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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进农资连锁经营 做好服务“三农”工作

日期:2004-09-22 16:03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9月16日,全省农资连锁经营工作座谈会在无为县召开。会议分析了我省农资流通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交流了无为、肥西、蒙城和徽商农家福公司、徽隆集团等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经验,参观了无为县现场,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的工作。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到会作重要讲话,副省长赵树丛主持了会议,各市、部分县政府和农委分管负责同志以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省委副书记王昭耀指出,连锁经营采用先进流通理念和技术手段的现代化商品流通方式,是国内外商品流通和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经营模式。发展农资连锁经营,不仅是流通业自身发展与变革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是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是启动农村市场、扩大消费需求的有效途径,是基层供销社和农技服务部门发挥优势、走出困境的机遇和出路所在。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王昭耀强调,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必须从实际出发,一手抓加快发展,一手抓规范提高,突出抓好4个环节:一要尊重经济规律,把握开展连锁经营的3个基本条件,积极稳妥地发展农资连锁经营。一是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二是要有先进的组织模式、经营手段和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三是要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的品牌。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二要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多种形式的农资连锁经营。重点鼓励支持4类经济组织:农技服务部门和供销社、实力较强的工商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创办农资连锁经营企业。三要加快技术与管理创新,重点应在4个方面进行突破:一是产品多样化,二是产销一体化,三是经营标准化,四是管理信息化,不断提高连锁经营的现代化水平。四要把农资销售与农技服务紧密结合起来,既经营产品,又提供服务,既做专业分销商,又做综合服务商,为农民提供系列化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服务。最后王副书记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三农”工作全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扶持政策,为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搞活农资流通创造良好环境,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省政府副省长赵树丛在总结时强调,一是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化服务“三农”意识,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的改革深化,总结经验,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二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有关扶持政策,为农资连锁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三是各职能部门要强化监市场管,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舆论宣传监督;农业部门在农资市场管理措施上要力求到位,不让不法分子有活动空间,让农民满意。

  省农委韩柏泉主任在会议上认真分析了我省农资连锁经营工作的现状。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要树立“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就是支持农业,服务农资连锁经营就是服务农民,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就是农业部门分内之责”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将发展农资连锁经营落到实处。一是在服务“三农”中,积极探索农资连锁经营服务模式。利用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资源,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服务。据不完全统计,我省从事农资连锁经营的各类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已有10000多个,建立了一支既懂农技推广又懂农资经营的服务队伍,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转变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推进其于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的结合;各地农业科研院所也应加强与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的合作,加快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二是给予农资连锁经营更多的支持和服务。一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科学引导农资连锁经营发展。对有经济实力、有市场前景的经营企业、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开展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给予重点指导和帮助,积极培育农资产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深化农业部门农资产品经营管理改革。二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措施,支持农资连锁经营的发展。三要各级农业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依法监管,不断提高农资连锁经营服务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扎实推进我省农资连锁经营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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