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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工作总结

日期: 2004-05-21 19:4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自农业部下发《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以来,青岛市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工作,将其作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农业部的整体部署,4月27日,我们利用远程培训网络,组织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乡镇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处长、五市和城阳、崂山、黄岛区农业(发)局分管领导和质管科科长、市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负责同志、市绿色食品协会负责同志共45人参加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卫星网络培训班。会后,入会同志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入会同志普遍反映,这次农业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是“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再动员、再发动,它吹响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的进军号。大家纷纷表示,上海、江苏、黑龙江等省市的先进典型介绍,给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是我们学习的榜样。特别是收听收看了范部长的讲话,使大家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认清了形势,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今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会上,农业局分管局长隋振华就我市质检体系建设进度问题、蔬菜种植中检测出甲胺磷、氧化乐果等违禁农药使用现象提出了严肃批评,并与大家共同分析原因,查摆问题,找出对策,提出了如下措施:

  一是针对质检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提出如下措施:

  一要进一步搞好市监督检测中心建设。市中心要在今年上半年通过部级“双认证”(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完成部级中心建设工作。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对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的同时,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环境监测进度;二要加快市区质监站建设步伐。五市要抓紧开展工作,争取年内全部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取得依法监测的资质;三要抓好快速检测点建设。对市和各市区财政投入的快速检测点运转情况,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运转好的要总结经验,加以推广。运转差的要找出原因,有针对性的整改。个别确实无法发挥作用的,要及时收回设备重新布点。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同级财政的支持,争取新建一批快速检测点。对市场、基地自建的快速检测点,要将其纳入检测管理体系,统一指导管理;四要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的运转机制。对监测中心、监测站、快速检测点三级检测机构,要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定期监测制度、监测结果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转。市、县两级监测站,要定期为同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上级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报告。

  二是针对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提出如下管理措施:

  第一,制定发布《青岛市农业局关于禁止在蔬菜等作物生产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通告》,并发放到每个村庄、每个生产基地、每个农药销售点宣传、张贴和悬挂,切实从源头上控制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第二,加强农药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在蔬菜、瓜果集中产区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用的农药。积极推行高毒、剧毒农药定点专供、统一销售、凭卡购药等好的做法,切实把好销售关。

  第三,结合已出台的《青岛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研究制定具体的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依法对生产、加工、销售农产品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下达《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专家技术指导工作的通知》。通过建立专家指导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分工基地的技术指导力度,促进基地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五,修订下发《青岛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针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条件、生产管理、农资管理、销储管理、申报认定等实际问题,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

  第六,切实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产地批发市场检测点和专营区,做到入市销售产品索证索票制度、无证票产品例行检测制度、检测结果公示制度、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产品处理销毁制度以及检测信息发布制度等,使进出市场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形成完整的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