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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日期:2006-02-21 14:15 作者:农业部市场司 来源:农业部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农办市[20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要求,做好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拟于近期召开“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6年2月23日(周四)下午4:00—5:30。

  二、会议地点

  北京主会场设在北京市通信公司二楼多功能厅(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6号,西便门立交桥东南,中央音乐学院南侧,联系电话:010-66089648,66089969)。

  各省(区、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有条件的可开至地、县一级。

  三、会议议程及内容

  会议由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组长、农业部牛盾副部长主持,议程如下:

  (一)农业部杜青林部长讲话,总结2005年农资打假工作,动员部署2006年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国家工商总局领导讲话,部署2006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三)国家质检总局领导讲话,部署2006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四)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发言,重点介绍本省2005年农资打假情况和2006年农资打假工作计划;

  (五)浙江省农业厅发言,重点介绍本省2005年农资打假情况和2006年农资打假工作计划;

  (六)湖南省农业厅发言,重点介绍本省2005年农资打假情况和2006年农资打假工作计划。

  四、参加人员

  (一)北京主会场

  主席台领导: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及全国整规办领导。

  1.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成员及联络员;

  2.农业部各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3.北京市及各区县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员和联络员及农业部门负责同志;

  4.有关新闻单位。

  (二)各省(区、市)分会场

  1.省级分会场: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一由农业厅(委、局)牵头,组织和邀请各省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成员及联络员,以及各省农业厅(委、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电视电话会议未开至地、县级的省(区、市),可组织各市、县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农业部门负责同志到省级分会场参加会议。

  2.地、县级分会场:参加人员由所在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局)负责将有关事项通知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并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分会场组织和其他有关会议准备工作。请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局)于2月22日中午前报省级分会场主持人(姓名、单位、职务),设分会场个数和参会人数。

  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单位请于2月22日中午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电话传真至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其中北京市代表由北京市农业局统一报名)。

  (二)分会场会标统一为“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区、市)分会场”。

  (三)请发言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并于2月22日中午前将发言稿和发言人姓名、单位、职务通过传真发送至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同时通过E-mail发送电子版,以便统一印制。

  联 系 人:汤 敏  方家

  联系电话:010-64192694,64192678

  传真:010-64193157

  E - mail: nybdjb @ 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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