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位于山东省中南部、沂蒙山腹地,总面积2434.8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人口120万。自承担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省级试点县任务以来,沂水县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规范程序、细化措施、创新方法、探索路径,扎实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共质押村集体资产股权258股,发放贷款133笔,5266万元,切实拓宽了抵押担保物范围,为农村融资开辟新途径。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将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作为推进农村改革的重头戏,坚持高位谋划、深入发动、全面攻坚,全力推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县里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直接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内容知晓到户,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坚持合力推进,健全工作机制
县级印发了《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指导性文件,在明确目标任务、操作流程、工作重点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人民银行、县农业农村局也联合印发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性计划》(沂银发〔2019〕25号),将任务分解到金融机构和乡镇,要求各金融机构按节点分解落实,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实现增量扩面,并从金融、农业两条线进行督导、考核,制定工作任务台账,实行周报告、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加大督查力度。
三、坚持创新驱动,实现惠民增效
(一)创新信贷模式,满足资金需求。一是鼓励金融机构以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为核心质押物,创新“集体资产股权质押+”信贷模式,如富官庄镇斗院村村民岳培升,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获得100万元贷款,发展中药材种植及购销,年净利润达到45万元。二是积极探索单一的股权质押贷款模式,已与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对于小额贷款,贷款人仅通过单一的股权质押贷款就能满足自身资金需求,对于大额贷款,也仅需用贷款人直系亲属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反担保”就能获得贷款。如沂城街道牛岭埠村村民郭庆宝,通过单一股权质押获得13.6万元贷款,用于扩大电子商务销售规模。目前,月销售额由原来的20万元增加至40万元,预计可增加年收入近5万元。三是对于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进行股权质押贷款时,不但能够获得担保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还能够获得2%以上的财政贴息,既节省了贷款人的融资成本,也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如四十里堡镇薛家官庄村村民孙玉秋,计划用直系亲属的股权“反担保”,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再贷款100万元左右,用于继续扩大养殖规模和标准化水平,这不但简化了贷款程序,还可获得3万左右的财政贴息,节约了融资成本。
(二)优化信贷服务,实现增量扩面。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等方面给予优惠,简化审批流程等措施,优化股权质押贷款服务,增强吸引力,实现增量扩面。目前,沂水县已有6家金融机构开展了股权质押贷款,业务范围实现了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全覆盖,所发放的股权质押贷款较一般性商业贷款有利率低、额度大、期限长、程序简等特点。
(三)建立“自评估”机制,节本增效惠民。鼓励金融机构成立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价值内部评估小组,负责股权价值的评估、定价。采取评估前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了解集体资产规模、运行和收益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价、估值,再由内部评估小组成员分别填写《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价值评估表》对股权进行估价,去掉一个最高额和最低额后的平均额度为最终股权(每股)价值。“自评估”机制,有效解决了股权价值评估难、量价难,农户因股权价值较低难审贷,金融机构放贷成本高等问题,做到让利于民、服务于民。
(四)创新登记方式,确保便民高效。一是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股权质押登记部门,通过发文的形式将质押登记权委托给各乡镇经管站,由其具体办理本辖区内的股权质押登记业务,实现了质押登记的便民高效。二是因在外地、身体原因等无法到现场办理质押登记的股权人,可通过办理委托、登记人员上门服务等形式办理登记业务,使工作更加便民和人性化。三是不受理未成年人质押登记业务,充分保障了未成年股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做实风险保障。一是由县财政出资设立股权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不良质押贷款进行风险补偿。补偿基金初始规模为2000万元。每年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和新增贷款余额适时补充。上级部门如有拨付风险补助资金一并注入风险补偿基金池。风险补偿基金由财政局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二是积极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采取股权质押+担保公司担保和股权质押+保险公司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为股权质押融资主体融资增信,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
现阶段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通过股权获得的分红也普遍较少,股权流动性较差,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质押股权的处置难度。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处置程序,一是协商处置。由贷款银行采取平移转贷、减额续贷等形式,同借款人进行协商处置。二是协商收购。由借贷双方与借款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协商收购,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权人债务。三是公开交易。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放开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市场,允许质押的股权通过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转让给他人,所得价款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多途径处置质押的股权,进一步盘活了集体资产股权,能够有效规避或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减轻借款人的债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