,主攻单产,提高品质,节本增效;通过示范区建设,树立典型,示范展示,辐射带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在全国粮食主产区建设500个万亩优质高产创建示范点,其中水稻、小麦、玉米各150个,马铃薯50个。通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力争示范区粮食单产实现“6789”的目标要求,即小麦集中连片亩产600公斤以上,单季稻700公斤以上,玉米800公斤以上,双季稻900公斤以上。同时,马铃薯2000公斤~3000公斤以上(鲜重),辐射带动高产创建示范县单个粮食作物总产较前三年平均增长10%以上,粮食订单种植率30%以上。

    具体任务是:

    ——水稻: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22个省(区、市)及新疆兵团选择150个县(市、区)各建立1个万亩连片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点。东北、长江中下游单季稻区高产创建目标亩产700公斤以上,双季稻区两季亩产900公斤以上,其他地区亩产600公斤以上。各创建示范点县水稻总产较前三年平均增10%以上。

    ——小麦:在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青岛19个省(区、市)及新疆兵团选择150个县(市、区)各建立1个万亩连片小麦高产创建示范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5省小麦亩产600公斤以上,其他地区亩产500公斤以上。各创建示范点县小麦总产较前三年平均增10%以上。

    ——玉米: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岛25个省(区、市)选择150个县(市、区)各建立1个万亩连片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区。东北、华北、黄淮海地区玉米亩产800公斤以上,其他地区亩产600公斤以上。各创建示范点县玉米总产较前三年平均增10%以上。

   ——马铃薯: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6个省(区、市)的50个县(市、区)各建立1个万亩连片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区。东北、华北、西北、黄淮海、南方地区高产创建目标亩产3000公斤以上,其他地区亩产2000公斤以上。各创建示范点县马铃薯总产水平较前三年平均增10%以上。

三、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工作原则

    (一)三级联创,以县为主

    实行部、省、县三级联创、以县(农场)为主的原则,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粮食高产创建工作方案,争取国家支持政策,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分解高产创建任务,检查督促工作落实,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奖励和舆论宣传。各省负责制定本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指导示范点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省级领导小组及专家指导小组,落实农业部“十个一”要求,配套工作经费,科学选定示范点,制定操作规程,组织现场观摩、宣传培训、专家指导和考核验收。示范点县是高产创建活动的主体,负责制定示范点实施方案,成立县级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落实具体实施区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突出优势,科学选点

    示范点县应是粮食主产县和重点项目县,粮食生产优势比较明显。近几年粮食生产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农业部门积极探索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新途径,对粮食高产创建进行了有益尝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04—2007年受农业部表彰的粮食生产先进县(市、旗、区、场)优先考虑。高产示范点应具有区域代表性,基础条件好,基层政府重视,产业体系健全,农民积极参与,产业化带动能力强。要求实行以行政村为单位整建制实施,集中连片、形成万亩以上规模。确定示范点要严格标准、科学筛选和专家论证,确保示范点的质量。

    (三)严格管理,规范运作

    组织专家制定粮食高产创建标准与操作规程,从田块选择、创建标准、技术方案等方面制定高产示范点建设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要求。同时,研究制定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考核评估办法、测产验收办法和示范点管理办法,明确组织管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督查制度、考核细则、奖励办法等具体要求,促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四)集约资源,合力推进

    集中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专业人才资源,吸收各行业专家积极投入粮食高产创建各项技术集成研究与推广指导,增强粮食高产创建科技力量;集约重大项目资源,与良种推广补贴、优粮工程、科技入户、植保工程、测土配方施肥等重大政策与科技项目紧密结合,同时,配套相应高产创建专项经费,保证示范区建设上的物质基础与资金优势,推进高产创建工作。

四、高产创建示范点实施内容

    (一)示范优良品种

    根据粮食高产创建总体要求,结合各创建县万亩示范点生产、生态特点与优势,组织专家组论证确定并推介一批粮食作物高产创建主导品种,并实行部、省、县三级筛选推荐制,同时结合部、省级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将高产创建活动与良种推广补贴相结合,确保推介品种在万亩示范点、高产创建县、主产省的适宜种植区域得到大范围推广应用。并通过统一供种方式,使万亩示范点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二)集成高产技术

    各地在选择确定示范推广品种的同时,要加强高产高效实用栽培技术的集成推广,根据高产优质、节本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促进良田良制、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的有机结合,在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集成、配套、创新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并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做到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延长产业链,提高生产效益。根据目前不同粮食作物生产发展特点,2008年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点集成示范以下重点技术:

    ——水稻:积极推进“一增四推”关键技术措施的落实,合理增加穗数,推广轻简栽培、病虫害统防统治、配方施肥、机械化作业。东北稻区主推旱育稀植、抛秧、机插秧、无纺布覆盖育秧、节水栽培等技术,长江中下游稻区主推精确定量栽培、强化高产栽培、免耕抛秧、旱育秧、机插秧、直播和再生稻等技术,华南稻区主推工厂化育秧、免耕抛秧、直播和再生稻等技术。

    ——小麦:黄淮海麦区主推精播半精播、氮肥后移、节水栽培等技术;长江中下游麦区主推免(少)耕机条播、稻田套麦等技术;西南麦区主推小窝疏株密植、旱地套作、免耕覆盖等技术;西北麦区主推地膜覆盖、保护性耕作等技术。

    ——玉米:积极推进“一增四改”关键技术措施的落实,合理增加种植密度、改种耐密型高产品种、改套种为平播、改粗放用肥为配方施肥、改人工种植为机械化作业。北方春玉米主推覆膜栽培、土壤深松、大垄双行、催芽坐水种、青贮玉米等技术,黄淮海夏玉米区主推秸秆还田、贴(铁)茬免耕直播等技术,西南玉米区主推育苗移栽、覆膜栽培等技术。

    ——马铃薯:积极扩大脱毒马铃薯种植面积,做好晚疫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治。北方春播区和西南春播区主推地膜覆盖等栽培技术,南方冬作区主推稻草覆盖免耕栽培等技术。

    (三)加强病虫害防控

    坚持“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强化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工作,切实减少粮食生产生物灾害损失。及时监测病虫害发生动态,准确预报发生趋势,提前制定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预案;根据病虫害发生形势,科学制定综合防治方案,组装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技术措施,开展统防统治,提高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和曝光,全面禁止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生产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

    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总体工作计划,以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点为依托,进一步增强示范辐射带动功能。要以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为载体,以土壤养分构成和作物需肥规律为基础,以高产创建产量目标为指标,制定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方案;要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和施肥等基本内容,为示范区确定施肥数量、选择肥料品种、施肥时期和改进施肥方法等提供技术服务,提高肥料利用率和施肥效果;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做好对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料进行质量监督抽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的建立,推介一批优质肥料,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料。

    (五)推进机械化生产

    各地要针对粮食生产机械化的薄弱环节,在创建县重点示范推广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技术,提高粮食生产作业效率和种植效益;围绕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关键生产环节,大力推广机械深松、复式整地、精量播种、机械化栽植、联合收获、低温干燥、节水灌溉、保护性耕作等重点农机化技术,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农业生产的科技贡献率;加强配套农艺措施的研究与推广,促进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注重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保护性耕作和机械化旱作节水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机大户的技能培训,总结和推广农机跨区作业、农机股份合作社、农机一条龙作业等新型农机服务模式,创新和完善农机经营机制,扶持农机作业协会、经纪人等农机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民和扶持农民购买和共同使用农业机械;积极落实农机购机补贴政策,规范操作办法,提高实施成效,促进经济、实用、高效的中小型农机进村入户,加快农机推广普及步伐,促进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

    (六)建设标准粮田

    各级农业部门要抓住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有利时机,将项目资金重点向优势区域、向高产创建区域倾斜,积极实施优粮工程、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沃土工程“四大工程”等项目,强化高产稳产粮田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和装备水平,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五、高产创建活动的重点工作

    (一)科学选择示范点

    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考虑示范点的生产规模、工作基础、技术力量、产业体系及示范作用,了解基层政府的重视程度和农民的参与热情,通过专家评估论证,客观合理地筛选示范点。要求每个示范点设立一块标牌,注明创建单位、工作责任人、生产目标、品种名称、技术要点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农民观摩学习,扩大宣传影响。同时,建立创建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做好示范点技术数据和工作记录。

    (二)细化明确责任区

    按照行政人员分片、分区包干落实责任制,行业专业分作物、分创建县落实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分区负责、分片管理、分县到人的粮食高产创建责任制。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季节包片督导;专家教授要建立联系点制度,按照作物包片指导;农技人员要建立包户联系制度,按照区域包片落实。农业部种植业系统着力抓好主产区,把任务分解到有关领导和处室。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由陈萌山、刘新录牵头负责,种植业管理司行发处具体联系;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由王守聪、谢建华牵头负责,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具体联系;湖南、湖北、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由马淑萍、李立秋牵头负责,种植业管理司种子处具体联系;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新疆由胡元坤、栗铁申牵头负责,种植业管理司耕肥处具体联系;广东、广西、福建、云南由周普国、钟天润牵头负责,种植业管理司植保处具体联系。其他省(区、市)由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具体联系。各地也要参照上述做法,将省内示范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三)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

    充分吸收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等各方面力量,组建部、省、市、县各级高产创建活动专家指导组,制定技术方案,加强技术协作攻关,深入开展巡回指导和服务,实现万亩片有技术专家、千亩点有技术骨干、百亩田有技术标兵的高产创建要求。农业部将按照区域培训到重点县,各省将按照作物培训到示范区,示范县按照季节培训到农民。各地要切实组织专家深入创建点,开展作物苗情、墒情、灾情和病虫情况调查,及时采取田间管理措施,分区域、分作物、分季节、分层次抓好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确保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指导大面积生产。

    (四)积极开展观摩交流

    根据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阶段性的工作调研、现场观摩和总结交流等工作,全面总结高产创建活动中的成效和经验,特别是对组织方式、技术措施、创建机制等进行认真总结,为今后更大规模实施高产创建活动,推进大面积农业生产发展提供经验。

    (五)规范做好测产验收

    农业部将根据不同粮食作物特点,制订相对统一的粮食作物测产验收办法,规范测产程序和标准。各省要组织成立测产验收专家组,严格执行测产标准和程序,做好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点测产验收工作。在对示范点测产验收之前,各省要提前向农业部报告,农业部将派出专家指导省级测产工作。高产创建示范点测产验收完成之后,各省(区、市)要及时对测产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农业部,农业部将组织专家对典型高产创建示范区进行抽查复测,同时对全省示范点测产验收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六)组织开展宣传表彰

    农业部将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等媒体开辟“高产创建”专栏,宣传报道各地的工作进展和做法经验,并将在2008年底对创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产创建活动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部成立以分管部领导为组长的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办公室(设在部种植业管理司),明确由种植业管理司牵头组织粮食高产创建工作,联合科技、财务、计划、农机、农垦、农技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各省(区、市)要根据粮食高产创建“十个一”的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

    农业部组织制定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各地根据农业部统一要求,制定本省高产创建工作方案,指导示范点县制定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指标和工作进度,强化工作责任和保障手段,细化技术措施和人员配备,高产创建田块要落实到乡、村和农户。

    (三)加大资金和项目投入

    要整合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土壤有机质提升、优势农产品新品种推广、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民培训、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等项目,重点向粮食高产示范点倾斜。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专项投入,重点支持开展良种示范、技术培训、协作攻关、专家指导、现场观摩、测产验收、组织宣传、机制研究等工作,同时积极争取设立高产创建奖励基金,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强化检查指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在粮食高产创建行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切实加强高产创建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保证高产创建顺利进行。农业部将对部分高产创建示范点进行督导,省农业(农林)厅(委)要对本省内的高产创建点进行全面督导,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到位,完成高产创建指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高产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高产创建中的成效和经验,特别是对组织方式、技术措施、工作方法等进行认真总结,为下一季开展高产创建提供经验。

    (五)制定考核和管理办法

    为全力推进高产创建活动,今年农业部开展的粮食工作都将与高产创建活动相结合,组织制定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考核和管理办法,把高产创建作为评估各地粮食生产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重大粮食项目和全年粮食表彰的重要依据,要求各地对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对各省的扶持政策和经验做法,农业部将以《农业部信息》专报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各地要根据农业部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高产创建验收办法和奖励方案,重奖达标特别是超额达标的高产创建县,并且作为其他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方开展高产创建的积极性。

七、工作进度安排

    (一)一月份

    农业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的通知》,征集筛选确定500个万亩连片高产创建示范区;组织制定《2008年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部署2008年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各项工作;召开农业部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专家指导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专家分片包干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点技术指导工作方案。

    省级:配合农业部筛选并上报确定500个万亩连片高产创建示范点;组织制定本省粮食高产创建年工作方案,成立粮食高产创建领导小组与专家指导小组。

    (二)二月份

    农业部:开展越冬粮食作物苗情调查,专家组对小麦苗情调研,提出早春田间管理技术意见;召开春季小麦田间管理现场会,现场交流分析小麦苗情,研究并部署春季麦田管理工作;举办全国小麦主推技术骨干培训班,培训小麦高产优质节本高效主推技术及春季田间管理技术。

    省级:认真分析本省小麦春季苗情,加强春季小麦田间管理;参加并组织各种形式的春季小麦生产技术培训班,重点培训高产创建县、示范区骨干技术人员及大户;具体落实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各项工作。

    (三)三月份

    农业部:分别召开南方和北方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督促各地落实高产创建“五个一”,宣传各地扶持高产创建的政策措施,印发《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

    省级:认真抓好春耕生产各项准备与动员工作,逐项落实粮食高产创建各项具体工作,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南方冬种马铃薯创建省组织测产验收。

    (四)四月份

    农业部:分别召开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高产创建现场工作会议,分作物部署高产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专题调研,了解各地“十个一”落实情况。举办玉米、马铃薯高产创建活动培训班,培训玉米、马铃薯高产栽培技术;组织全国水稻专家组开展早稻生产调研与技术指导,指导示范点高产创建。制定并下发小麦高产创建示范点测产验收办法。

    省级:参照部里活动,举办相应技术培训班,南方早籼稻生产省份认真抓好种源落实,做好良种推广补贴项目,部署落实好高产示范区。

    (五)五月份

    农业部:在安徽省召开全国粮食高产创建观摩暨免耕栽培技术推广经验交流会议,组织专题宣传活动。重点开展玉米和马铃薯生产调研与技术指导,指导示范点高产创建。组织小麦生产形势分析会及小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现场观摩活动。组织专家对小麦高产创建示范区测产验收活动。

    省级:抓好玉米、马铃薯高产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分析小麦生产形势及现场观摩,为下一年度推荐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提供依据;组织本省专家对小麦高产创建示范区进行初步测产,迎接农业部专家组典型抽查测产。

    (六)六月份

    农业部:在湖北省组织水稻高产创建观摩活动,开展水稻高产创建工作机制调研;组织专家组对夏玉米、单季稻生产调研及技术指导,指导示范点高产创建;组织专家组对南方早籼稻高产创建示范区进行现场指导,提高中后期田间管理技术意见;同时组织水稻、玉米专家组,结合农业气象条件分析,提出中长期水稻、玉米生产灾害应急预案与技术措施。

    省级:抓好夏玉米、单季稻高产示范区创建点的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强早籼稻中后期田间管理,组织专家初步测产早籼稻创建点,提出本区域内秋熟生产抗灾救灾技术预案。

   (七)七月份

    农业部:在江西省召开全国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组织专家对南方双季稻生产调研与技术指导,指导示范点高产创建;对南方早籼稻高产创建示范区进行典型测产验收;组织专家对夏玉米、中稻、双季晚稻进行苗情考察,提高中期田间管理技术意见,落实高产创建各项技术措施。

    省级:抓好本省水稻、玉米生产中期田间管理;南方早籼稻高产创建示范区做好测产验收有关工作。

    (八)八月份

    农业部:在四川省组织玉米良种补贴政策研讨及玉米高产创建观摩活动,开展玉米高产创建工作机制调研;提出水稻、玉米穗肥及马铃薯后期肥料运筹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意见;制定下发玉米、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区测产办法。

    省级:组织各类专家、技术人员及农民,对高产创建示范区进行现场观摩,介绍典型经验;做好玉米、水稻后期肥水管理技术指导、病虫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九)九月份

    农业部:组织召开全国秋冬种工作会议,部署下一步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组织大型新闻媒体举办“粮食高产创建记者行”专题采访与宣传活动;组织水稻、玉米成熟期现场观摩活动;组织专家对单季稻区、双季晚稻、夏玉米、夏种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区测产验收。

    省级:组织各类媒体对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进行全面宣传;组织各类现场观摩交流会,为下一年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介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对单季稻区、双季晚稻、夏玉米、夏种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区测产验收。

    (十)十月份

    农业部:在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开展马铃薯高产创建观摩活动;组织小麦专家组开展小麦生产调研及技术指导,指导下一年度高产创建示范区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南方双季晚稻高产创建测产验收。

    省级:配合农业部开展小麦生产指导、双季晚稻高产创建测产验收。

    (十一)十一月份

    农业部:在福建省召开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座谈会,研究下一年度粮食高产创建工作。

    省级:做好年度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十二)十二月份

    农业部:在浙江省召开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总结会议,总结表彰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

    省级:做好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全国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点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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