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农业局副局长张光武:加强检测监管 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近年来,针对国际市场绿色壁垒不断升级,国内市场准入越来越严的实际,我市把推行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作为打造潍坊农业品牌,增创农业发展新优势的关键措施来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全市获得有机食品认证83个,绿品食品106个,无公害农产品202个,282种农产品在国家工商局注册了商标,建成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239万亩,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98%以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为实施监管提供技术依据。我们参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特别是进口国标准,引进并制定了包括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和加工包装在内的158项农业标准规范,形成了既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有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使全市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流通等环节都有了标准可循,基本取消了无标生产。像潍县萝卜,是我市著名的地方品牌。前几年,由于缺乏标准,潍县萝卜鱼龙混杂,品质下降。近几年,我们通过制定并实施潍县萝卜系列标准,从种子的选育到萝卜的种植、田间管理、施药施肥、病虫害防治以及储存等各个环节都按标准进行操作,从而提高了潍县青萝卜的内在品质,使潍县萝卜这一地方名产重新焕发了生机。
(二)建立健全检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程的质量监管。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市委、市政府把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作为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十件大事之一来抓,制定了《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标准》,对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监测标准、规模、人员设置、功能定位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按照市建中心、县建站、乡镇(企业、市场、基地)建点的总体要求,计划今年市、县两级和80%的乡镇建立起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2005年所有乡镇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都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室。2002年,市里投资600万元,建立起了农业、畜牧两个检测中心,并分别确定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3年,又投资600万元进行了设备配套和完善。到目前,全市用于检测体系建设的投资累计达2亿多元,建成了市级农业、畜牧、水产品3个检测中心,20个县级检测站,105个乡镇检测点和730多个企业(基地、市场)检测室。初步形成了市、县、乡、企业四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寿光市投资1080万元建设的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并在21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质量检测点。二是建立了强制性例行检测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各级检测机构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对辖区内的农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农产品及投入品的质量,实行强制性检测和定期定量例行检测,规定每半月抽检一次,每次抽检样品不少于100个。为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我们组织检测人员到北京、天津等地进行了培训,同时,实行检测结果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市、县两级检测机构,每半月将抽检结果以《农产品质量简报》的形势,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通过加强检测,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从今年历次检测结果看,合格率都在98%以上。
(三)搞好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对基地的监督管理。为增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提高监管效果,我们狠抓了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加强了对基地的监管。全市计划到2005年,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400万亩,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50万亩、绿色食品45万亩、有机食品5万亩。为确保优质农产品基地建一块、成一块,市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潍坊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对基地条件、基地管理、基地的申报认定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另外,对出口果菜基地和出口畜禽饲养场舍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对各类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出口基地实行档案化管理,各基地都确定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农技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建立田间管理档案,定期对基地生产情况进行纪录。各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重点对优质农产品基地进行检测检查,检测合格的,优先申报无公害、绿色或有机食品基地。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优质农产品基地239万亩,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个。寿光市为加强基地监管,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蔬菜质量安全责任书,把基地管理作为首要责任目标。要求各乡镇确定100个大棚作为蔬菜质量安全监控示范棚,实行统一供应种苗、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每个示范棚在种植前都要进行土壤检测化验。基地示范棚从育苗开始,在移栽、用药、施肥及生长过程中有专人跟踪指导,详细记录田间管理档案。通过落实目标管理责任,示范基地内的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四)依托龙头企业,对农产品实行“两头”把关。我们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产品质量监管中作用,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方面,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一体化或合同原料生产基地。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今年又增加到800万元),作为贷款贴息,专项用于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每年选择一批生产规模大、出口能力强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各主要出口企业也都拿出一定资金,建立与出口加工能力相符合的原料生产基地,并根据技术标准要求,实行“五统一”管理,保证了原料的质量安全。如安丘外贸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建立原料基地,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其产品出口到日、韩、美等国家,从未出现质量问题。另一方面,指导龙头企业建立质量检测室,加强对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像诸城外贸集团投资600多万元,购买了国外先进的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建成了由药残检测室、禽病检测室、微生物检测室和饲料检测室组成的中心实验室,形成了宰前由中心实验室检测,加工过程由宰杀实验室检测,成品由CIQ(国家检验检疫局中心实验室)检测的三个层次的检测体系,确保了最终产品的质量安全。去年,该公司出口创汇1.54亿美元,实现销售收入53.2亿元。目前,所有农产品出口企业都建立了质量检测制度,做到了原料进厂前检测,不合格的原料不准进厂;成品出厂前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通过“两头”把关,有效地杜绝了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五)清理整顿农资市场,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安全监管力度。为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防止药残、肥残超标,我们从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入手,制定出台了《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初步探索了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规定凡是进入潍坊市场的农业投入品,都必须到农业和畜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特别是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经营,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由县农业局根据作物布局和拟防治对象进行严格审查,报市农业局批准后,方可允许经营,并实行专卖,凭购买者的居民身份证及所在村委会的证明信进行销售。对不按规定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由各级农业执法大队依法查处。对所有农资经营业户,实行业前培训、持证上岗,严格界定经营范围。市县两级农业执法机构,对全市范围内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饲料及添加剂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通过日常打假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去年以来,农业、畜牧、工商、质检等部门对生产资料市场进行了多次拉网式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和假劣农资。去年,我们又组织成立了农资协会,评选出了100家农资诚信经营单位,并探索推行了农资连锁经营方式。通过打假扶优、创新经营方式,促进了农资市场的净化。目前,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资已全部清理出潍坊市场,假冒农资明显减少,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多措并举,形成全社会监管农产品质量的局面。市里成立了由农业、质检、工商、公安、新闻等单位组成的农产品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协调、督导工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在加大农业投入品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执法领域,对未经认证随意使用或超期使用优质农产品标识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我们与工商、商业、质检等部门联合,在全市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推行市场准入制度,配备了食品质量检测车和农药残留快速测定仪,重点加强了对果菜、肉类、面粉等农产品的监管;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配合,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信誉等级管理,在全市开展了创建优质农产品诚信单位活动;与新闻宣传部门配合,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因管理不善出现质量事故和制假贩假、以次充好的行为,以及不按要求开展检测的质量检测机构,及时给予曝光。同时,在各类优质农产品基地积极引导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农民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管。如青州市东高镇农民,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了韭菜生产协会,注册了“东高”牌韭菜商标,基地内实行五户联保,只要有一户不按质量标准生产,五个联保户全部不能使用“东高”牌商标,建立了农户之间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机制,确保了韭菜的质量安全。
另外,我们还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考核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在农业和农村工作评先树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强化了各级领导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责任意识,调动了各方面农产品质量监管的积极性,形成了全社会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滞后,缺乏监管的法律依据。致使一些很好的标准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和执行,有些违反标准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尚不健全。还没有形成完全覆盖农产品产、加、销各环节的标准体系;检测机构建设不平衡,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
三是农产品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优质农产品与劣质农产品混区经营的现象还很普遍,不利于农产品质量的监管。
四是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投入不足,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几点建议
1、尽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配套的政策措施,理顺各部门的关系,明确各部门职能,使农产品质量监管纳入法律轨道。
2、尽快制定并出台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药的管理力度,为控制农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3、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投入。建议把农产品质量检测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把检测费用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检测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