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思路、新举措
增收是永恒的主题。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农民增收问题,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且将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深入研究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提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的新思路、新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2005年福州市农业局拟采取以下几条措施促进农民增收。
1.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福州市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立足于把品种调优、规模调大、结构调特、效益调高,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布局。①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一方面大力实施农业生物科技工程,广泛推广高新栽培技术、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保鲜技术、提高农业科技合量。另一方面强化对农民及乡镇干部的培训,更新知识,为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科技和服务环境。②加快实施种苗工程。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科技培训等方式,积极推动优良品种运用,同时加强种苗管理,实施良种繁育质量认证制度。③加强农业对外招商。大力实施 “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加大农业引进力度,抓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促进项目尽快落地投产,升级转化。④加强榕台农业合作和交流。继续抓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示范点建设,更好地发挥其科技开发、出口创汇和引进资金、良种、技术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2、抓好三大产业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以畜牧、果蔬、食用菌等三大产业为重点,以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核心,加快建立一批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以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不断提高优势农产品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①抓紧抓好67家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点基地建设。②积极开拓市场。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出展销,组织企业参与名优产品评选,开展IS09000和HACCP等论证工作,争取有更多的企业通过国际标准化论证,有更多的产品被评上省级名优农产品。③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从本部门职能出发,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资金、用地、用水、用电等困难,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做好企业贮备项目的申报和贷款贴息等工作。④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不断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积极推行“公司十农户”、“公司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十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推广“订单农业”、“合同农业”,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委托生产、保护价收购、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
3、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积极扶持重点乡镇企业,认真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继续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办法,举办福州商品流动展销订货会;进一步落实加快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的各项措施,结合“六赛六比”,开展工业集中区竞赛活动,引导乡镇工业集中区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建设;坚决关闭存在安全隐患的乡镇企业,严肃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及时掌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动态,继续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力对接活动;引导乡镇企业积极吸纳农民工,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民就业培训,帮助农民工解决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加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动植物病虫害的防疫、免疫工作。对国家严令禁止的动植物检疫对象,一经发现,迅速采取果断措施,予以销毁扑灭,确保把因疫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高产、稳产、生态型农田。继续做好“沃土工程”示范推广,保护和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和“大中型养猪场能源环境”工程”等项目,继续抓好省级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和农村沼气建设示范县工作。
5、继续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落实农村土地延包政策,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坚持“一项制度,八个禁止”,认真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理整顿,规范农村财务管理,防止产生新的不良债务。继续做好农村合作基金会后续清偿工作,防止金融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继续抓好县、乡政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工作,促进勤政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