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十五大召开提出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
1月10日至13日,中央农村工作召开。会议提出,1997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1.坚定不移地把农业放在首位,继续加大抓农业的力度;2.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解决好农产品流通不畅问题;3.加快科教兴农步伐,积极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4.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全面实现增产增收;5.狠抓农田水利建设,增强防灾抗灾能力;6.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力;7.下决心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8.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会议强调,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这一基本制度,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出发点。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一定要按照中央规定抓紧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已经延长承包期的,要长期保持稳定。在此基础上,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建立土地流转制度。要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视培育“龙头企业”,处理好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户的积极性。要抓紧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部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研究了乡镇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提高问题,形成了《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4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农业部的报告。《报告》指出,乡镇企业的发展要切实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提高规模经济效益、技术进步效益、科学管理效益和结构优化效益,走一条投入少、产出多、质量好、效益高的发展路子。东西部地区要突出提高,在提高中发展;中西部地区要突出发展,在发展中提高。第一,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必须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支持,正确引导,总结经验,逐步规范”的原则,尊重农民的实践,尊重农民的创造,尊重农民的选择,积极探索创新,注重实际效果。改革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不论那种形式,都要坚持以下几点:一是政企职责分开,政府从直接管理生产经营转向宏观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优化企业内部的经营机制和激励机制,使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能够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为企业的发展多做贡献。三是确保企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得流失。第二,乡镇企业要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技术改造,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要十分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造就一支宏大的乡镇企业人才队伍。第三,要把科学管理作为乡镇企业生存、发展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环节来抓,积极推动企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第四,要根据市场需求、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资源优势,合理调整结构。第五,要不断优化乡镇企业组织结构,积极培植大中型乡镇企业,发展规模经济,引导一批企业向大规模、高科技和外向型方向发展。第六,积极引导乡镇企业与工业小区和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第七,东中西部要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加强联合与协作,全面实施东西合作示范工程,各展所长,共同发展,走出一条以东带西,以西促东、携手共进的发展道路。第八,乡镇企业要坚决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还提出了为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的具体政策措施。
5月上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通知》要求:1.加强土地的宏观管理;2.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3.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4.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5.加强对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6.加强土地管理的执法监督检查;7.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9月12日至18日,党的十五大召开。十五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要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节水农业。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综合发展农林牧副渔各业,继续发展乡镇企业,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搞好小城镇规划建设。长期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改革粮棉购销体制,实行合理的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要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广大农民从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工作中得到实惠。(李海鸥)