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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事部
水利部 教育部 国家林业局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07-05-20 13:26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2005年和200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由农业部、科学技术部牵头,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部、水利部、教育部、国家林业局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编制了《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报经国务院审定,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精神,加快本省农业科技条件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改善农业科研机构和涉农高校的设施和条件,不断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有关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建设指南,将另行印发。

附件: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

农业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事部  水利部

教育部  国家林业局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

根据2005年和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尽快提升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科技对建设现代农业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

一、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一)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将生产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着资源与市场的双重约束、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双重压力、农民增收与食物安全的双重挑战。因此,支撑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大幅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必须加快建设创新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和技术基础。

(二)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应对国际竞争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当前,世界农业科技正孕育着新的革命,推动着农业常规技术的全面升级,深刻影响着世界农业发展的格局,科技竞争已成为农业竞争的焦点和核心。我国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仍有差距,一些结构调整的主体性技术原始创新严重不足,多数成果直接从国外引进应用。因此,要争取我国在国际农业产业体系分工中的有利地位,必须把握世界农业科技革命的趋势,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抢占农业科技制高点,大幅度降低对外的技术依存度。

(三)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农业自主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

现有农业科研体系为我国农产品实现从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做出了重要贡献。多年来,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总体看,我国农业科研体系与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不适应,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亟待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业科研与农业生产脱节的问题。要实行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的力度,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现代科技要素植入农村。二是如何更好地利用市场机制的问题。市场机制在农业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涉农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比较薄弱,改革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当是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三是农业科技力量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农业科研机构条块分割,力量分散,功能定位不清晰,“上下一般粗”、“大而全”和“小而全”现象仍比较严重,分类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现代院所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四是农业科研投入不足的问题。农业科研事业费增长不快,人才流失和队伍不稳的局面没有扭转,大部分农业科研机构设备陈旧、设施老化,限制了创新活动开展。这些问题不解决,就难以实现农业科技整体实力率先进入世界前列的宏伟目标,难以引领现代农业的发展。因此,必须统筹农业科技全局发展,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完善现行创新体系中的科研条件和薄弱环节,建立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创新体系,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才能牢牢把握我国农业发展的自主权。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要求,以“科学布局,优化资源,创新机制,提升能力”为总体思路,以服务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根本宗旨,以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和效率为核心,以整合资源和创新机制为手段,以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增收为重大任务,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和产品创制四个方面进行系统设计,逐步建成由国家农业技术创新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试验站和企业农业科技研发中心为主组成的开放式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为农业科技整体实力率先进入世界前列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实行自然生态区域与行政区划相结合。遵循农业科技发展规律,按照农业区域特性,以中央和地方现有农业类科研机构和涉农院校等优势资源为基础,通过调整结构,形成布局合理的创新体系。

二是实行条件建设与机制创新相结合。创新机制,不断加强农业科研条件和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科研条件建设和科技创新项目带动,建设条件完备、运行高效的创新体系。

三是实行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从提升创新能力入手,增强农业科技成果的供给能力和转化能力,构筑促进产业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创新体系。

四是实行深化改革与完善功能相结合。继续深化农业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和涉农高校的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分工、优化结构、转变机制、整合资源,优化农业科研体系的结构和功能,大力促进农业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农业科技教育和推广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各类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作用,形成功能完备的创新体系。

五是实行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国家创新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和试验站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以企业自身投入为主,形成公益性研究和市场化开发相结合的创新体系。

六是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实施相结合。协调相关部门,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分批组织实施,逐步构建创新体系。

三、目标和任务

(一)建设目标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支撑有力”的总体建设目标,力争到2020年,建成若干世界一流的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成国际一流的国家高级农业科研人才培养基地,造就一支精干高效的创新队伍,集聚一批站在国际农业科技前沿的战略科学家、学术领军人物;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二)创新任务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发展目标对科技提出的要求,重点完成以下六个方面的创新任务:

1.挖掘生物遗传潜力,保障国家食物安全。以大幅度提高农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多样性为目标,主攻种质资源创新、分子育种等关键技术,培育动植物超级种、优质种、特色种,创新一批轻简栽培、集约经营和健康养殖技术。在超级稻、杂交小麦、杂交抗虫棉、杂交大豆、高产奶牛、水产主导养殖品种选育和应用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2.控制重大农林灾害,保障国家生物安全。以农林动植物健康和安全生产为目标,创新农林重大病虫害、动物重大烈性传染病、外来有害入侵生物、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的监测与预警技术,创制一批新型生物农药、兽药和基因工程疫苗。在禽流感、蝗虫、稻瘟病、小麦锈病、森林草原防火等重大农林灾害防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

3.发展循环型和节约型技术,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以提高单位资源产出率和促进持续发展为目标,创新水、土壤等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关键技术,创制一批节水设备和设施、节水制剂、生物肥料等新型投入品。在土壤修复、地力培肥、旱作节水、水土保持、渔业环境修复、节水灌溉、饮水安全、困难立地造林、脆弱生态区植被恢复、天然林保护、速生林和名特优经济林、荒漠化与石漠化治理、湿地保护、天然草原保护、盐碱地治理、农业清洁生产、农村生活环境净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4.拓展农业功能,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增加农业附加值为目标,创新农产品精深加工、能源植物与经济植物新品种选育、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等关键技术,创制一批营养食品、方便食品、功能食品等新型食品。在新型食品原料、沼气工程、生物质燃料、生物质材料、林源医药原料、多功能林产化工原料与森林特产资源开发、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5.加速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和机械化,提高农业先进装备水平。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信息化带动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创新生产精准化、环境可控化、装备智能化、管理数字化等关键技术,创制一批低耗高效的新材料、新设备和新机具。在实时精确监测、智能决策、精准控制、智能作业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6.加强基础和战略高技术研究,增强农业科技储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发展、增强科技后劲为目标,在功能基因组、植物高光效机理、生物固氮、水资源优化配置、动物克隆、生物反应器、森林与气候变化、森林固碳减排等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和农业高技术研究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

四、结构功能和建设重点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要全面落实《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有关要求,构建由国家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试验站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组成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一)国家基地

1.功能定位:主要开展重大共性及关键技术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农业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事关全局的基础性科技工作。

2.建设方式:针对国家战略需求,加强学科建设,在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水利和林业等领域,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涉农科研机构、涉农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和改良中心等进行优化整合,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中心。

3.建设重点:

1)基础设施建设:在基因改良与遗传育种、资源高效利用、动植物营养、生物安全、数字农业、农林产品加工、国土生态安全与农村环境保护、工程与装备、农村水利、水利工程病险防治、牧区水利及农村水电等重点学科与优先发展方向,加强学科交叉和集成,建设一批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完善一批公共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配套重大科学仪器装备和设施。完善农业长期定位观测研究台、站、圃基础设施和科学观察仪器设备,配备完善数据采集系统。

2)创新团队建设:围绕重点学科和优先发展方向,选拔和引进一批站在国际农业科技前沿的战略科学家和学术领军人物,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骨干和高技能科研辅助人员。

3)制度文化建设:建立现代院所管理制度,倡导勇于探索、学术民主、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创新文化。

(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

1.功能定位:主要开展区域性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有优势和特色的应用基础与高新技术研究,以及重大技术集成与转移等活动。

2.建设方式:针对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需要,以产品为主线,按照农业综合区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整合区域内相关农业科研机构、地方涉农院校、部门或省重点实验室、改良分中心和区域技术创新中心等优势科技资源,在优势开发区(13种优势农产品41个优势区域)、重点开发区(新疆北部地区、东北中低产地区、黄淮海旱作地区、华南热作地区、海峡西岸地区、南方草山草坡地区)和适度开发区(农牧交错区、青藏高原区、黄土高原区、西南岩溶区、西北荒漠化地区、东北湿地区)内建设若干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

水利和林业根据各自特点建设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按照大江大河流域分布,在整合流域内现有优势科研力量的基础上,建设若干个区域性水利科研中心。按照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区域和主要林种、优势树种及重要林产品的分区,整合相关优势科技资源,建设若干个区域性林业科研中心。

3.建设重点:

1)基础设施建设:在优良品种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保健栽培与健康养殖、重大病虫害防控、农用投入品创制、质量安全控制、农林产品加工、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2)创新团队建设:围绕区域主导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选拔和吸引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解决产业重大问题的领军人物和骨干人才,培养一批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

3)制度文化建设:建立区域协作的联合创新机制,倡导面向生产、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的创新文化。

(三)试验站

1.功能定位:主要开展科技成果的集成创新、试验示范和技术传播扩散活动。

2.建设方式:针对各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以成果扩散为主线,按照我国农业生态区域类型(自然和生产条件、土壤类型、水域分布和气候差异等),参照全国农业综合二级区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在整合各级科研机构和教学单位中的科技资源的基础上,在典型农业区域建设若干试验站。水利和林业根据各自特点,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试验站。

3.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区试、中试、示范基地,技术服务、应用培训等综合基础设施;完善快速化验实验室,配备必要仪器设备,建设完善高标准实验田(林、场、站)、原原种场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示范区等。

2)创新团队建设:优选和培养一支能吃苦、责任心强、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农业技术人才队伍。

3)制度文化建设:建立面向农户、服务农村的成果转化机制,倡导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创新文化。

(四)企业农业技术研发中心

1.功能定位:采取自主研发或产学研结合的方式,开展农业投入品、主要农林加工品等产品研发和工艺研制。

2.建设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据现有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技术和经济基础、自然资源和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布局及市场需求,依托国家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产学研结合,通过政府引导建设企业农业技术研发中心。

3.建设重点:围绕种子种苗、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添加剂等产品,农林机械,节水设备以及粮食、果蔬、肉、奶、水产品、林产品等农林产品加工,引导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配套研发装备和中试条件。

五、机制创新

充分发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导向作用,不断进行机制创新,把科技成果、科技人员和科技知识引入农村一线。

(一)创新建设机制

通过建设平台和完善机制来带动体系的形成,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整合力量,以任务带团队、以团队促网络、以网络建体系。

国家基地由中央主导建设。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和试验站采取“中央引导、地方主导”的建设思路,按照国家统一布局,由地方政府先行建设,根据建设成效、创新能力和对区域农业贡献程度,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进入体系标准进行遴选认定。

国家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以研究所和大学相关机构为建设单元,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现代院所制度。试验站作为独立主体建设,实行法人管理。

企业农业技术研发中心由企业申请,国家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体系内科技人员进入到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兼职进行技术开发。

鼓励各类社会力量投入到农业科技创新事业中来。具备条件的民营科研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单独或与体系内机构联合申报承担科技创新任务。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可按适当方式,参与相应的科技创新活动。

(二)完善运行和管理机制

1.建立分工协作和联合攻关机制。围绕国家农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全面推行以任务分工为基础、以权益合理分配和资源信息共享为核心、以项目为纽带的协作攻关机制。国家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试验站和企业农业技术研发中心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共建,形成联合攻关团队与战略联盟。通过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上下贯通的农业科学技术协作网络。根据任务需要,建立跨区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团队,促进突破性创新成果的产生和创新效率的提高。

2.完善科研创新经费的投入机制。要逐步优化科研创新经费投入结构,积极探索适合农业科研特点的经费支持方式,规范和创新经费的管理,逐步建立经费的绩效考评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在科研基地布局、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建立协调高效的管理平台,优化资源配置,使财政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

3.改革立项机制。应用性研究领域科研选题和立项的公开、公示、公议制度,广泛听取并充分尊重农民、农技人员、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做到顶层设计与生产需求紧密结合,实现选题“从生产中来,到实践中去”。

4.全面实行岗位聘用制度。遵循“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用人机制,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形成短期聘用、中长期聘用和项目聘用相结合的灵活用人方式,对进入国家创新体系的科技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岗位培训和人员退出制度。

(三)建立新型评价机制

1.实行机构绩效分类评价制度。按照国家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和试验站承担的任务,建立以创新能力、创新成果、管理水平、联合协作、信息共享、服务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的评价体系。

2.建立健全科技人员考核制度。建立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的依据。探索建立信用考核制度,制定科技计划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管理数据库。对承担国家财政支持项目的科技人员进行信用监督,将信用考核结果作为继续承担项目的主要依据之一。每5年组织业内外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科研人员5年来的研究水平进行综合评估。

3.建立人才和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建立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符合科技人才规律的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对科学研究、科研管理、技术服务等各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人才的评价体系,明确评价的指标和要素。建立和完善第三方的科技成果独立评估制度。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认可和学术影响为依据;应用性研究成果的评价阶段后移,以技术转移、生产和市场应用实际效果为主。

(四)建立成果快速转化机制

1.实行科技成果定期发布制度。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收集,定期公开。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采取媒体宣传、现场观摩、集中展示等方式,进行发布和推介。

2.探索新型农技推广服务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的精神,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建立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探索建立农科教、产学研紧密衔接的新机制,建立科研教学单位与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组织的有效联系渠道,鼓励各类科研教学机构开展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和培训等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加快成果的转化应用。

六、实施步骤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设计,分层次、分步实施,多方支持,共同参与完成。

按照建设方案,2007年上半年完成国家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和试验站布局设计,并发布《建设指南》,各类农业创新机构,根据《建设指南》,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优化,组建和完善符合功能定位的创新机构,并组织编制相关《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和《创新计划任务书》,按程序上报。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进行建设。2015年完成建设任务并全面投入运行。

七、保障措施

为保障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提出以下措施。

(一)建立协商制度

加强科技资源的统筹配置。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农业部、科技部牵头,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和教育部等组成,多部门开展农业科技协商工作,切实加强对创新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对体系结构设计、项目立项、动态监测和绩效考核等进行协商,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体系建设健康有序地开展。

在维持原有管理和经费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目标统一的要求,加强原有投入资源的协调整合。强化科技预算的执行监督,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目标的实现。建立创新资源配置的信息交流制度,防止重复立项和资源分散、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投入力度

落实2005年和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优先支持的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建立以政府为农业科技投入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确保国家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使农业科技投入水平同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要求相适应。为完成农业科技创新战略任务,实现创新体系建设目标,按中央、地方原有经费渠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对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投入力度。

1.科研条件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机构基础设施维护、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升级改造、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2.研发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创新体系科研机构完成科研任务,开展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以及公益性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原有科研经费也应向创新体系倾斜。

3.科研机构基本运行费。主要用于科研机构的基本支出和运行保障。根据农业科研公益性特点,按照创新活动的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实行开放运行

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兼顾地方需要,形成共建互促的良好局面。

发挥体系整体效能。国家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试验站具有垂直业务指导关系,三者之间以科研业务和项目为纽带,在创新活动的上中下游形成科学布局和合理分工,实现资源、信息、成果的共享。企业农业技术研发中心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科研教学单位的合作研究与开发。

优化体系运行环境。建立和完善科研基础设施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共享的制度。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人员交流、项目协作、技术转移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互动,形成更大规模合作团队。加强与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衔接,促进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加强国际合作

鼓励创新体系内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全方位利用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增强创新的互补性,提高创新起点,缩短创新周期。积极参与国际科学研究计划和国际机构重大科技项目的竞争,增强科技竞争的实力和科技发展的能力。

(五)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农业科技法制建设。完善促进国家农业科技进步的相关法规,规范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运行机制及政府机关的投资与管理行为。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对社会保险关系的衔接转移工作,推动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落实创新体系研究人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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