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农牧、农林)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海南省农垦总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今年以来,针对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相继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各级地方农业(畜牧)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落实我部的具体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促进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的恢复发展。但个别地方仍存在着落实政策工作迟缓,项目监督管理不力,使用资金效益不高等问题,基层群众反应较为强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尽快促进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的恢复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扶持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各项政策的重要意义
国家出台扶持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各项政策是尽快恢复和发展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定市场供应,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保障。各级地方农业(畜牧)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稳定和恢复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抓好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出台恢复和发展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意见的精神实质,按照农业部具体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工作人员、种养殖户的意见,完善申报、评估、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切实增强政策措施实施的可操作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以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扶持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的各项政策,增强农民种养殖的信心,千方百计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要让种养殖户充分了解各项政策的实施范围、扶持对象和补贴方式,做到家喻户晓,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果。
四、加强项目管理与协调
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切实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要求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增强责任感,树立大局观,对属于其他部门牵头实施的政策,要主动沟通协商,予以大力协助。要同相关部门建立具体的协商沟通机制,制定政策落实的工作方案,分清权责。要从有利于政策尽快落实的角度出发,做好基础性、技术性工作,不推诿扯皮、不推脱责任。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五、严格监督检查
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落实政策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奖惩、有反馈、有评价,做到政策落实不走样,政策效果不打折。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手段,防止国家政策资金的挪用和流失。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纪的责任人严肃查处。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