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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宁夏中部干旱带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呈报2008年宁夏中部干旱带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期)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请示》(宁农(计)发[2008]18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初步设计内容。建设地点为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中宁县、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土建工程:建设育苗中心工作间、催芽室、培训间等820平方米。

(二)田间工程:建设压砂瓜基地1000亩,集雨场、蓄水窖、蓄水池、蓄水塔等830座(眼),育苗及生产温室188座,大拱棚2160座,小拱棚400亩,配套机井、输水管道、路渠、高低压输电线路等。

(三)购置仪器设备及农机具3101台(套)。

二、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080.91万元,其中土建工程48.2万元,田间工程2338.66万元,仪器设备购置494.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8万元,预备费89.7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2250万元,地方配套830.91万元。

三、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以下内容:补充输电线路设计说明和不同规格输水管道数量;补充各县育苗区总平面图,补充盐池县蓄水塔和同心县育苗温室图纸;完善生产道路设计,增加路肩,避免用碎石填充坡面。

请据此批复,按照我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抓紧开展后续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

1. 宁夏中部干旱带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 宁夏中部干旱带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仪器设备核定表

3. 宁夏中部干旱带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明细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附件1+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