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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即将出台政策扶持粮食生产 促进农民增收

日期: 2004-03-25 15:06 作者: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信息网 【字体: 打印本页



  从今天召开的“2004年黑龙江粮食市场专家展望会”上获悉,我省将出台促进粮食生产的有关政策,以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据省农委副主任李文华介绍,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央的一号文件,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起草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扶持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和措施包括:

  在扶持粮食生产方面,首先出台了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中央今年把黑龙江省作为全部减免农业税的试点省份,我省将采取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方式为农民减轻负担29亿元。

  在粮食流通体制方面,将全面放开粮食市场,从粮食风险金中拿出40%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总计约18亿1600万元。

  在扶持优质粮食生产方面,今年各级政府要将国有土地出让金的20%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省级多渠道要筹集5000万元用于新建50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去年省级财政拿出1800万搞了18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在下半年省发改委利用国债资金,省市县各地资金配套又搞了22个农机作业合作社试点。今年要扩大试点范围,再搞50个。

  扩大种粮补贴范围,要把粮种补贴范围由大豆小麦扩展到玉米水稻。国家对我省的扶持补贴政策目前已经确定:大豆600万亩,玉米280万亩,专用小麦50万亩,合计补贴金额9300万元,全国合计5个亿,黑龙江占将近1/5。

  同时省财政将拿出一部分资金来补贴良种推广,在去年6000万元的基础上力争有所扩大。全省将选择年产粮食7亿斤以上的22个县和国家选定的33个农场给予重点扶持,促进农民增收。

  配合粮食生产还将出台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如要全面启动百万农民工培训工程,今年省财政将安排资金4000万元,培训农民工50万人。

  我省将继续安排扶持绿色食品开发资金5500万元,同时将强化认证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

  我省将继续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去年安排了一亿元资金,今年至少为一亿元,现在列入财政预算的为8000万元。我省将继续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农村信用社当年新增的信贷规模30%将用于对基地农户的贷款,对引资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将给予资本金的支持。今年省级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70%将用于支持县以下农产品深加工及农业产业化项目,促进企业提档升级。

  同时将安排1000万元扶持农村小城镇发展,目前全省已有56个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

  省级良种化工程补贴资金将由去年22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3000万元。

  今年我省将安排科教兴农资金2150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今年省级科技经费用于农业科技增长20%以上。

  在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将有新的政策出台,将建立高效畅通的农产品绿色通道,对农用三轮车和拖拉机将免收运输管理费,对农用三轮车和拖拉机运输农民自产农产品过路过桥实施减免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进行重点扶持。今年全省将在以前农业信贷的基础上新增20个亿,这是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的又一举措。

  加强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在县级进行农业信息110服务网络建设试点工作。

  将安排1000万元资金启动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重点要解决70万人的饮水难问题。

  重点要抓好20个县(市)和农场的生态家园示范现场的建设项目。

  省级财政还将增加扶贫资金达到7000万元。

  省财政将拿出1000万元对十强县、十弱县的乡村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

  粗略的计算,今年我省通过对农民减免直补等资金合计52个亿,农民人均受益为300元左右,这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