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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工货币化: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

日期: 2003-11-20 12:33 作者: 来源:农业部信息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邓大才 农村经济如何走出困境,农民如何增收,许多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想了很多办法。笔者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是一条较好的途径。农民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是指对农民为乡村社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价值核算,政府以货币的形式向农民支付报酬。这就改变了过去农民无偿为乡村社区提供劳动力的局面,农民的劳动力价值得到了实现(本文把这“两工”,即义务工和积累工,统一称之为义务工。税费改革后,虽然“两工”取消了,但是一事一议仍然存在,义务工只是以其他的形式存在)。 一、农民义务工价值化与货币化有其客观必然性 1.劳动力价值化和货币化是城乡平等发展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价值已经基本实现,不管自己是被雇用在承包地内进行劳动,还是去外地务工经商。但是仍然还有一部分劳动被无偿征用,其价值得不到补偿,这部分劳动就是每年以“两工”形式付出的劳动。“两工”的对象是农村公共物品,这部分公共物品,按理讲,应由政府供给,但是由于我国政府财力不足,长期由农民通过提供“两工”的形式来自我供给。这种供给方式是对农民的严重歧视。因为同样是公共物品,城市就由政府供给,农村由农民供给,城市居民被政府雇用从事公共物品建设,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而农村居民同样是从事公共物品建设,只能白干。因此,从城乡平等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村义务工必须价值化和货币化。 2.劳动力价值化和货币化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要求。从马克思劳动力价值来看,劳动力价值是由三个方面构成的,一是维持本人生存的费用;二是维持家庭繁衍的费用;三是劳动者再教育的费用。由于在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剥削,这三部分的价值构成是农民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创造的。而现在农民的义务工是在必要劳动时间以外的一个延长,这个延长在计划经济时期认为是农民对社会的奉献,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奉献一定要得到补偿,以体现社会主义不存在剥削和市场经济要求等价交换的规律。因此,劳动力价值的真正实现要求农民的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 3.劳动力价值化和货币化是市场等价交换规律作用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是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政府也是一个利益主体,农民把自己的劳动力让渡给政府,必须得到相应的报酬,否则就是不等价交换。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法制的日趋完善,在计划经济时期靠政府强制力来维持的义务工制度,必须矫治过来,使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 4.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是对传统劳役制的彻底否定。农民无偿为国家支付提供劳役不是什么新鲜事,奴隶制时期就存在,如秦国征用农民修筑长城。建国以后,因为国家财力不够,就想到了无偿利用农民的义务工来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当时因为吃的是“大锅饭”,这种劳役并不明显。改革开放以后,农民成了一个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这种无偿的类似劳役的义务工制度不仅成为了农民的沉重负担,还是农村市场经济完善的障碍,是劳动力市场化的障碍。 5.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政策法定要求。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工和积累工逐步取消,这就意味着税费改革到位后,就不存在义务工这个词了,否则就是非法。但是许多农村基础设施需要用工,这就必须有偿使用,即用工付费。 二、农民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为农村经济乃至全国经济都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1.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为农民增收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也许有人会讲,现在农民增加收入的方法很多,没有必要通过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来增收。的确如此,现在专家学者们想出了不少农民增收的路子。但是这些路子,要么只能暂时有作用,要么是远水难解近渴。如农业结构调整只是一种暂时的、局部的增收方式,因为一个地方调整结构是以另一个地方不调整为前提的;减轻农民的负担也是一次性,无法解决农民的持续增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也存在一个极限问题;非农就业收入也因乡镇企业发展趋缓而受到了制约;专家特别看好的,城市化战略,即减少农民富农民的战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可以说是远水难解近渴。在农民增收比较难、途径少的情况下,农民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不失为一条新的可行之策。因为义务工主要是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如修建防洪大堤、修建和维修农村公路、修建水库等农村公共物品。这种建设因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变得相当稀缺,工程庞大。虽然乡村集体每年都几乎是按上限(不超过三十个工日)使用义务工和积累工,但是都是无偿的。如果把农民用于农村公共物品建设的义务工实行货币化,农民每年人均可增加收入近200元。 2.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抓住了扩大内需的“牛鼻子”。国家每年都投资上千亿元修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大型的水电站、火电站等基础设施项目。不可否认,这些项目的确可以起到拉动需求的作用,但是由于当前基本上是机械化作业,投资及其引导投资很难变成需求旺盛但是支付能力不足(即有效需求不足)的广大农民。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总是在城市——工业——建筑队转圈,很少惠及农村、农民,而现在最缺钱用的、急需用钱的是农民(城镇居民因消费出现了断层,边际消费倾向不及农民)。另外,缺乏广大农民、农村的参与,投资的乘数作用和加速作用相对较小。这两个原因是我国扩大内需的政策成效不太理想的重要原因。而现在如反其道而行之,国家把投资一部分转向农村(当然笔者不是否认国家投资农村以外的基础设施项目的作用),大力兴建农村基础设施,而且尽可能的使用农村劳动力,即把原来的义务工货币化。农民增加收入后,消费的正是目前我国趋于饱和的各种耐用消费品(因为在温饱问题解决后,农民的消费热点已经升级为各种耐用消费品)。这就势必拉动耐用品工业的发展,从而使国家拉动内需的投资导向走向良性循环。当年美国总统罗斯福凭大力兴建各种公共设施,帮助工人找到了工作,增加了收入,从而使美国摆脱了困境。现在我们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我们完全可以效仿美国大力建设公共品的方式,通过把农民无偿支出的义务工货币化,大力进行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和农村其他公共产品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收,进而增加农民的有效需求,推动农村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 三、农民义务工价值化与货币化的可能性分析 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可能有人会提出以下几个疑问: 1.国家有没有钱来支付。可能有人会认为,现在乡村连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还有钱来支付义务工的报酬。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义务工货币化只是把国家积极财政政策中的一部分投资于非农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转向投资农村、农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并不是要乡村或者基层政府出钱。这不仅没有影响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得出,其效果还会好于对非农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品的建设。二是国家有没有钱不是指财政收入有多少可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而是要看社会上有没有可以供使用的资源。现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源比较丰富,而且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还闭置了不少生产能力。如果大力建设农村、农业基础设施,不仅不缺资源,而且生产这些资源的企业的效益还会更好。现在关键就在于用什么方法,把这些产品通过市场的方法变成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资源。建设所需要的物质资源先可以以政府的名义进行赊购,然后用建成后的基础设施的收益和国家通过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拉动的经济增长收益进行偿付;劳动力报酬则用通过减少其他非农投资的资金来支付。因此,农民义务工货币化和价值化不是耗费国家的财政资源,而是促进财政增收。 2.农村有没有公共品来持续建设。这个问题也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一是自从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的水利建设因缺少资金,大多年久失修,农村基础设施远远落后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如公路建设、通讯设施、农村基本建设,等等,农村有大量的基础设施要兴建和改建、维修。二是用义务工或者说通过义务工来带动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是要维持多久,主要目的是通过这一举措,带动工农业进入良性发展。在工农业进入良性发展后,农民增收不成问题了,义务工货币化的历史使命也就完成了。 3.农民边际消费倾向是不是高于城市居民。这个疑问我不进行具体的量化回答,以下这几个现象可以充分说明:一是农民子女辍学的多(中西部的有些地方辍学率高达50%),不是农民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读书,而是实在是没有钱(读大学就更不用说),从我国的教育传统可以推测,如果农民手头有钱,首要的用钱目标就是让孩子念几年书。二是有病没有钱来治疗。许多农民苦于手头没有钱,即使有病也不能治。如果手头比较宽裕,谁不想自己身体健康一点。三是农民的耐用消费品大部分还是八十年代的“老三件”,即收音机、黑白电视机和录音机,而九十年代推出的“新三件”,如电话(包括移动电话)、彩电、音响,大部分的农民还没有,试问谁又不想日子过得好一点呢,只是手里没有钱。可以肯定,如果农民能够从义务工的货币化中增加收入,笔者估计,边际消费倾向不会低于80%。但是反观城市居民,一般而言,子女读书(小学至初中)可以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上不花什么钱;治病多少还有一点公费医疗;“新三件”已经用了多年,现在只想多存点钱购“超新三件”——汽车、旅游、电脑。因此,农民的边际消费货币大于城市居民这是勿容置疑的。 因此,农民义务工价值化和货币化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有效途径,是扩大内需的突破口,早实施早发展,早实现早得益。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农民义务工货币和价值化只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因为义务工货币化并不能解决农民的持续增收问题,也不能帮助农村最终走向现代化。我们更不能静态的看待农民义务工的价值化和货币化,要把它放在全国整体经济的循环来理解和认识。利用它对经济的乘数作用和加速效应,解决当前困扰农村经济发展的诸多难题。 (作者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摘自:2003.10 (42—44)《云南财政与会计》(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