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据新华网6月30日报道,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上半年农民全年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可望突破5%的预期目标,成为1996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
在“三农问题”依然严峻、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多年低迷的情况下,农民全年人均纯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说明今年来国家实行的5年内取消农业税、对粮食生产进行直接补贴等鼓励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看待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问题,使农民切实从增长中得到实惠,使农民收入的增长成为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契机。
首先,必须看到目前农民年均纯收入的快速增长,属于一种低水平的增长,其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年3月30日发表的《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公布的数据,200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72元,而同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则仅为2622元。这种背景下的快速增长,实际上是很脆弱的。
其次,还应该看到目前农民年均纯收入的快速增长,属于“代偿性增长”。据统计,1997年到2003年的七年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没有一年超过5%,最高的年份增长4.8%,最低的仅增长2.1%,平均增长4%,仅仅相当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幅度的一半。考虑到我国宏观经济在此期间高速增长的实际情况,农民人均年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偏低。因此,当今年年初中央出台鼓励农业发展的“一号文件”后,农民人均纯收入出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实际上是对前些年过低增长速度的补偿。
从改革开放初期实行“分田到户”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到现在,虽然我国农村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农村的现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农民增收困难、生活水平徘徊不前,已经成为“三农问题”的核心。原因是,当农业形势处于相对较好的时期就放松了农村工作,从而使农民增收出现周期性波动。
因此,在今年农民年均纯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时候,希望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继续抓好各项农业政策的落实工作,尤其是要防止个别地方“截留”农村政策、趁机加大农民负担,使农民收入增加的良好势头长期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