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项措施促农增收 保证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以上
围绕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山东省日前推出一系列政策,确保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以上。
山东省省长韩寓群在2月12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说,全省各级政府必须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身怀爱农之情,善谋兴农之业,多办利农之事,解决好“三农”问题。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山东省政府确定,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更加有力的综合措施促农增收。
———据实向农户发放种粮补贴。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今年起全面放开粮食收购、粮食市场和粮食价格,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稳定粮食产量,力争粮食总产稳定在350亿公斤左右。
———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确定今年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时进行适当调整,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业税率逐步降到2%左右;继续暂停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除烟叶外全部取消农业特产税。
———启动农民培训五大工程。包括“绿色证书培训工程”、“新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农村远程教育培训工程”,培训总规模将达100万人次以上。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增加100万人以上。
———启动实施“出口农产品绿卡工程”。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启动实施“出口农产品绿卡工程”。建立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农业结构升级。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条件。
———加快建立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资保障机制;开源节流、全力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植树造林,努力实现大地林网化;突出“路、水、电、医、学”5个重点,积极推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把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郑重)
摘自:《华东新闻》 (2004年02月16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