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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转基因安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能保障安全吗?

日期:2014-06-30 09:40 作者: 来源:《理性看待转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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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转基因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严谨,可以确保安全。我国建立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管理规程,涵盖了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以及产品强制标识等各环节。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制定实施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4个配套规章,国家质检总局施行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我国组建了由多学科64位专家组成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按照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报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五个阶段,安委会负责对转基因生物进行科学、系统、全面的安全评价。组建了由41位专家组成的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104项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

  我国建立了由12个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和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农业部设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转基因产品安全不安全,是由多领域的科学家按照严谨的科学标准、严格的法规程序来评价的,不是由哪个工作部门或者哪个人说了算的。转基因无论是研究、试验,还是生产、加工,或者是经营、进口,都要依法依规办理,这套程序很严格,能够保证转基因技术应用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造成危害,能够保证生态环境安全。只要通过安全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产品就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