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农业(农林、农垦)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棉种生产管理,提高棉种质量,2004年11月,我部组织对2004—2005年度部分棉花基地县生产的棉种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范围为河北、山东、河南、江苏、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新疆等9个棉花主产省(区)的38家棉种生产与经销单位,从31个棉花品种中抽取了44个样品。抽查的品种都是目前主产棉区的当家品种或主推品种,其种植面积约占全国植棉面积的70%。抽查的样品代表种子数量约82万公斤,涉及种子库存量904万公斤。检测方法与结果判定采用GB/T 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 4407.1—1996《经济作物种子—纤维类》和NY 400—2000《硫酸脱绒与包衣棉花种子》中的规定。
二、抽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在抽查的44个样品中,对38个样品进行了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四个必检项目的全项检验,有35个样品综合判定为合格,总体抽样合格率为92.1%,比2003/2004年度的94.7%下降了2.6个百分点。对41个样品进行了纯度鉴定,有39个样品合格;对41个样品进行了净度、发芽率和水分的检验,其中净度与水分两项指标全部合格,有40个样品发芽率合格。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的单项合格率分别为95.1%、100%、97.6%和100%。
在本年度抽查中,由于河北省东光县良种棉加工厂、南宫市良棉厂和肥乡县良种棉加工厂在第二次抽样(2005年3月上旬)时供扦样的种子批次与第一次抽样(2004年10月下旬)时供扦样的种子批次、品种不同,第一次抽取的样品只做了田间纯度鉴定,第二次抽取的样品做了净度、发芽率和水分的检验。在结果处理上,对三个单位两次抽样的6个样品,只分别作单项判定,未计入总体结果。
(二)分省情况。抽查的9个省(区)中,山东、河北、江苏、安徽、湖南、江西、新疆的样品合格率为100%;河南和湖北的样品合格率分别为66.7%和50%。
(三)带枯、黄萎病菌情况。在37份毛子样品中,携带黄萎病菌的样品有24份,占64.9%,携带枯萎病菌的样品有5份,占13.5%,黄萎病菌样品带菌率与去年相当,枯萎病菌样品带菌率比去年降低了34.5个百分点。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质量。各棉种生产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在棉种生产中强化质量意识,规范良种繁育程序,提高棉种加工水平。棉花基地县的良种棉加工厂要发挥在设施、技术和良繁区等方面的优势,为提高我国棉种质量起到带动作用。
(二)加强监管。各产棉省(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棉种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管理,切实抓好棉种质量监督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禁销售、推广未审定的品种,防止假冒伪劣棉种混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促进棉花生产的稳定发展。
(三)限期整改。河南省鄢陵县良种棉加工厂、湖北省荆州农科院荆农良种棉加工厂和荆门市创世纪转基因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严禁将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种子批次流向市场,并认真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整改,将整改结果于6月底之前报送我部种植业司。河北省东光县良种棉加工厂,南宫市良棉厂和肥乡县良种棉加工厂要进一步加强种子生产管理,保证今后被抽扦样品种的一致性。
附件:1.2004/2005年度棉花种子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
2.2004/2005年度受检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