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2006 > 第3期

农业部关于批准江苏洪泽水产良种场为国家级良种场的通知

日期: 2006-03-20 07:22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按照《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的规定,我部委托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于20051226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江苏洪泽水产良种场的基础设施、产品质量和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现场验收,综合考评结果合格。经审查,同意验收组的验收意见,批准该场为国家级水产良种场,并颁发《验收合格证书》。验收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

    江苏洪泽水产良种场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保存、培育方正银鲫和兴国红鲤的良种亲本,繁育异育银鲫优质苗种,为苗种场提供良种亲本和苗种。

    请按照验收组的建议,督促该场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有效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为我国水产良种推广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六年二月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