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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欧、美、中管理转基因的原则为何有差异?

日期:2020-10-23 15:46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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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国在农业、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以及经济、贸易和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各国在坚持科学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本国利益需求和国情制定的转基因安全管理制度及法规不尽相同。
美国主要遵循“实质等同原则”,实行以产品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即强调产品本身是否确有实质性的安全问题,而不在于它是否采用了转基因技术,无论是否是转基因产品,都只在有科学证据证明其存在安全问题并可能导致损害时,政府才采取管制措施。这与美国FDA一贯秉承的科学原则相一致,那就是:只考察食用或医用途径中的新物质对人类是否有安全问题,而不论这个物质是什么技术带来的。美国在风险分析中应用产品实质等同原则,不对转基因单独立法,而是实施多部门按既有职能分工协作的管理体系。

与之相对应,欧盟主要采用“预防原则”,强调过程安全评价管理,即关注研发过程中是否采用了转基因技术,并通过专门的法规加以管理和限制。
中国遵循国际通行指南,综合借鉴美国和欧盟做法,根据自己的国情农情,安全评价既针对产品又针对过程,以确保产品安全。(来源:《思维上的困惑——公众关心的转基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