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价合格,7项转基因植物有效期满续发进口用作加工原料安全证书,1项首次发放进口用作加工原料安全证书,42项有效期满续发生产应用安全证书(1项转基因植物,1项植物用转基因微生物、7项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和33项抗虫棉),22项首次发放生产应用安全证书(12项转基因植物、5项基因编辑生物和5项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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