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壤普查办发〔202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要求,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