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农机化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部在对春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于2月下旬派出4个检查组,对山东、安徽、浙江、福建、河北、新疆、甘肃、广东、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省(区)的农机安全生产、渔船水上交通、草原防火和农垦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所检查的11个省(区)农业部门及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传达贯彻有关精神认真及时。农业部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普遍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如山东省农机管理部门近期先后下发了6个文件,并召开了全省农机局长工作会议,部署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安徽省农机管理部门也于近期先后4次下发文件,提出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福建、浙江两省渔业部门设立了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建立了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新疆、甘肃、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广东等省(区)草原防火、农垦主管部门都通过下发文件或召开会议的方式来贯彻落实。
(二)逐级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层层落实。所检查省(区)的农业部门基本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负责,将责任逐级分解落实。浙江、福建两省制定了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从各级渔业部门到渔船船长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山东省通过在全省农机系统实行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了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有些地方还与机手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徽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黑龙江、内蒙古、河北等省(区)把草原防火纳入草原承包责任中,规定谁使用草原谁负责防火,有效地防止了草原火灾的发生。
(三)注重宣传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所提高。山东省农机监理站成立了安全宣传科,专门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潍坊市农机局还与北汽福田安装公司、电视台联合举办了农机安全知识大赛。安徽省把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放在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和机手素质上,将《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文件编印成册,免费发放给农民群众。福建省将渔业安全管理要求归纳为“十不准”,在渔区广为宣传。浙江省以重(特)大事故案例为素材,编制了渔船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片《警钟长鸣》,渔民看后深受触动。新疆、河北等地通过电视、报刊、乡村有线广播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甘肃省出动宣传人员,向牧民发放防火宣传材料2.6万份。一些草原防火重点县还制订了“村规民约”,推动安全责任的落实。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收到良好成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被检查省(区)的农业部门都开展了以农机、渔船和草原防火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浙江、福建两省狠抓了“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的专项整治,山东省连续两年开展了以治理“黑车非驾”、违章载人、超载超速、酒后驾车为主要内容的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均收到了很好成效。河北省承德市把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有效遏制了草原火灾的发生。
(五)规章制度建设得到加强,预防工作落到实处。2003年,安徽省先后出台了《农机驾驶员管理办法》和《农机监理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农机监理业务操作规程,对防止和杜绝农机违法违纪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山东省青岛、淄博等地区还制定了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实行农机安全110制度。浙江省针对笼捕作业渔船和休闲渔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专门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新疆、甘肃各级草原防火部门都制定了草原防火预案,按规定设置了防火隔离带。
(六)强化了农业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服务功能。福建、浙江两省各级渔业部门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合作,通过渔业电台每天向渔船发布三次海洋气象预报,帮助渔民及时躲避自然灾害。浙江省还与电信部门合作,改造原有渔业电台联络方式,增强了海上远距离安全通讯能力,为迅速、有效地开展海上搜救工作提供了通讯保障。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河北四省(区)积极与气象部门合作,开展火险等级监测和预报工作,在火灾高发期,电视台每天播报各地草原火险等级,提高了草原火灾监测预报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思想上麻痹大意,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农机、渔业行业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如春节前后发生的多起渔船被货轮撞沉或遇风翻沉事故,重要原因是渔民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不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安全设备,不按要求值班瞭望,救生、消防等设备安装、摆放不规范,违规超载或超风级、超航区作业。在对福建省连江东水渔港和东山渔港、浙江省沈家门渔港和象山县石浦渔港的10艘渔船随机检查中发现,一些渔船为减少工资支出而擅自减少船员数量,甚至不足额配备职务船员,或雇用未经培训的内地非渔业劳动力出海作业,降低了渔船避险和自救能力。部分农牧民对草原火灾的警惕性、重视程度依然较低。
(二)各行业仍然存在一些事故隐患。一是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违章载人、“黑车非驾”现象还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道路条件差,交通设施少的地区,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载人较为普遍,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二是“三无”渔船和“三证不齐”渔船依然较多。如浙江省现有捕捞渔船42923艘,其中“三无”渔船11194艘,“三证不齐”渔船5892艘,两项合计17086艘,占渔船总数的39.8%。三是草原防火力量薄弱,综合预防和扑救能力不足。一旦发生火情,主要依靠县、乡两级畜牧干部和乡村基干民兵,现场组织群众扑救,专业性不强,战斗力弱,往往小火酿成大灾。四是农垦系统一些出租物业的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还存在一些安全监管的死角。广东省湛江垦区部分糖厂仍存在厂区管理混乱、设备残旧、安全岗位规章制度不全、安全标志不清楚、少数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等问题。
(三)安全保障设施落后,难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在甘肃和新疆两省(区)虽分别建有防火物资储备库4个和3个,但仍存在大面积防火空白区。一些地方物资库的防扑火物资和装备得不到及时更新和补充,草原防火交通、通讯工具和灭火机具陈旧老化、破损严重。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建设长度远不能满足实际防火的需要。如塔城地区边境线长540公里,实际开设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仅100多公里。部分垦区老企业由于经济困难,对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很多该淘汰的设备、破旧的厂房和老化的线(管)路仍在使用。一些渔港由于缺乏维护、更新和改造,港航、消防、急救等设施不能满足渔船集中锚泊、避风和港区消防的需求,应对重大险情和紧急情况的能力较弱。农机行业由于乡站改革,许多地方在乡一级出现管理断档。
三、整改要求
(一)各地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长效安全检查工作机制,依法界定安全生产中的生产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生产、管理环节相关人员安全职责,有效维护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和稳定。对于重点部位和领域要强化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管理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专项整治到位和责任追究到位。
(二)加强对农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素质。重点开展对渔民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渔民特别是船长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出海作业渔船按规定配备船员,按规范安装和放置消防、救生设施。组织实施好16万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大力推行农机安全村建设。开展对草原扑火队伍的针对性训练,提高科学扑火水平。农垦系统要组织有关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各地要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对从事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
(三)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着力解决事故多发领域的问题。渔业方面要重点加强对“三无”渔船和“三证不齐”渔船的治理整顿,既要防止新的“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产生,又要对达不到检验条件的渔船做出妥善处理,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农机方面要加大对农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违章载人现象的整治力度。重点抓住春耕生产、跨区作业等农机作业量大的关键环节,采取坚决措施,排查隐患,减少事故。农垦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对垦区学校、文化娱乐场所以及商场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区的消防管理和安全整顿。加强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水泥、采石厂等危险性较大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
(四)积极争取资金,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各级农业部门要努力争取资金,增加投入,加快渔港、码头、渔用航标和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渔业海难事故救助体系,加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和物资管理,按规划健全草原防火隔离带,对年久失修、设备陈旧、安全条件差的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要提出更新改造计划。
(五)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预案。要规范拖拉机驾驶员考试制度、拖拉机登记制度,加强对变型拖拉机的管理,严把准入关、检验关;贯彻实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严格执行渔船报废制度;认真执行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专报。要妥善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制定周密详尽的应对草原火灾、渔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农机重(特)大事故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处理,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