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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农民种粮增收措施及成效

日期: 2004-11-15 10:47 作者: 来源:福建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福建福州市各级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种粮优惠政策,农民种粮得到了实惠,种粮效益进一步提高。

  一是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农业减免农业税有关政策意见》,对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大豆等耕地免征农业税,全市减免农业税2486万元,农民种植真正得到了实惠。

  二是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今年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农业部门积极引进高产、优质、专用水稻良种,调整水稻品种结构,全市水稻优质稻150多万亩,优质率达85%以上,稻谷价格比一般稻谷提高15—20%;同时加大农业生产科技含量推广力度,推广抛秧16万亩,杂交水稻115万亩,旱育秧79万亩,预计全市水稻平均亩产比去年提高4公斤左右。

  三是鼓励农民种粮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今年粮食生产受国家稳定粮食优惠政策和市场粮价上扬的影响,逆转达持续多年种粮亏本的局面,农民种粮效益有显著的提高。据测算,种粮每亩比去年可增加收入200—250元,扣除成本外每亩至少还有200元以上的收入。

  四是增加投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为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今年以来福州市共投入150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受益面积达2.5万亩,通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每亩可提高粮食单产10—20%,种田效益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