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2006 > 第5期

农业部关于批准山西太原水产良种场为国家级良种场的通知

日期: 2006-05-20 11:29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山西省水利厅:

    按照《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的规定,我部委托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于2006325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山西太原水产良种场的基础设施、产品质量和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现场验收,综合考评结果合格。经审查,我部同意验收组的验收意见,批准该场为国家级良种场,并颁发《验收合格证书》。验收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

    山西太原水产良种场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良种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保存、培育建鲤、彭泽鲫和团头鲂的良种,为苗种场提供良种亲本。

    请按照验收组的建议,督促该场进一步加强良种选育工作,为我国水产良种推广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